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

上传人:m**** 文档编号:468022149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8.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国家实行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按规定 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1. 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药物不良反应监察工作的组织、计划、 实施和协调等工作。2. 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全院药物不良反应监察工作会议。3. 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上级药物不良反应监察中心报我院的工 作情况。4.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时通报上级药物不良反应监察中心的有关指 示精神和要求。5. 各科质量管理组负责本科室药物不良反应监察工作。6. 对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情况及时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7. 定期向院长报告病区ADR监察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8. 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办法(1)ADR报告原则是“可疑就报”。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 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 可疑不良反应。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 或新的不良反应。医生认为对人体有重要或值得注意的不良反应者。各病 区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后应及时填写ADR报告简表,报药剂科。(2)若遇热源反应或危机生命的药物不良反应,请将药品留样并 保存于冰箱,切勿冷冻。(3)药剂科将监察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