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面完成大气十条考评目标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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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方面完成大气十条考评目标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系列安排布署,深入落实有关深入加强xx市生态环境保护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意见和有关印发xx市“天变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本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方面完成“大气十条”考评目标,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汇报中提出的“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连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总目标,以环境空气质量连续稳定改进为关键,以协同治理和精细管理为抓手,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严控污染物排放,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连续推进本市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今

2、冬明春全市空气质量显著改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为实现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二、工作目标(一)到底,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下降5%以上,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09g/m3以下,较基准年(年均值146g/m3)下降25%以上,经过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期考评。(二)从11月至春季采暖期结束,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进,重污染天数同比有所降低,浓度同比有所下降。三、关键任务(一)狠抓燃煤污染治理。1.实施关键企业减产和错峰生产。公用电厂继续实施“冬季减半”生产。自备电厂发电负荷不超出所属企业配套生产用电需求,限制富余电量上网售卖。热电联产

3、自备电厂冬季根据“以热定电”标准安排发电负荷,生产所需用电缺口从电网购置,激励自备电厂深度参加调峰消纳弃风弃光电量,对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电厂停产治理。水泥行业严格落实水泥错峰生产要求,冬季停产、限产。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境保护局、市热力总企业、国网xx供电企业、各相关燃煤电厂等2.强化燃煤锅炉的拆并和监管。在已拆改燃煤工业锅炉393台、燃煤供热锅炉24418台的基础上,对照xx市燃煤供热设施拆改工作实施方案、xx市工业企业燃煤锅(窑)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查找差距,分析原因,组织相关区(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确保年底前建成区内1

4、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拆除不再使用。对建成区外供热燃煤小锅炉、茶水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全方面排查,列入拆改计划。全市严禁新建燃煤设施,20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全部达成新的排放标准,对不达标的在用燃煤锅炉依法进行严厉查处。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建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计划局、市热力总企业、国网xx供电企业、各相关燃气企业等3.严格煤质监督和散煤管控。监督工业企业做好冬季优质煤贮备工作,建立用煤检测汇报档案,确保全市现有燃煤企业全部使用优质煤。11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全部堆煤场清查工作,对违法堆煤场给予关闭。底前,完

5、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修订工作,禁止在清洁能源、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使用原煤,对临时无法使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的区域,设置低硫优质煤配售点,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方法,统一向燃煤用户配售。加大煤炭交易市场、燃煤配送网点煤质抽查频次,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行为。牵头单位:市煤炭局、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等(二)全方面降低城市扬尘污染。1.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督促各类施工工地全方面落实“七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方法,有效降低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对已停工的建筑工地,做好散状物料的清理和覆盖。牵头单位:市建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

6、局、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等2.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对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做到主动发觉、立即处理、有效处理。非冰冻期继续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严查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抛洒行为。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3.加强工业无组织排放监管。加强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火电、焦化等行业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及生产工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监管,监督关键企业年底前完成堆场、料场密闭工程建设,非冰冻期散装物料运

7、输车辆冲洗后出厂,对未有效落实各项扬尘污染治理方法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信委、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煤炭局等(三)降低工业污染排放强度。1.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改。继续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实施动态更新和台帐管理。对排放淘汰类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必需做到“两断三清”,确保底前依法依规完成关停取缔。对列入整合搬迁入驻合规工业园区的企业,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在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中查出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按相关要求从严处理。实施挂账销号制度,果断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各区(县)政府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计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国网xx供电企业等2.监督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公用电厂和自备电厂从11月起实施超低排放标准;其它工业企业认真落实有关关键区域实施大大气十条 考评目标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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