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购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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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料油购销协议 篇一:燃油购销协议协议编号:燃油购销协议甲方(供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企业河北承德石油分企业乙方(需方):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企业本协议于 2021 年 12月 22 日在承德石油企业签署燃油购销协议甲方(供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企业河北承德石油分企业乙方(需方):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企业签署时间:2021年12月22日签署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河北承德石油企业依据中国协议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协议标的、数量:第二条 乙方若需超出本协议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提油方法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第

2、三条 提油方法及期限:甲方在协议生效且购油款到帐后 2 天内将本协议约定的油品数量运输至乙方库房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汽车运输,运费另行结算,120元/吨(兴隆和围场出库为150元/吨)。货物交付前风险由甲方负担。第四条 油品验收1、验收方法:由甲、乙双方各委托一名相关人员对油品的数质量共同验收,并在相关统计上签字确定。2、数量验收:对数量的异议,甲方配送的油品,乙方如有异议,应在卸油过程中或在运输工具离开前提出。经双方确定,承载工具为油罐车的,交接允差约定为3。若发货数量比验收数量多并超出3时,以实际验收数量为结算数量;若发货数量比验收数量少并超出3时,超出3的部分,由甲方负担;若或多或少均在

3、3以内时,则以发货数量(提油单或卡载明的数量)为结算依据(送货油罐车必需出库铅封完好)。3、质量验收:以协议承诺的标准为准,由双方共同封存油样备查。乙方应该要求甲方留样交乙方留存。若乙方未要求留样的,则以甲方的留样为准。对有质量异议的油品,由双方将共同封存的油样送往乙方所在地市级以上法定质检机构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属甲方原因造成油品质量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然,检验费由乙方负担。因为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有向第三方采购或存放甲方油品的容器装载了第三方产品或其它可能发生混装、混油情况而发生的质量问题,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第五条 结算1、结算内容:协议生效后乙方必需先将购油款项汇入甲方指定帐

4、户,结算数量以经甲方及乙方加盖公章或授权的人员签认的送油单为准。2、结算方法:乙方以电汇、转帐、刷卡等甲方认可的方法付款甲方帐号:940001040047137开户银行:承德农行双桥支行对金额预付款方法,当包装规格为散装时,根据协议金额预付货款,当甲乙双方验收后2日内根据实际数量进行结算。乙方必面将货款直接打入协议约定的帐号。任何打入甲方员工或其它个人帐户的付款行为均为无效付款行为。3、发票的开具:甲方向乙方按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单位为甲方配送油库地企业,价格按第一条的要求实施。第六条 违约责任1、经国家相关部门判定,因甲方行为造成供给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赔偿。2、货物抵达后,

5、乙方未立即组织接卸,即无正当理由压车3小时以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担赔偿责任。3、除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延迟交货每日应按欠货款总额的5计付滞纳金,最高不超出协议总金额的3%。4、因为不可抗拒事故或承运人所致,使卖方不能如约发送货物,卖方必需在交货期限内以电话或传真通知买方,但卖方不负违约责任。5、有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协议并不负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时结算;(2)有证据证实乙方己失去偿债能力;6、双方约定的其它违约条款: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除主动采取补救方法外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失,应各自负担对应责任。第七条 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如在本协议的推行

6、过程中发生争议,应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应该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己相互提醒就本协议各条款作全方面、正确的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对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的认识己达成完全的一致。2、为保障本协议的推行,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则由甲方和乙方或第三方另行签署担保协议作为附件,对甲乙双方全部含有约束力。3、甲乙双方对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含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协议、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它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妥使用,但经对方

7、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要求除外。4、协议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一方按本协议要求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员,速递或传真按本协议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向以下列要求为准:(1)专员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3)传真方法以顺利发出当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5、本协议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它灾难,战争或暴乱,和其它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预防或避免的类假事件。这类事件当然包含协议双方所在地尤其是甲方所在地域域成品

8、油脱销致使甲方不能推行协议的情形,政府要求的保供部门除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相关机构证实后,许可延期推行、部分推行或不推行协议,并依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负担违约责任。6、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均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加盖和本协议尾页相同的公章(协议专用章)后方生效。7、本协议的全部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8、本协议使用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如需续签,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协议。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两份,乙方四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第十条 本协

9、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和本协议不一致的一律以协议为准。甲方(盖章):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企业 乙方(盖章):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企业河北承德石油分企业单位地址:承德市双桥区下营房28号 单位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杨树岭镇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李志广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王贵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13932487070电话:0314-6268966传真:0314-2187798 传真:0314-6268966开户银行:承德农行双桥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泉支行 帐号:94000104004713

10、7 帐号:100148438323税号:130802601078903 税号:130823674153468邮政编码:067000 邮政编码:067503篇二:购 销 合 同合约编号: 供方(甲方): 签约地点:需方(乙方): 签约时间:20 年 月 日甲、乙双方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自愿、平等、友好地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置燃料油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为约束及维护协议双方的行为和正当利益,特签订本协议,方便共同遵守。1、 商品名称:燃料油2、 质量规格:以附件一的质量标准为参考,以装车前双方共同认可交换封存的油样为准。3、 产 地:4、 发 站: 专用线5、 到站及收货人:6、

11、约定数量:吨,铁路路车发运,结算以油库汽车电子磅检斤或双方共同检尺的装车量单为准。7、 价 格:(1)含税单价:¥: 元/吨。总货款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此价格内包含货物的运杂费用。(2)上述单价为闭口价,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此价格将不予进行任何调整。8、 付款方法及付款期限(1) 本协议签署生效日,乙方派人到供方验证货物的质量和数量。(2)乙方查验货物后,乙方支付30%定金, 甲方确定收到乙方协议预付的定金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立刻报请车皮计划,最长不超出5日开始装车。(3) 装车检质计量后,乙方即日经过银行采取电汇的方法将已装货物货款打入甲方指定帐户,货权同

12、时转交给乙方,全部货物实施完成双方结清货款,甲方开具燃料油增值税发票并交给乙方。9、 质量验收以供方协议中提供给需方的燃料油分析汇报为参考,以装车前双方认可封存的油样作为复检标准。10、 风险责任和全部权划分在油库内乙方未付全款的货物,其风险、责任及全部权属于甲方;已装付完全款的货物,在做完货权转移后,其风险、责任和全部权则属于乙方。11、 违约责任本协议中的双方含有自觉推行本协议全部条款的义务,任何一个和之相违反的行为,均可视作违约。守约方有权按约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详细约定以下:(1) 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方部分推行或拒绝推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时,由此所造成的守约方法律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均由违

13、约方负担,违约方同时还需按协议总额的5%向守约方进行赔偿。(2) 本协议中的需方未能按时按约定付款方法付款的,则每延期一天应按应付货款总金额的3累计计算滞纳金。(3) 正常情况(除不可抗力外)下,全部货物应在15日内实施完成。12、 不可抗力(1) 协议中的任何一方因自然灾难、战争及不可抗拒等事件的影响,致使其不能按约推行其项下义务时,可延期实施,但必需出具国家相关部门的证实。(2) 本协议项下之“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无法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包含但不局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爆炸、战争、叛乱、暴乱、瘟疫、禁运、罢工、火灾等。(3)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推行协

14、议时,协议双方有权依据情况选择延期推行、部分推行或解除本合同,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实。13、 争议的处理协议推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的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协议推行的标准给予处理。若协商不成时,争议方应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除法院另有判决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双方在诉讼过程中,除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推行。14、 索赔时效及相关约定(1) 索赔时效任何索赔应在一方违约后5天内提出,逾时将视索赔方自行放弃索赔权,任何索赔要求均无效。(2) 相关约定索赔方在要求索赔时,需提供相关、完整的证实文件。违约索赔可套用一条相关条款。也可同时套用多条条款。15、 协议使用期、变更、补充和解除本协议使用期为20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自签署后,因实际情况发生改变或甲、乙双方同意而需要变更、补充或解除本协议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补充或解除。16、 双方申明双方共同申明:协议签署时,双方签约主体为国家工商及税务部门认可并有效存续之经营实体。协议中双方所提供的地址、电话、传真及双方经营证照和法人身份证实均是真实、有效的,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申明内容,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17、 适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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