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公务卡定点代理银行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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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扬州市江都区公务卡定点代理银行招标文件江都区公务卡定点代理银行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江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的委托,就江都区公务卡定点代理银行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江都区公务卡定点代理银行服务采购 JDZC-2014GO24二、招标项目简介:江都区公务卡定点代理银行,受托办理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代理银行业务。三、投标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1、持有依法核发的金融许可证。2、国有商业银行设在江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设在江都的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3、具有发行有银联标

2、志借、贷记卡的权限。4、其他资格: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5、近三年无重大金融、财经违纪行为。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29日采购文件在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一)商业银行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5年元月9日下午3:00前送达江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二)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采购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上(网址:http:/ www. ),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5年元月20日上

3、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元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园林路1号招标办5楼开标室七、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5年元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园林路1号招标办5楼开标室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单位联系人:马晓海 联系电话: 86554339联系人:卞忠明 电话:0514-86510361 邮箱: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园林路1号(江都农村商业银行南200米) 邮政编码:225200 网 址:http:/ www. 投标保证金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扬州市江都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吉银村镇银行 56888

4、1053888888九、欢迎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江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4年12月29日JDZC-2014G024号扬州市江都区公务卡定点代理银行公开招标文件 江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4年12月总 目 录第一章 招标文件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二、投标人须知5三、资格证明文件14四、合同条款15五、合同格式20六、服务要求22第二章 投标文件一、投标函25二、企业状况一览表27三、开标一览表29四、服务承诺31五、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32六、附件33第一章 招标文件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JDZC

5、-2014G024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公务卡定点代理银行招标招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招标项目名称:江都区公务卡定点代理银行服务采购招标标 书 编 号:JDZC-2014G0242招 标 人: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招标人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大会堂路10号招标文件发出时间: 2014年12月29日采购文件在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址:http:/ www. 。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和支票),投标时提交保证金汇票原件。(所有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仅需开出银行汇票,开标时携带汇票即可。)(开户名:扬州市江都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6、开户行:吉银村镇银行 帐号:568881053888888)4投标有效期:开标后十(10)天内5项目联系人:马晓海 联系电话 :865543396投 标 时 间:2015年元月20日上午9:009:30投 标 地 点:扬州市江都区园林路1号招标办5楼开标室7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开标一览表:1份(必须单独密封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单独递交,复印件须装订在正本中和副本中8开标时间:2015年元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园林路1号招标办5楼开标室9签订合同地点: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

7、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江都区公务卡定点代理银行服务采购招标。 2.本次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2 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下列资质:1、持有依法核发的金融许可证。2、国有商业银行设在江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设在江都的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3、具有发行有银联标志借、贷记卡的权限。4、其他资格: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5。近三年无重大金融、财经违纪行为。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江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服务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

8、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第一章 招标文件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三、资格证明文件四、服务要求第二章 投标文件一、投标函二、企业状况一览表三、开标一览表四、服务承诺五、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5.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2015年元月9日下午3:00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交易服务中心,对在此之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交易服务中心将在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答复。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在规定时间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的任何时候,交易服务

9、中心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在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回复交易服务中心是否收到修改文件,否则以收到认定。 7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企业状况一览表 (3)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

10、封递交) (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单独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正本中和副本中)(5)技术文件(针对服务要求和评分标准编制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 (6)商务文件(针对服务要求和评分标准编制,提供相关报表、制度、网点、业绩等) (7)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第8条顺序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见附件) 10.2如本文件表格中的栏目与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投标人要按照同一格式自行画表填写。 11.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标明收费标准。不得

11、出现选择性报价。报价组成不合理的,评委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2.服务要求的响应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作出响应。 1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3.1按照第2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 壹万元 整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

12、标保证金。14.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开出。 14.3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按交易服务中心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七个(7)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4.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或(B)根据第30条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十(10)天内。 15.2在特殊情况下,交易服务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交易服务中心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一式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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