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石材幕墙总包施工合同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468805781 上传时间:2023-06-25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7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期石材幕墙总包施工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期石材幕墙总包施工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期石材幕墙总包施工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期石材幕墙总包施工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期石材幕墙总包施工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期石材幕墙总包施工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期石材幕墙总包施工合同(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同编号:ZYHT030南极国际商贸城II期石材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 哈尔滨南极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福建凤凰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地点: 哈尔滨道外区南极街54号 合同签订日期: 二一年七月五日 石材幕墙施工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哈尔滨南极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福建凤凰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总包人(全称): 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十分公司 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星海分公司 哈尔滨长城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南极国际商贸城期项

2、目石材幕墙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南极国际商贸城II期石材幕墙工程 工程地点: 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极街54号 工程内容:南极国际商贸城II期石材幕墙的施工、验收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包验收、交钥匙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南极国际商贸城II期石材幕墙的施工、验收 。以上工程范围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发包人保留工程实施后进行调整的权利。三、合同工期3.1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10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2010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含所有法定假日及双休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无书面开工通知的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3.2由

3、于以下原因造成的延期,工期予以顺延,但不予任何形式的工期费用补偿:、因发包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超过合同总工程量的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连续停工累计8小时。、不可抗力(需相应的政府确定文件)。四、质量标准4.1符合国家及地方验收标准,经验收合格并达到 省优质工程 标准要求。4.2按经双方及设计部门确认的工程施工图施工,并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4.3工程达到省优质工程奖励:叁万圆整(¥30,000.00元);达到国家优质工程奖励: 捌万圆整(¥80,000.00元)。4.4材质要求:4.4.1石材幕墙:所有石材幕墙采购、安装、验收等包括装饰墙面及部分造型

4、柱。4.4.2石材选用28mm厚光面石材,分格高度为1200mm以内,分格宽度为600mm以内,立柱采用8#槽钢,立柱间距不大于1200mm,横梁选用50*50*5mm厚角钢,间距按实际分格施工。所有钢材选用Q235B型钢,表面镀锌,石材挂件采用不锈钢挂件,胶缝8mm。4.4.3石材幕墙横梁、立柱钢龙骨及连接件均需经镀锌处理。4.4.4.施工注意事项:4.4.4.1.在安装扁铁描固时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4.4.4.2.立框调试完毕后,连接件与角码间必须焊接牢固,焊缝总长度应100mm,焊脚高度不得低于5mm连接件与垫片及螺栓之间必须点焊焊脚不得低于3mm,所有焊缝必须清理干净,涂防锈漆

5、二遍。4.4.4.3.施工时必须严格按设计及国家、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施工。4.4.5甲方指定材料材质名称品牌备注密封胶成都硅宝胶型号997(专用)石材石岛红厚度:28mm(封样)钢材国家标准所有本工程所用钢材均须冷镀锌处理4.4.6其它:未尽材质及结构部分的施工,按确定的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并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五、工程结算方式 5.1结算依据:本工程采用综合固定总价方式结算。5.1.1 本工程的综合固定总价为:(大写): 伍佰贰拾壹万圆整(¥5,210,000.00元);本工程综合固定总价总造价包含但不限于幕墙方案论证费(含安全审查费)、人工费、材料费(含所有损耗)、机械费、运输费、二次搬运费、

6、材料检测实验费用、安装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工程验收所有费、工程风险费、管理费、规费(不含劳保统筹)税金和省市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与施工现场有关的一切费用,施工期间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浮发包人不予调整。5.1.2工程总包管理配合费由承包方向工程总包单位缴纳。缴纳金额为本工程结算总额的 1%既:石材幕墙结算总造价1% 。总包管理配合费的分配方式按总包施工的各标段石材幕墙实际结算造价计算。总包管理配合费的范围:整体工程质量管理、整体工期管理、现场安全管理、施工配合管理、正常专业安装后的补堵、现场垂直运输、脚手架的使用、分包材料的堆放场地、水电源提供、分包工程的集中

7、报竣、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盖章、收集等。承包人所需以上配合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总包管理配合费中。5.1.3施工及生活电费由承包方承担,施工用电实行挂表计费,总包方整体结算,承包方由工程总包方管理计费,承包方自行向总包方缴纳所用电费。承包方施工用水、生活用水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0.1%向发包方缴纳。5.1.4现场签证5.1.4.1 本工程内的签证金额总价在贰万元人民币以内(含贰万圆)的不予结算,超过贰万元人民币的按超过部分的90%计取。5.1.4.2 现场签证的程序须按发包方的程序进行:签证意向书现场签证单的确认并须网上申报。5.1.4.3 每次签证时间总计为5天,过期未经确认的签证项目视为承包方自动

8、放弃。5.1.4.4 签证工程的结算原则为:与本合同工程工艺相同的项目,按本工程的综合单价结算。合同工程以外的及施工工艺不相同的签证工程结算按2000年黑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7高级装饰定额修订版、2006年哈尔滨单价表结算,只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税金其它不予调整。5.1.4.5本工程所有幕墙的设计均由本项目工程玻璃幕墙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前玻璃幕墙及总包单位、石材幕墙施工单位应进行严格的施工图会审工作。由于承包方报价前及施工前未进行现场勘察或勘察失误而导致的计算失误或因设计自身原因导致的任何工程报价及工程量增减的,发包人不进行任何经济的调整。5.1.4.6设计变更、工作技术联系等工程资

9、料内涉及的签证项目按5.1.4项执行。5.1.5设计变更5.1.5.1因未经仔细审核石材幕墙的施工图纸及现场勘查导致增加或更改的施工项目,发包方不予调整固定总价。5.1.5.2设计变更的结算方式同5.1.4.4项约定。5.1.6所有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内涉及到的主要材料,原报价有的按原报价执行,原报价没有的由采购部随时认质认价确认。过期未进行认质认价确认的,严格按南极国际商贸城认质认价及甲供材料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六. 工程量确认及工程付款方式6.1工程量确认6.1.1工程量的计算方式6.1.1.1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6.1.2现场施工达到工程付款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

10、人指定的格式向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提交电子文档进度款支付报审表(执行发包人网上办公制度),报表应按下述项目列明所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工程进度款项。6.1.2.1已实施的永久工程的价值。6.1.2.2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总包方、发包方的处理意见、工程扣款、罚款等详细的工程内容。6.1.3监理工程师及总包方在接到上述报表按网上办公条例时间进行审核,对符合计量条件的工程进行工程形象、工程质量及现场情况的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报送发包人进行复审后,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发包人的复审时间原则上为5天)。6.1.4发包人收到经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有下列情况时,发包人暂停签证或付款,直至停止付款原因消除为

11、止。6.1.4.1工程施工有重大缺陷或明显违约行为时,经通知整改而未整改或延迟整改时。6.1.4.2工程总进度较预定进度落后10%以上,或存在不能如期完成的风险。6.1.4.3承包人对其供应商及农民工未付款,导致本合同涉及的工程产生纠纷时。6.1.4.4工程进行中,有承包人应负责赔偿的事件发生,经发包人提出而未获解决。6.1.4.5因非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有关于本工程的任何诉讼或仲裁发生时。6.1.4.6对各专业指定分包商总包方管理不善,造成指定分包工程管理不协调、混乱或造成其它阶段性进度滞后,经监理工程师两次提出警告后仍未有明显改善的。6.1.5承包人申请的工程款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要求提前

12、给付,不得转让,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并不得质押与他人。6.2工程付款方式6.2.1本工程无预付款支付。6.2.2由承包人垫付施工,工程施工达到龙骨全部安装完毕,发包方支付工程总价的35%。工程施工到所有幕墙板块安装完毕,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总价的25%,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总价的70%,工程竣工结算经置业公司合同预算部一审审核双方共同确认后,发包方支付工程款至一审结算总价的85%。工程经集团二次审核双方无异议后,发包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6.2.3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无息返还(以竣工验收交付发包方使用时间为起始时间)。6.3 民工

13、的工资管理6.3.1为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建设单位和民工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必须保证民工工资。施工单位在上报 “本合同工程结算书”的资料中必须包括应付民工工资表,由监理方审核签字后上报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预留工程尾款总价的20%,作为民工保证金直接支付民工。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7.1工程师(甲方代表)的职权7.1.1监理单位(甲方代表)委派的工程师按总承包施工标段的监理公司委派的监理人员名单为准。7.1.1.1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并审核工程施工的合理性及现场管理等。7.1.1.2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审核现场的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审核设计变更、

14、承包人的索赔、涉及工程费增减、工程洽商等事项(未按发包人要求程序上报的上述文件视为无效)。7.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按总承包施工标段的发包人委派的工程师人员名单为准。发包人工程师的职权范围:7.1.2.1发包人就相关与本工程的指令、通知等按发包方规定的程序完成后,由工程师交给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监督执行。 7.1.2.2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权。该文件的确认按发包方的相关程序执行。7.1.2.3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需事先经其同意,未经确认同意的应接受相关违约处罚规定。7.1.2.4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境、现场管理等。7.1.2.5负责工程的整体协调。7.1.2.6监理工

15、程师与发包人代表职权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和总监。7.1.3承包人现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 ;级别: ;职称: ;技术负责人向姓名: ;职称: ; 7.1.3.1行使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职责。本工程承包人的项目经理一经双方确认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承包人项目经理应常驻工地现场,而且其全部时间应用于本工程的管理,不得兼任其它工程职务。7.1.3.2承包人的请求、要求、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转交发包方工程师,发包方工程师再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八、工程分包约定及分包范围8.1工程分包约定8.1.1工程分包:除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其它分包工程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