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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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签一、当事人的姓名、 住所,有助于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 联系办法,以免受骗。二、标的。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共有财产;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权纠纷; 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 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字资料的移交过程。三、价款。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 定金;尾款。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

2、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五、违约责任说明。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六、解决争议的方式。写明是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七、合同生效条款。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况; 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

3、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延伸阅读: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一)房屋买卖合同遗漏必要主体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必定涉及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 (如夫妻共同共有 ),而订立合同时共有人未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则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二)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合法现实生活中,部分买受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未认真审查房主的真实性,主要是未核实房主的身份,某些不法分子(如房屋的承租人 )通过假证冒名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以致买受人最终钱房两空。(三)房屋存在物权瑕疵主要是指买卖的房屋权利不具备完整性,如被法院依法查封、 房屋设定抵押、房屋正在租赁等情况。1、房屋被司法

4、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此时出卖人无权处分房产, 买受人与出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自然无效。2、买卖房屋上已设定抵押。如果出卖人已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 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则转让行为无效。 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 )产方可进行买卖。3、买卖房屋正在租赁。如买卖房屋正在出租期间,则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有限购买权, 买受人若要确保万无一失, 则需要出卖人提供该房产的承租人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此外,买受人还应留意出卖人与该房产的承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

5、同是否登记备案,根据相关规定, 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 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也就是说, 如果买受人购买该房产是为了自住,而出卖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承租合同又登记备案, 则买受人购房用于自住的目的可能就无法实现。(四)故意规避税收现实生活中,部分买卖双方耍小聪明,采取“高买低报” 、延期过户、假赠予等方式规避税收, 但上述行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吃亏的还是自己。1、“高买低报”。“高买低报”是指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在申报房价时,以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签订虚假协议申报纳税。 但此种做法可能存在的风险是,买受人有可能

6、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不愿意再按照原购房价格成交, 造成出卖人利益受损; 而此种做法也可能导致买受人在向银行贷款时,贷款数额过低。2、延期过户。此种方法主要目的是规避营业税。其一般做法是:买卖双方在达成购房意向之后, 首先签订一份购房合同, 规定房款交付方式、房屋过户时间和过户方式。 在买方交纳全部或者部分房款之后,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 )卖方先将房屋交买方使用, 等到卖方的房屋持有年限达到规定的免税时间后,双方再将房屋过户。此种行为的风险是:一旦二手房市场在合同签订后房屋过户前出现价格上的大幅波动,无论是大涨还是大跌,买卖双方中可能有一方宁愿违约也要解除合同, 从而损害守约方利益。3、

7、虚假赠与。这是目前避税方式中较为简单的一种。通常是买卖双方在达成交易意向后, 先私下签订一份买卖合同, 之后再到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合同, 声明出卖人无偿将某房屋赠与买受人,以未发生金钱交易为名,规避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这种方式从法律角度看,完全属于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 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不仅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反而会在有关部门认定存在相关违法事实后,被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 如果此房子在 5 年之内再次交易过户, 将会由卖方承担成交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交易成本会更高。第二篇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 )xx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要点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要点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

8、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 ; 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 ;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 )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这是本合同的关键,一定要明确约定。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 ;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 );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 ;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三、价款这里

9、也是很主要的内容, 主要写明总价款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如何申请按揭贷款 ;定金 ;尾款等。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 ;条件 ;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 ;配合与协调问题 ; 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 ;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 ;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五、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 ;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二手

10、房买卖合同(无中介 )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 ;生效或失效条件 ;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 ;生效或失效期限 ;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 ;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 ; 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 ;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 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补救措施 ;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九、合同的

11、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延伸阅读:二手房买卖合同潜在的法律风险一、房屋买卖合同遗漏必要主体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必定涉及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 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 (如夫妻共同共有 ),而订立合同时共有人未在买卖合同上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 )字,则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二、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合法现实生活中,部分买受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未认真审查房主的真实性,主要是未核实房主的身份,某些不法分子 (如房屋的承租人 )通过假证冒名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以致买受人最终钱房两空。三、房屋存在物权瑕疵主要是指

12、买卖的房屋权利不具备完整性, 如被法院依法查封、 房屋设定抵押、房屋正在租赁等情况。1、房屋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此时出卖人无权处分房产, 买受人与出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自然无效。2、买卖房屋上已设定抵押。如果出卖人已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 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 则转让行为无效。 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 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3、买卖房屋正在租赁。如买卖房屋正在出租期间,则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有限购买权, 买受人若要确保万无一失, 则需要出卖人提供该房产的承租人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

13、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此外,买受人还应留意出卖人与该房产的承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根据相关规定, 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 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也就是说, 如果买受人购买该房产是为了自住,而出卖人与承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 )租人签订的承租合同又登记备案, 则买受人购房用于自住的目的可能就无法实现。四、故意逃避税收现实生活中,部分买卖双方耍小聪明,采取“高买低报” 、延期过户、假赠予等方式规避税收, 但上述行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吃亏的还是自己。1、“高买低报”。“高买低报”是指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及中介公

14、司在申报房价时,以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签订虚假协议申报纳税。 但此种做法可能存在的风险是,买受人有可能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不愿意再按照原购房价格成交,造成出卖人利益受损 ;而此种做法也可能导致买受人在向银行贷款时,贷款数额过低。2、延期过户。此种方法主要目的是规避营业税。其一般做法是:买卖双方在达成购房意向之后, 首先签订一份购房合同, 规定房款交付方式、房屋过户时间和过户方式。 在买方交纳全部或者部分房款之后,卖方先将房屋交买方使用, 等到卖方的房屋持有年限达到规定的免税时间后,双方再将房屋过户。此种行为的风险是:一旦二手房市场在合同签订后房屋过户前出现价格上的大幅波动,无论是大涨还是大跌,买卖双方中可能有一方宁愿违约也要解除合同, 从而损害守约方利益。3、虚假赠与。这是目前避税方式中较为简单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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