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466020966 上传时间:2023-11-12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3.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张波育肥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专业资料免疫制度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按畜牧部门统 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2、严格按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 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4、在加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 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5、严格按照要求储存疫苗确保疫苗的有效性。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 及疫苗包装物。7、疫苗接种及应激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 其指导下进行。8、遵守操作规程,按免疫程序接

2、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 毒或交叉感染。9、强制免疫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二维码耳标并详细记入免 疫档案。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和完善免 疫计划,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用药制度1、养殖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 不得擅自使用。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 非法产品。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兽药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羊只 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

3、间、药品 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 按照畜牧部门要求规范使用兽药软件平台,及时记录上传兽药使 用信息。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8、购买兽药要向商家索要收据,并保留收据1年以上。9、定期进行药浴,药浴要使用安全有效的药物。检疫申报制度1、严格执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2、本场饲养的羊出售或运输离开饲养地时,按照规定提前3 天到防疫区域内的报检点或电话联系村防疫员申报产地检疫,经 临栏检疫合格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才能允许离开圈舍 出售或运输。3、引进种用公、母羊在引进之前须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 备案并办理种用动物引进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

4、引入。引 入后须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二次免疫,经检疫合格才能入圈合 群。4、跨省引进饲养羊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活羊跨省调动的文 件要求,严格履行调动手续。疫情报告制度1、养殖场存栏羊发生不明原因死亡,或疑似动物传染病时应 立即向加区畜牧总站报告。2、报告内容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2)发病羊数量、同群羊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 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3、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4、临时性措施1)将可疑传染病病羊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2)对病羊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3)病羊死

5、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4)不得随意急宰病羊,更不能随意丢弃死羊。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羊进出养殖场。6)限制人员流动。5、加区疫情报告电话:2163496消毒制度1、养殖场大门和各羊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 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 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3、选择高交效氐毒、对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 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 择。4、羊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1次,及时 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羊舍、场地、用具及羊

6、 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 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或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羊舍和用具1周消毒1次, 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 后进行彻底消毒。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 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夕卜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 行消毒。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 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8、产房消毒:进入产房前地面和设备应冲洗干净并严格消毒, 母羊全身洗刷干净并消毒后进入产房,分娩前必须严格消毒乳房 和阴部,分娩完毕再用消毒药抹拭

7、乳房、阴部和后躯,及时清洗 产房。9、养殖场粪污实行发酵处理。无害化处理制度1、当养殖场的羊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四不准一处理 原则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同时进行彻 底的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羊及其粪便、垫料等进行深埋或集中焚 烧处理。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建一个无害化处 理场所。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羊进行无害化处理 外,还应根据畜牧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羊进行扑杀和无害 化处理。4、当养殖场的羊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 进行隔离观察和采取防制措施。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

8、无害化处理的羊数量、死因、体重及处 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场内道路等进 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畜禽标识制度1、新出生羊羔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 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2、在羊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弓I进的羊需要再次加 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3、羊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 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养殖档案管理制度一、养殖场必须建立养殖

9、档案,载明以下内容1、羊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 期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 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4、羊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5、羊养殖代码和备案情况二、依法向加区畜牧总站申请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 养殖档案编号。三、饲养种羊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 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羊调 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 当随同调运。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羊2年,种羊长期 保存。五、养羊场应恪守诚信、实事求是记录养殖档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