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方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需满足的条件

上传人:会****库 文档编号:466231672 上传时间:2024-04-2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申办方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需满足的条件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申办方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需满足的条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申办方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需满足的条件(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会计实操文库申办方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需满足的条件一、医疗器械产品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获得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同意。列入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还应当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二、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前,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明确的试验目的,并权衡对受试者和公众健康预期的受益以及风险,预期的受益应当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三、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四、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应当完成试验用医疗器械的临床前研究,包括产品设计(结构组成、工作原理和作用机理、预期用途以及适用范围、适用的技术要求)和

2、质量检验、动物试验以及风险分析等,且结果应当能够支持该项临床试验。质量检验结果包括自检报告和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产品注册检验合格报告。五、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应当准备充足的试验用医疗器械,而且试验用医疗器械的研制应当符合适用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六、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前,申办者与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应当就试验设计、试验质量控制、试验中的职责分工、申办者承担的临床试验相关费用以及试验中可能发生的伤害处理原则等达成书面协议。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中进行,所选择的试验机构应当是经资质认定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且设施和条件应当满足安全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的需要。研究者应当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培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贸易/财会 > 资产评估/会计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