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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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坑监测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1、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本工程基坑围护设计总说明;3、国标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120-99;4、省标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33/T1008-2000;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GB50497-2009;6、工程测量规*GB500262007;7、其他相关规*及规程;8、本工程监理规划内容;三、基坑围护的设计概况综合考虑本工程场地地质条件、基坑开挖深度,本着平安、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本工程地下室基坑围护主要确定本基坑采用立柱桩上段采用1000*100012钢板、3378钢管422型筋L=770 mm,插入钻孔灌注桩中2.5米,插入深度应

2、严格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钢管的垂直度及下沉。立柱桩径800下段采用主筋1218,加强筋162000,螺旋筋8200加密区100。西南角支护桩85根,桩径800,桩长1000012000。南面是多排双轴深搅桩,北面是单排双轴深搅桩,桩径700,桩长71146不等,水泥搅拌桩止水。南面深搅桩内插入钢管、毛竹、钢筋等。北面做护坡挂网喷浆处理,桩顶增加圈梁一道。四、基坑工程监测内容1、基坑工程监测是指基坑工程在施工全过程中对岩土体反响性状、地下水位、边坡变形、支护构造内力和变形以及侧土压力、撑锚体系轴力和变形以及周围建筑变形等内容的观测或测试。所谓建筑变形,包括建(构)筑物本身(根底和上部构造

3、)变形、建筑地基及其场地道路、地下建筑、地下管线等的变形。建筑变形分为沉降与位移两类。沉降类包括建筑物(根底)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建筑场地沉降等;位移类包括建筑物的水平位移、主体倾斜、裂缝、挠度、日照变形和风振变形以及场地滑坡等。2、基坑工程监测的目的:做好信息化施工;信息反响优化设计,指导施工;用反分析法修正计算参数和理论公式,指导设计。3、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时间和空间的准确性要求很高,现场监测的拖延或失误造成的事故往往增加抢救的难度。因此,在基坑开挖之前应制定现场监测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监测目的、监测对象和工程、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和成果分析、工程报警值、信息化

4、施工。监测工程的选择,关系到基坑工程的平安施工,盲目增加工程是对工程费用的浪费,但任意削减工程,可能造成严重事故的发生。应根据基坑工程的平安等级选择监测对象和工程,参见附表。五、基坑工程监测方法1、基坑工程监测应以仪器观测或测试为主,目测调查为辅相结合。目测调查可起到定性、补充的作用,例如:目测调查自然环境可预见地表水的流向,采取截水措施,自然环境条件的变化往往具有规律性,基坑开挖应避开当地雨季;目测周围地面的超载状况,采取限量措施;观察基坑周围建(构)筑物和地面的裂缝分布,判别裂缝的新旧区别,产生原因与开展趋势等,常用注浆法加固土体,注浆压力控制较小为宜,否则对周围建筑物有可能不均匀抬起;目

5、测调查基坑周围地下管线的变位与损坏,可采用简易的挖隔离沟方法,对支护构造也有减小主动土压力的作用;目测边坡土体的渗、漏水状况,采取防治整体稳定性措施;目测支护构造的漏水状况,由此导致支护墙后地面、道路的严重裂陷,采取摸清水源、内注外堵、低压浓浆、连续注浆措施等;目测支护桩墙侧面与支撑连接点等关键部位的开裂变位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或减慢挖土速度;目测基坑底面的渗、漏水状况,对轻微的流土流砂现象,可采用加厚地基垫层加快施工方法,对较严重的必须降低坑内地下水位(注意支护构造渗漏时慎用)或在支护构造内侧加固土体。2、关于仪器观测或测试,包括有:边坡土体顶部水平、垂直位移和支护构造墙顶水平位移的观

6、测,监测点均沿基坑周边布置,间距不宜大于20m。支护构造墙身水平位移即墙身沿深度侧向位移的测试,测试点布置应选在支护构造稳定的不利断面部位,如基坑每边的中间部位,可间隔30m布置一点,或根据基坑周围需要保护建筑物、地下管线部位。周围建筑物的观测,一般与基坑周边距离不超过3H ( H为基坑开挖深度)*围内,均应观测其沉降、主体倾斜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在建筑物的外轮廓上,其间距不宜大于10m。对于周围地下管线的沉降观测点宜设置在其顶部,必要时可设置在其底部地层内。对于基坑周围地面(道路)沉降、土体分层沉降、地下水位、支护构造墙身内力、墙背土体侧压力和孔隙水压力的测试点,宜设在基坑纵横轴线或其它有

7、代表性的部位,如土体分层沉降测点布置,一般设在地表沉降或坑底回弹较大的部位。对于支撑及预应力锚杆的轴力、变位的测试点应布置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各立柱桩的隆沉量和水平位移的测试点直接布置在立柱桩上方的支撑面上。坡顶、支护桩顶、周围建筑物和道路的位移观测,一般采用水准仪测量沉降,经纬仪或全站仪(由光电经纬仪和光电测距仪联合组成或整体组成)测量水平位移。桩墙墙身水平位移由测斜仪在预埋的竖向测斜管中测试。测斜仪的构造一般为圆柱体,体内安装高精度的重力摆锤,用于仪器倾斜时实测中轴线与摆锤铅直线的倾斜角;体侧上、下(标距0.5m)各安装两对滚动轮,用于自由滑动在配套的测斜管内壁的导槽中;注意内壁刻

8、有两对互为90的四道导槽,钻孔埋测斜管时其中一对竖向导槽的水平方向务必垂直于基坑边线,便可准确实测基坑支护构造墙身沿深度每隔0.5m部位的水平位移。强制性条文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构造平安和周围环境平安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表7.1.7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基坑类别围护构造墙顶位移监控值围护构造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一级基坑353二级基坑686三级基坑81010注: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 重要工程或支护构造做主体构造的一局部; 2) 开挖深度大于10m; 3) 与临近建筑物,

9、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 基坑*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3、地下水位监测孔采用钢尺水位计测量,判断坑内降水、支护墙止水及坑外回水的效果。详细数据每天填写基坑监测记录表,表式如下:基坑监测记录表序号监测对象监测工程基坑工程监测记录6-1212-1818-61自然环境雨水、气温等2周围地面超载情况3裂缝4沉降5周围建构筑物裂缝6沉降7倾斜8水平位移9周围地下管线定位状况10土方分层开挖标高11地下水

10、位坑内、坑外变化12边坡土体裂缝和渗漏水情况13水平位移14垂直位移15支护构造裂缝和渗漏水情况16顶部水平位移17顶部垂直位移18撑锚体系支撑变位19锚杆变形20立柱桩隆沉,倾角21基坑底面裂缝和渗漏水情况22回弹、隆起23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1.审查承包方提交的基坑围护监测方案。2.根据基坑四周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实情,在例会中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3.复核测斜管、水位管的埋设位置和复核沉降观测点标识位置。4.检查监测设备仪器和监测方法。5.检查监测单位资质和监测人员上岗证。6.监控基坑水平位移戒备值为50mm,每日水平位移值小于5mm。7.监控水位管的水位线必须在基坑开挖深度以下

11、lm。8.监控基坑四周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不得出现大的沉降和裂缝。9.本工程监测重点保存住宅周围,在开挖前必须对其进展初测,在开挖过程最好每天做一次观测,挖土完毕到底板浇筑完成应每星期2-3次,地下室顶板浇筑完成后仍需不连续进展观测,直至土方回填完成前方可停顿。监测结果必须在每次完毕后做成书面资料,报相关单位。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检查测斜管、水位管的材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检查测斜管、水位管的埋设根数和沉降观测点标识个数。(3)旁征围护体水平位移监测记录。(4)旁证地下水位线记录。(5)旁证基坑四周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沉降观测记录。(6)本工程施工中监测数据,固体水平位移接

12、近或超过戒备值50mm水平位移变化速率每天超过5mm;水位线在基坑开挖底以上;沉降速率大,建筑物四周出现大的裂缝,围护体坡顶。四周道路地下管线出现塌方等情况,先通知出事的施工段落,暂停土方开挖施工,立即通知有关方来现场及时处理。表 基坑施工中异常情况的处理与预防序号情 况原 因常用的处理措施预防措施悬臂式支护构造过大内倾变位支护构造设计不当,没有撑锚或桩顶连梁,地面荷载过大等桩顶卸载,桩后适当挖土卸载或人工降水,坑内桩前堆筑砂石袋或增设撑、锚构造等严格控制地面荷载,不得堆放弃土、建筑材料、大型车辆及机具,不得反向挖土,不得在坑周搭建临时仓库及建筑,地面应进展防雨水渗入的处理等有内撑或锚杆支护的

13、桩墙,发生较大的内凸变位撑锚构造布置过少,联结处松动,支撑间距过大或撑锚构造失效坡顶或桩墙后卸载,坑内停顿挖土作业,适当增加内撑或锚杆,桩前堆筑砂石袋等预防措施同上,要加强地质勘察,严防锚杆失效或拔出基坑发生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失稳基坑未做整体稳定验算或对可能失稳的诱因重视缺乏,措施不力,无视信息化施工的监测及预报基坑周围降低水位有条件时,坡顶卸载,加强对未滑塌段的监测和保护,防止事故扩大对欠固结土、淤泥、软粘土或易失稳的砂土,应根据整体稳定验算,采用预先加固措施,防止土体失稳基坑未设止水幕墙或止水墙漏水、流土、坑内降水开挖、使坑外地面或道路下陷,建筑物倾斜,坑周管道断裂等采用土钉墙、喷锚等土体

14、加固方法不能代替止水墙,发现渗漏时,应及时补救处停顿坑内降水和施工挖土,迅速用堵漏材料(如化学浆液,树脂材料等),处理止水墙的渗漏;严重时应在坑内回灌水,使坑内外水位平衡,有利于堵漏。必要时重新补做止水幕墙方可继续施工在水位较高地区基坑开挖时,应进展防水处理地下连续墙,止水幕墙等,方可开挖,坑外也可设回灌井、观察井,保护相邻建筑物基坑开挖发现支护桩径过小、断桩、缩颈、桩长不到位等严重质量问题,起不到支护作用施工支护构造质量低劣通过现场检验鉴定,重新制定基坑支护加固方案,对原基坑支护构造进展补强,加固或改造处理严格执行施工监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不委托无资质无条件单位承揽施工任务桩间发生流砂、流土,使坑周地面开裂塌陷支护桩布置不当,间距过大或侧壁渗漏,桩间有砂性土层,且有上层滞水时,极易发生流土、流砂事故立即停顿挖土、降水,桩间可加木板挡土、水泥砂浆抹面或桩间灌注混凝土封闭,进展加固处理等采用混凝土桩支护构造时,应视桩后土质情况决定桩间距,一般间距不宜大于桩径。灌注桩径不宜小于500mm,挖孔桩径不宜小于800mm附录 现场监测的时间间隔基坑工程平安等级 基坑开挖深度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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