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469162186 上传时间:2022-12-2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6.4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目的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2检测范围及标识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

2、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 “待检 ”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 “待判定 ”字样的标识牌。 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 “合格 ”字样的标识牌。 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并在货物上挂有 “不合格 ”字样的标识牌。 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不符合其等级要求而降级使用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试验报告单上标识降级状态,材料员在实物上注明所降等级。3变质处理凡被判定为废品的水泥严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应作出标识,经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作出退场处理。 凡被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水泥,应尽可能不在建筑过程中使用,若需在工程中使用, 应用在次要部位,且应经工程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章。4公司质安部每月 1-2 次对所属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