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民政局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467114916 上传时间:2023-07-20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东阳市民政局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东阳市民政局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东阳市民政局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东阳市民政局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东阳市民政局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东阳市民政局》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阳市民政局(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东阳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各位代表:根据预算法规定和市政府部署,现将部门2016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说明如下,请予以审议。一、东阳市基本情况:(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订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3.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设于本市的全国性、全省性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4.负责全市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担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

2、审核申报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5.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人员等接收安置、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市优抚对象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6.负责全市救灾减灾工作,核查上报发布灾情,监督管理救灾款物分配使用;组织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指导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进行灾民生活救济和开展生产自救工作;指导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争议裁定工作。7.拟订全市社会求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统筹管理全市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求助、临时求助、生活

3、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测算调整和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8.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依法管理、指导慈善事业;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居家养老工作,指导、协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村五保共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的生活困难定期补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工作。9.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负责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管理工作,筹集视察地福利基金,资助社会福利事业,负责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10.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11.负责行政区划管理,承担行政区划调整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工作。12.负责殡葬管理、殡葬改革工作。13.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1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落实,验审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负责对本市社会福利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工作。15.归口管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老龄工作。

5、16.负责外地移民安置工作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小型水库移民有关扶持工作。17.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18.负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民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9个下属单位预算:市社会福利工业管理办公室、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市殡葬管理所、市地名管理服务所、市慈善事业管理处。二、2016年工作重点:1、 做好涉军群体的维稳工作;2、 按上级要求做好优抚信息系统中残疾军

6、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和享受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生活补助的其他抚恤优待对象的入户核查工作;3、 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4、 做好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城乡一体化政策调整出台工作;5、 创新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方式方法,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质量;6、 做好2016年度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7、 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8、 建设革命烈士事迹宣教工作新平台;9、 组织中福在线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10、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二)建立完善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定平台。(三)推进城乡低保工作。(四)加

7、大医疗救助力度。(五)规范临时救助。(六)做好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七)做好住房救助工作。(八)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11、 进一步深化改革养老服务体系:(一)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工作。(二)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12、 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一)加强汛期防灾减灾工作。(二)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三)继续做好培训和宣传工作;13、 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工作。(一)提高孤儿及困境儿童救助标准。(二)落实困境儿童福利政策。(三)实施各项儿童福利政策,落实“天翼康复计划”;14、 开展水库移民后扶工作。(一)发放直补资金。(二)重点抓好创业致富工作。(三)做好项目资料规范工作。(

8、四)试行水库移民贴息贷款工作。(五)完成水库移民后扶“十三五”规划,按照规划建立移民扶持项目库,根据项目库开展后扶工作;15、 编制“东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继续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分会、活动小组规范化建设,搞好老年电大教学工作,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建立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继续开展慈善助老济困送温暖行动和“银龄互助”、“暖巢行动”等活动;16、 做好社会福利企业日常督查和年度实地普查工作,做好新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准备工作;17、 做好社会福利院2号楼加装消防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改造工程、院子路面“白改黑”工程有关工作,着重做好院内孤残儿童康复、学习和生活保障工作;18、 加强

9、老年活动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利用老年电视大学这个平台,积极开展教学活动;19、 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20、 “三社联动”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和激励保障机制,起草相关文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三社联动”创新社会基层治理体制的实施意见;21、深化殡葬改革。(一)完善生态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绿化覆盖工作;(二)继续深化“四边三化”坟墓整治工作;(三)抓好骨灰跟踪管理工作;(四)抓好西甑山公墓公司重大节假日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五)继续落实好殡葬惠民四项减免政策。推进殡仪服务市场化工作;(六)加强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购置殡仪服务硬件,着手准备尾气处

10、理工程。(七)做好西甑山公墓公司新征地块103.4亩土地有关产权办理手续;(八)新建墓区一块。在海葬纪念碑墓区北面计划新建中档双墓200穴,占地约2千平方米及天福园前基础设施(放生池)进行修建;22、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并通过验收。编印政区图和城区图。组织调查地名文化遗产,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3、落实救助管理站站房建设和救灾物质储备中心库房建设工作。2016年一季度完成图纸招标工作,二季度完成图纸设计工作;三四季度着手工程招标和开工建设;24、道路指示牌和门牌制作安装。计划安装和整修道路指示牌200块,制作安装门牌1200块;25、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推

11、进社会组织政社分开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工作,做好第二届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和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6、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收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档案工作;27、慈善事业管理处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和助困、助学、助老、助医、助孤等传统救助项目;28、开发应用一期“数字民政”信息平台,做好“数字民政”二期开发准备工作;29、组织有关民政事业发展重点课题调研活动。为2016年度深化改革项目(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推进精准扶贫,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三社联动” 推进

12、社区治理创新;深化殡葬改革)实施工作积极谋划和进行理论探索。三、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安排情况:根据市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原则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市审核汇总所属各单位的预算编制,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上报财政部门审批。(一)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原则和方法根据市政府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原则要求,人员经费按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按照公务费分类分档标准核定,项目经费按照市所承担的职能和2016年度的工作重点分轻重缓急安排,确保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实施。(二)2016年支出预算草案安排意见根据2016年市的工作任务,拟安排支出预算15167.73万元。具体包括基本

13、支出1370.23元,项目支出13797.5 元。(三)2016年基本支出经费具体安排情况1、市民政局417.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4.2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9.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劳务费3.2万元。2、市社会福利院395.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5.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劳务费132.56万元。3、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33.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0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6万元,劳务费3.08万元。4、市殡葬管理所99.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0.9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26万元。5、市社会福利工业管理办公室60

14、.3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6、市地名管理所49.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2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11万元,劳务费3.08万元。7、市救助管理站140.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1.1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劳务费15.52。8、市军干所38.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9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劳务费3.2万元。9、市婚姻登记处97.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4.12万元,公用费用支出6.85万元,劳务费6.16万元。10、市慈善事业管理处38.51

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劳务费3.2万元。(四)2016年项目支出经费具体安排情况部门所需2016年项目支出合计13797.5元。1.民政管理事务555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务;拥军优属;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民政代管退休人员退休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等2、抚恤5522万元,主要用于死亡一次性抚恤,对现役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死亡抚恤;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人员定期抚恤;伤残军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优抚对象困难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优抚事业单位支出等。三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五条和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优待办法第九条规定,发放的标准是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六条、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优待办法第十条以及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阳市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东政发200516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执行。伤残抚恤金的法律依据和标准是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五条,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十一条。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发放生活补助的法律依据和标准是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二条,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二十二条给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的法律依据和标准是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1条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