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合同管理学霸整理版级老师代春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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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及合同管理概述合同的特点,1 合同是权利责任利益的约定,利益的约定,2 合同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3 任何合同都是不完整合同,4 不同文化对合同理解不同,5 合同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合同本质: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保证实现此类权利和义务的可靠且 可操作的程序合同管理的本质:以合同为保障机制,保证自己一方达到最佳利益服务于整个项 目管理目标,合同所表达的是民事关系,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财产关系的,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 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于其他法律的规定,既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 财产关系

2、,合同是协议,主体平等,具有强烈的目的性, 合同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诚信原则、鼓励交易原则、合同正义原则。 工程合同应体现现代市场经济的原则和方法,合作和共赢、伙伴关系风险共担, 工程合同应反映供应链和虚拟组织,合同类型,1 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2 单务合同,仅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借用合同、借款合同,)3 有偿合同,(买卖交易租赁,)4 无偿合同,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赠与合 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委托保管 等),*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是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

3、同也可为 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不同点:对义务的要求程度不同,对主体的要求程 度不同。无偿合同轻过失负责,5 诺成合同,(不要物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买 卖,租赁),6 实践合同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后仍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的 合同,实践合同包括赠与、借贷、质押、定金、借用,保管,法律意义在于两者 (成立与生效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 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 成立,7 要是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8 不要式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可

4、以口头.可 以书面,区别是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不同若法律规定某种合同必须经过批准 和登记才能生效,则合同未经批准和登记便不生效,若法律规定某种合同必须采 用书面合同才成立的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成立,9 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存在为前提和不受其他合同制约而独立存在的合同,10 从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主合同(买 卖合同),从合同(担保合同)11 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仅订约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 同,12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仅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第三人设定 的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第三人既不是缔约人也不通过代理人参加订

5、立合 同,但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权利可直接基于合同取得利益。13 有名合同,法律有规定并赋予其一定名称的合同典型合同,14 无名合同,法律未规定未赋予其一定名称的合同,区别在于法律的适用上, 有名合同直接适用本法规定,无名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或参照有关合同的相关 规定合同的相对性,1 合同主体的相对性,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 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合同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同时承担合同义务(会员享有 折扣,)3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 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

6、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合同的作用,1 法律作用,确定双方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必须严谨性,严密性复杂性,2 市场作用。确定双方的市场关系,工程的运作工具,通过合同运作项目第二章房地产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过程也是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的过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合同成立 是否生效还要看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合同是合同意向人的意思表示自由的条件下经过表述自 身意愿与了解对方需求过程中达成一致形成的协议,合同订立过程,是合同的形 成过程是合同的协商过程, 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合同成立的意义,1 合同成立存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2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7、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3 合同成立是区分我说得任何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 违约责任:要约可违,没有按合同办, 缔约过失: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为被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负有 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1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 用原则的行为,既合同成立之前违背诚信诚实信用原则捏造事实掩盖真相,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有时称为发价,发盘和报价悬 赏公告,构成要件,1 内容具体确定,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合同成立的主要 条款,确定,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要

8、约人的真实意图,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既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人,把合同成立的权力交给对方的人(投标人),承诺人,(招标人), 要约的效力,1 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2要约的撤回,要约可 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 人,(同时或先.撤回未生效的要约,即阻止要约生效),3 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 撤销但是撤销要约通知应当在受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2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的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9、,2 要约人依法撤销,3 承诺期限届 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4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价目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当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 定的视为要约,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 要约是当事人主动医院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邀请 的目的不是缔结合同,而是邀请对方当事人向其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 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意思愿意承受要约拘束的意图。要 约人将自己置于一旦对方成立,合同的成立的无可选择的地位,而要约邀请则不 含有当事人愿意承受拘束的意图,邀请人希望自己处于一

10、种可以选择是否接受 对方要约的地位其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3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 的必要条件而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不必具备必要条款,承诺,1 承诺是受要约人 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 要约的内容一致,3,承诺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限内发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 限发出的承诺为新要约,承诺的方式和期限,1 承诺的方式,通知.行为,通知方式是指承诺人以口头形 式或书面形式明确告知要约人完全接受要约内容做出的意思表示,行为方式是 指承诺人依照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条款能够为要约人确认承诺人接受要约内容做 出的意思表示,2 承诺的期限

11、,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没有承 诺期限的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及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承诺的效力,1 承诺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 承诺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 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但不能因承诺撤回损害要约人的利益,因此承诺的撤 回是有条件的,(3)迟发的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 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 限发出的承诺。迟发的承诺,失效为原则,生效为例外。(4)迟到的承

12、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 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 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生效为原则。 要约变更1、邀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 约。 实质性变更(八大条款的变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 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2、邀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 人及时表达反对或者邀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 诺有效。合同成立的一般条款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

13、标的。比如买 卖合同中买卖的是什么东西。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 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防或双方不滤芯或 不完全旅行合同的义务时,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 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 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 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格式合 同。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 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

14、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 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 1如果格式条款合同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属于无效合同的;主要有:(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如果格式条款合同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属于无效的免责条款(:一)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三,如 果格式条款是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违

15、反公平原则的。即使当事人同意,也不使其产生效力。3 格式条款的解释:对 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 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 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合同生命周期缔约阶段-成立生效阶段生效阶段履行阶段终止阶段权力义务 无 一般约束力 合同效力 依约履行 后 合同义务责任 缔约过失 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预期违约责任 实际违约责任 后 合同责任 合同的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性质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 认书。签订确认书时

16、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 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 地点。补:双方会签,一双方完成签字或盖章是合同成立,异时签字的,以最后 一方完成时间为准,无特别约定的,签字盖章完成其一即可,签字盖章效力等同。 合同生效的要件: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又叫合同主体合格原则, 即作为合同主体的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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