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票的作废与重开,非正常原因下的虚开、虚列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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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票的作废与重开,非正常原因下的虚开、虚列不可取!发票作废是对填开发票信息录入错误的已开具发票进行作废。那么,发票作废都有哪些正常原因和非正常原因呢?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作废的条件是什么?违规作废发票会有怎样的后果?作废代开的专用发票后,如何重新开具?已纳税款又该怎样处理?小编为您收全了,还有案例解析常见的发票作废原因:1.开具错误2.销货退回3.销售折让4.服务中止遇到以上几种情况时,不要紧张,只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的规定进行操作就可以了。代开发票作废

2、操作说明【报送资料】(1)已开具发票各联次。(2)作废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提供复印件)。【基本流程】【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当场作废并收回已开具发票,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启动退税基本流程。企业自开发票可在自开票系统上作废,不用跑办税服务厅。一般纳税人发票作废条件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1.

3、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温馨提示: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作废条件1、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遇有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形的,如果纳税人退回代开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且退票发生在开票当月,税务机关可对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作废;2、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

4、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非正常原因发票作废,这些方式要不得!1.恶意隐瞒收入: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情况,纳税人通过将已开具发票作废,下月重开,将当月发票开具金额降入起征点以下,从而达到不上税的目的。2.恶意串通,销售方违规作废,接票方虚列成本:即销售方与接票方在有真实业务的前提下恶意串通,销售方违规作废开具的部分发票(未收回发票联),接票方虚列成本,从而达到偷税目的。3.涉嫌虚开发票:部分企业涉嫌虚开发票,但为了避免被税务机关发现,将部分发票进行作废,以平销、微利达到虚开发票的目的。违规作废发票的查处方式及处罚税务机关的查处方式:1.同一笔销售发票当月作废,次月重

5、开,在起征点范围左右直接纳入风险扫描重点,并由系统自动提醒。2.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作废时系统即刻进行比对提醒。违规作废发票的处罚1. 补缴税款2. 加收滞纳金3. 罚款4. 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作废代开的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的几种方式:1、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2、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对需要重新开票的,代开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4、对无需重新开票的,代开税务机关应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

6、申报税款。作废代开的专用发票后,已纳税款的处理方式: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发票作废或冲红之后,已预缴的税款可以用于抵减当季度内新代开发票需预缴的税款,也可在当月直接办理退税,或者在季度申报结算后产生“应退税额”时再申请退税。 案例问: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上个月,由于财务人员一时疏忽,错开了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后,尚未收回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是否可以作废?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后,尚未收回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可以作废。问:我单位收到供货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已经进行了认证,但对方把此发票做废了,现在已过月了,这种情况我公司应如何处理?有没有相关的规定?答:销货方可能严

7、重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在发票联次不齐全的情况下作废发票。第一种处理方法:1、只要还在当月,你们作为购货方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将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信息进行删除;2、如果次月才发现已认证发票被作废,应在申报表(二)中减除已作废的认证发票金额税额,不予抵扣;3、此发票在销货方抄报税后,会出现在国税局异常数据库中,购销双方可能都要面临一定金额的罚款,以后购货方可以考虑次月认证收到的当月开具的发票来避免此类问题。第二种处理方法:1、你们已将发票认证信息上传,无法删除,而对方却误作废,稽核系统将出现比对不符,总局将肯定会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下发核查信息给购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原因的;2、因为

8、纳税义务已发生,销售方应将误作废发票相关的收入,作为“未开票收入”如实申报交税;3、如果购货方已将该发票申报抵扣,按规定,其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向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协查信息;4、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到销售方实地核实发票作废原因以及抄报税情况,并通过系统回函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视回函情况依法进行处理;5、按规定:如果销售方是误操作作废并已如实申报交税的,则购货方可以将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也不需要重开发票了。如果不同时符合“误操作作废并已如实申报交税”的条件,主管税务机关将要求购货方必须作进项转出处理,购货方在补税后可要求销售方重开发票。这样也可以堵住销售方少交税的漏洞。所以销售方如实交税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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