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范本(出借人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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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范本(出借人角度)借款合同范本(出借人角度) 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 出借人: 公民身份号码: 借款人: 公民身份号码: 借款人因 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小写):¥ 元,(大写): 元整。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用途: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 第五条 本

2、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方式归还: 5.1 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还款日为每月 日。 四、借款的发放 第六条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 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及现金交付方式支付给借款人,转账完成或借款人出具收条,即证明出借人已通过转账和现金支付方式成功交付借款。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

3、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八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九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

4、瑕疵。 第十一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所做的陈述、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如果借款人进行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资料,构成诈骗罪,出借人有权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四条 对

5、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借款人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1)将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提供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2)向媒体、居委会、村委会、用人单位等通报其不履行义务信息; (3)将违约借款人信息导入和提供给各类社会信用征信机构。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

6、付利息。 第十七条 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十九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条款 第二十条 担保人: ; 本合同第二十条第1款所载担保人自愿成为本借款合同的保证人,自愿以个人及家庭所有财产为本合同所载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

7、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以逾期时所欠本金金额为基础按月利率 %计收逾期利息,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四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

8、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二十五条 合同签订地点:武汉市武昌区。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二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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