《封建论》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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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面,我觉得封建论是柳宗元写的一篇政治论文, 简朴的讨论了封建制度和绝对君主制之间的优劣。 她写这个论文的时候,唐王朝正处在藩镇割据的时期,用目前的话来说,算是转型期的末期。赵宋立国,杯酒释兵权,封建制度就荡然无存了;后来宋高宗,废刘光世,杀岳飞,也算是紧张封建制死灰复燃。 和霍布斯的理论类似, 柳宗元觉得人们由于争夺自然资源而永远处在战争状态, 君主的浮现,可以通过法律,军队等约束性工具,使人们避免了这种纷争,这是君主制的长处。 所不同的在于柳宗元觉得国家的建立过程一方面经历了部族这样的原始雏形,封建制是以部族为基本的一种国家组织形式。过去的贤明君主采用封建制,倒不是由于这一制度的先进性,

2、而是君主一时难以通过武力手段消除众多部族,而第一种做到这一点的是秦始皇。而霍布斯则觉得君主制的形成,在于人民将部分权利交割给了君主, 君主将人民的众多意志统一成了单一的国家意志,也就是博丹所说的“主权”。柳宗元觉得绝对君主制优于封建制的好处重要有两点,其一在于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避免了地方权力集团的浮现和冲突,其二在于可以实现较高的社会流动性,地方精英可以通过科举制度,升入中央。然而事实上,对于疆域广阔的大帝国, 在运送,通讯技术都不发达的古代,的确难以实现集权管理,时间长了,难免浮现权力下放,土皇帝赛过真皇帝的现象。为理解决这样的问题,赵宋后来,基本上都是采用强干弱枝的措施来加以解决,其

3、副作用就是国家控制能力虽然提高,信息解决能力却不断下降,对外敌的抵御能力也随之下降, 宋,明,清三朝的历史就是明证。这都是柳宗元所看不见的。 而西欧历史上代议制度的浮现也是柳无法预见到的。太祖皇帝晚年曾经写过一首打油诗, 对封建论中的观点予以了较高的评价,其专制之心迹可窥一斑,现录于下: 读封建论致郭沫若劝君少骂秦始皇, 焚坑事件要商量。祖龙虽死业尤在, 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多行秦政制, 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 莫从子厚返文王。这里的十批指的是郭沫若写的十批判书,写于民国时期,旨在批评蒋介石的专制, 毛的“否认之否认”,可见在这个问题上毛,蒋二人并无太大差别。郭沫若收到太祖的诗作后来

4、,诚惶诚恐,也和诗一首,附录于下: 七律春雷“呈毛主席”:春雷动地布昭苏,沧海群龙竞吐珠。 肯定秦皇功百代,判宣孔二有余辜。 十批大错明如火,柳论高瞻灿若朱。 愿与工农齐步伐,涤除污浊绘新图同步,封建论也是一篇出名的史论。其核心论题是:封建究竟是“圣人意”,还是“时势”所导致。她对“封建”和“郡县”两种制度的生成机制及其优劣,做了鞭辟入里的历史主义论述,使“封建”一名含义更为明确,且为历代沿用。史上无数人对“封建”各有见解。清人对“封建”的两种评议 “封建论”是古代政论的重要命题,也是因时而异、价值多元的命题。时至清代,封建论呈现出分歧走向,各自报告着时代的消息。 “明亡之思”与王夫之以“势、

5、理、天”论“封建” 明清鼎革之际,一批思想家从总结明亡教训出发,探讨封建、郡县两制的优劣,其间蕴含着经世卓见。王夫之赞同柳宗元的封建论,在其读通鉴论中着力发挥郡县制的合“理”、顺“势”之义。王氏指出,郡县制取代封建制的趋势,任何人也变化不了,虽然执掌权柄的专制帝王也不能与“势”争锋,故“夫封建之不可复也,势也”,“封建不可复行于后世,民力所不堪,而势在必革也”。王夫之主张废封建,其意不限于加强中央集权以保证国家一统,还着眼于“民力”的承受度,较具人民性。她主张废除世卿世禄制,还着眼于倡导选举制,所谓“封建废而选举办”,布衣士子因此得以登上政治舞台,显示了其作为庶族士人反对封建贵胄特权的倾向。

6、较之柳宗元以“势”论封建,王夫之则作了深度开拓:于“势”后探“理”。王氏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哉!”(读通鉴论卷一)从而在更高层次上揭示“封建郡县”之辩背后的历史规律性问题。在论及汉代克制诸侯势力的举措时,王夫之说:“武帝之众建王侯而小之,唐、宋之先声也。一主父偃安能为哉?天假之,人习之,浸衰浸微以尽泯。”(读通鉴论卷三)深刻阐明主父偃单车赴齐而使齐国归服,并非主父偃个人力量所致,乃“天”藉其实现客观规律罢了。 王夫之将秦废封建提高到历史哲学的高度:“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存乎神者之不测,有如是夫!”“天假其私以行其

7、大公”,其说颇类似黑格尔“最大的罪孽反而最有益于人类”的名言。在这种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颇相矛盾的现象背后,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支配力量在起作用,黑格尔归之于“绝对精神”,王夫之则归之为“理”,终之于“天”,从而把秦汉唐宋以来的“封建论”推到历史哲学的高峰。 黄宗羲、顾炎武从“封建”古义引起“分治”论 清初另一哲人黄宗羲也用心于“封建论”,但不同于王夫之肯定“废封建”的历史必然性,黄氏努力从政治层面阐发“封建”可资今用的积极意蕴。在明夷待访录的未刊篇封建中,黄氏说:“自三代后来,乱天下者无如夷狄矣,遂觉得五德诊眚之运。然以余观之,则是废封建之罪也。”黄宗羲还设问:秦此前未发生夷狄灭国,与否由

8、于“夷狄怯于昔而敢于今哉”?答案与否认的,她进而解释三代能抗御夷狄的原由:“则封建不封建之故也。”“若封建之时,兵民不分,君之视民犹子弟,民之视君犹父母,无事则耕,有事则战”(黄宗羲全集第一卷,第419页) 应当指出,三代的夷狄之患相称深重,商代夷狄(如鬼方、工方、人方、夷方)对中土的威胁不小,而殷纣之亡,是因其忙于征讨夷方,重兵东移,周武王才乘虚而入。周代夷狄之乱也十分严峻,宣王“料民于太原”、幽王亡于犬戎便是显例。故黄氏三代夷狄之祸不及后世的判断,是一种主观立论。固然,黄氏将殷周兵民不分视作抵御夷狄入侵的制度因素不无道理,并且黄氏也懂得,封建古制的寓兵于农,现世已难以效法,于是她退而求另一

9、方面,主张在边境设立有封建意味的方镇,以增强抵御夷狄的边防力量。她说:“今封建之事远矣,因时乘势,则方镇可复也。”黄氏还通过总结“封建”与“郡县”的利弊,来论述“方镇”的效用:“封建之弊,强弱兼并,天子之政教有所不加。”“郡县之弊,疆场之害苦无已时。欲去两者之弊,使其并行不悖,则沿边之方镇乎。”(明夷待访录方镇)这里所列封建、郡县各自的短处,是公允平实之论。 顾炎武也有类似见解,她觉得“封建”与“郡县”各有得失,应当以古“封建”精义弥补现实的“郡县”之缺陷。顾氏不同于某些理学家的迷恋古封建,也不像有的论者一味肯定郡县,而是对两种制度作理性的历史考察。她作郡县论九篇,其首篇曰:“封建之废,非一日

10、之故也,虽圣人起亦将变而为郡县。”这是确认郡县代封建的历史必然性。紧接着,顾氏揭示运作两千年的郡县制滋生弊端的现实情状:“方今郡县之弊已极,而无圣人出焉,尚一一仍其故事,此民生之因此日贫,中国之因此日弱而益趋于乱也。”(亭林文集卷一) 顾氏指出,君主集权的弊端在于,“尽天下一切之权,而收之在上”,为求解救之方,她追溯周代封建制,觉得周天子与公、侯、伯、子、男差别不大,“非绝世之贵”,因此天子“不敢肄于民上以自尊,不敢厚取于民以自奉”。在比较“封建”与“郡县”两制之后,顾氏说:“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而明清时的重要问题是“其专在上”,鉴于此,顾氏提出改良方略:一是变化由朝廷“

11、多设之监司”、“重立之牧伯”的作法,转而完善乡亭之职,使乡里基本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和伦理维系作用,如此“天下之治若网之在纲,有条而不紊”(日知录)。二是将宋明以来君主独掌的“辟官、莅政、理财、治军”四权,分割给地方郡县守令,顾氏倡言:“尊令长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行辟属之法,所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二千年以来之弊,可以复振。” 顾氏对自己的“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的设想十分看好,她说:“后之君苟欲厚民生,强国势,则必用吾言矣。”(郡县论一,亭林文集卷一)可见,顾炎武的封建论,要旨是以古封建“分权”之义纠正君主专制集权政治的偏弊。 清末的新“封建”论地方自治论、联

12、省自治论 至晚清,以郡县制为基石的君主专制的弊端愈益显现,而在弹压太平天国运动中崛起的湘系、淮系地方势力的渐趋强劲,使顾炎武“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的议论,在晚清颇有呼应者。倡言变法的冯桂芬从“分治”、“合治”角度评议“封建”、“郡县”。她说:“治天下者,宜合治亦宜分治。不合治则不能齐亿万以统于一,而天下争;不分治则不能推一以及乎亿万,而天下乱。柳宗元封建论云: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此合之说也。封建之合,不如郡县之合尤固,故封建不可久而郡县可久。反而言之,天子之不能独治天下,任之大吏;大吏不能独治一省,任之郡守;郡守不能独治一郡,任

13、之县令;县令不能独治一县,任之令如下各官,此分之说也。”冯氏从“分治”之利进而提出“复设古乡亭”之议,即在基层设乡官、亭长,“真能亲民,真能治民,大小相维,远近相联”,使“风俗日新”、“教化日上”(校邠庐抗议复乡职议)。 赞助维新变法的文廷式也主张对封建的利弊得失要作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她引述宋人尹源唐说:“夫弱唐者诸侯也,唐既弱矣,而久不亡者,诸侯维之也。”文廷式进而指出:“自古封建郡县,得失互见,论者棼如。然封建之世,外患必不亟,流寇必不起,此论治者不可不知也。”(纯常子枝语卷三)言下之意,在内忧外患频仍的清末讨论封建郡县制的长短,必须从现实存在的社会情势出发。这是一种富于历史主义的封

14、建论。 此外,朴学殿军俞樾撰封建郡县说,亦主张封建、郡县“两者并用,然后无弊”。这些政论中的“封建”,要旨在于“分权”。黄宗羲、顾炎武、冯桂芬、俞樾鉴于明清专制君主集权的弊端,试图以“封建”的“分权”精义,以及某些具体措施(如“寓兵于农”、“乡亭教化”等)作为救治时弊的良方。 同治以降,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汉族封疆大吏掌握巨大的军、政、财权,清王朝的中央集权“剖分之象盖已滥觞”,随着“地方行政之权日重”,清末兴起新一轮的封建论。光绪中期,福建侯官人张亨嘉作拟柳子厚封建论,主张在东南海疆及西北边境“分建大国”,以御外侮。辛亥革命前夕,更有联省自治说浮现,论者参酌黄、顾之议,摘取“封建”的正面

15、价值。19东方杂志等刊刊登多篇讨论地方自治的文章,如签名蛤笑的论地方自治之亟,觉得“吾国素为宗法之社会,而非市制之社会,故族制自治极发达,而市邑自治甚单薄”,倡导市民自治;同年江西刊发茗荪的地方自治博议,则从中国现行宪政出发,追溯古之“封建”。该文比较了古封建与近世督抚制及今之地方自治三者的差别:“古者,各君其国,各子其民,地方数千里,诸侯得此以削弱王权。今之督抚,自官制改革,财赋兵戎,悉受节制于内部。而地方自治,则令得自设立,是兴众建屏藩之制,行之中央集权之国,其究极则使民不相安,征调无度。”因而该文称:“有自治之国民,斯有独立之国家,有独立之国家,何患无自由之宪政?”又说:“地方自治,代议制之先声”。这实为一篇近代宪政观指引下的新封建论。 “封建”有益思想学术创发论 在发掘“封建”古义的积极意蕴方面,清人袁枚别开门径。袁氏指出,封建制政治多元,使各类人才得有生存空间,诸种学术得有拓展天地。她列举孔、孟,觉得圣人、亚圣不也许在思想一统的郡县制、科举制条件下生发、成长,其学说的光大弘扬,显然得益于列国并立的封建格局:“赖有封建,然后栖栖皇皇,之卫、之齐、之陈蔡、之梁、之宋、之滕,几几乎有可行之势,而诸侯敬,子弟从,则声名愈大,千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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