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464975059 上传时间:2022-12-24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2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1999-09-01 发布 2000-08-01 实施、/一前言本标准技术内容非等效采用日本工业技术标准 JIS R3222 ;1990 倍强玻璃,并参考美国ASTMC1048 : 1992热处理平板玻璃一 HS类、FT类涂层和非涂层玻璃和欧洲联盟标准草案 CEN/TC 129/WGZ/N76E: 1993 热增强玻璃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幕墙平型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对尺寸及偏差、外观质量、弯曲度、表面应力、 霰弹袋冲击性能、耐热冲击性能和抗风压性能等 7 项内容进行了规定,其中表面应力一项参照 ASTMC1048 编制,霰弹袋冲击性能参照 GB

2、/T9963-1998 钢化玻璃编写,耐热冲击性参照 CEN/TC129/WGZ/N76E 编写。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参加起草单位: 深圳南玻集团南星玻璃公司、 珠海兴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秦 皇岛工业技术玻璃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建军、石新勇、莫娇、王文彪、王映洲、武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的尺寸及偏差、外观质量、 弯曲度及性能要求。适用于用浮法玻璃制造的平型钢化与半钢化玻璃制品。若与其他材料复合,其再加工制品如夹层、中空或镀膜,则最终

3、产品也应满足相应 产品的标准要求。本标准对弯型制品不作规定。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1216-1985外径千分尺( neq ISO 3611:1978 )GB/T 9963-1998钢化玻璃( eav JIS R3206:1989 )GB11614-1999浮法玻璃JC/T 632-1996汽车安全玻璃术语JC/T 677-1997建筑玻璃均布静载模拟风压试验方法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半钢化玻璃: 玻璃经热处理后其强度比普

4、通玻璃高 12 倍,耐热冲击性能 显著提高,一旦破碎,其碎片状态与普通玻璃类似。其他有关定义按 JC/T 632 。4 种类4.1 幕墙用钢化玻璃4.1.1 水平法生产的钢化玻璃。4.1.2 垂直法生产的钢化玻璃。4.2 幕墙用半钢化玻璃4.2.1 水平法生产的半钢化玻璃。4.2.2 垂直法生产的半钢化玻璃。5 要求不同种类的产品应满足表 1 中的相应技术条款的要求。表1技术条件及相应试验方法条款试验项目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方法尺寸允许偏差5.15.16.1外观质量5.25.26.2弯曲度5.35.36.3表面应力5.4.15.4.16.4霰弹袋冲击性能5.4.26.5耐热冲击性能5.4.35.

5、4.36.6抗风压性能5.4.45.4.46.75.1尺寸及偏差5.1.1公称厚度与厚度偏差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制品,其公称厚度与偏差应满足表2的规定表2公称厚度与偏差 mm公称厚度厚度偏差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3士 0.2士 0.24568士 0.35士 0.351012士 0.4注:同一片玻璃厚薄差不得大于0.20mm。5.1.2尺寸偏差对于矩形的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制品,其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3的有关规定;对边长大于3000mm及不规则形状的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制品,其尺寸偏差可由供需双方商定。表3尺寸偏差 mm尺寸偏差公称厚度边的长度L 10001000 v L20002000L 30003

6、,4,5, 6+ 1.0 -1.0+ 1.0 -2.0+ 1.0 -3.08, 10 , 12+ 1.0 -2.0+ 1.0 -3.0+2.0 -4.05.1.3对角线差对于矩形的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制品,其对角线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对边长大于3000mm及不规则形状的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制品,其对角线差可由供需双方商定。表4对角线差 mm对角线差 公称厚度长边的长度L 20002000VL 30003,4,5,6 3.0 4.08,10,12 3.5 4.55.1.4垂直吊挂法产生的边部变形量垂直吊挂法工艺会导致边部变形及吊挂印迹,见图1所示。其吊挂点中心离边缘最大不应超过20mm,边部变形

7、量应不大于2mm。图15.2外观质量用于生产幕墙用钢化玻璃或或半钢化玻璃制品的浮法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11614的规定,最终产品的外观质量还应符合表5的规定;边部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表5外观质量缺陷名称说明允许缺陷数爆边-不允许存在划伤宽w 0.1mm,长w 100mn每平方米允许条数160.1mm 宽w 0.5mm,长w 100m m每平方米 允许条数3裂纹、缺角不允许存在5.3弯曲度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的弓形变形或波形变形的弯曲度应满足表6中的规定。表6弯曲度缺陷名称最大值水平法垂直法弯曲度弓形,mm/mm0.3%0.5%波形,mm/300mm0.2%0.3%5.4性能5.4.1表面应

8、力以制品为试样,取三块试样进行试验,当全部符合表7的规定为合格两块试样不符合时为不合格。当两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三块新试样,如果三块全部符合表7的规定则为合格。表7表面应力 Mpa生产工艺表面应力值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水平法或垂直法(y29524 毛9542霰弹袋冲击性能钢化玻璃的霰弹袋冲击性能符合GB/T9963-1998 中4.6有关规定。543耐热冲击性能取四块试样进行试验,当全部符合表8的规定时,则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两块以上不符合时,则认为不合格;当有一块不符合时,重新追加一块试 样,如符合表8的规定则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两块不符合时,则重新追加 四块试样,全部符合表8的规定则为合

9、格。表8耐热冲击性能种类生产工艺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水平法或垂直法耐200 C温差不破坏耐100 C温差不破坏5.4.4抗风压性能应由供需双方商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该项试验,以便合理选择给定风载条件下适宜的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的厚度,或验证所选定的玻璃厚度及面积能否 满足设计抗风压值的要求。6试验方法6.1尺寸及偏差6.1.1尺寸检验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6.1.2对角线差检验使用钢卷尺测量玻璃的两条对角线长度,并求得其差值6.1.3 厚度检验使用符合 GB/T 1216 所规定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测量玻璃每 边的中点, 若有吊挂点, 则应避免测量离吊挂点中心 100mm 范围内的边部 (见

10、图 1 )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其厚度值, 并以毫米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二 位。6.2 外观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在较好自然光或漫散射背景光照条件下,距离玻璃表面600 处,用肉眼进行检查。6.3 弯曲度检验将制品在室温下垂直立放,并在其长度方向下方的 1/4 处垫上两块垫块, 如图 2a 所示。 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水平紧贴制品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用塞尺测量直线边与玻璃之间的间隙,并以弧高与弘长百分比来表示弓形时的弯曲度; 进行局部波形测量时,用一直尺紧靠玻璃边缘波形处,用塞尺测得波谷或波峰2b 所示。的高,并除以 300mm 后的百分率表示波形时的弯曲度,如图6.4表面应力测量以制品为试样,使

11、用表面应力仪进行测定6.4.1表面应力测定点的确定如图3所示,在距长边 100mm的距离上,引平行于长边的两条平行线, 并与对角线相交于四点处,即为被测定点。图3f100 111 100| 厂11丄丄若制品短边长度不足300mm时,见图4,则在距短边100mm的距离上弓I平行于短边的两条平行线与中心线相交于两点,以及几何中心点,作为被测 点。不规则形状的制品,其应力测定点由供需双方商定。642表面应力仪的构造5所示。表面应力仪主要由光源系统、高折射棱镜和望远镜系统构成,仪器构造如图反光嵋*测和亡惊干汾祸光片虫试物馨丟蚓灯643测量程序1. 将被测玻璃的锡扩散层朝上水平放置;2. 在被测点滴上几

12、滴折射率油;3. 将棱镜放置在被测点处;4. 调整光源灯泡的位置、反射镜角度,使视场内岀现明暗台阶图形;5. 用测微目镜读出台阶的高度 d ,精确到 0.001mm6.4.4 计算表面应力的计算公式如下:t =d/L.cos(sin -1 n/N)/C式中:t表面应力,MN/m2-或MPa;L 望远镜的焦距, mm ;d 台阶高度, mm ;n 玻璃的折射率, n=1.5 ;N 棱镜的折射率;C 玻璃的应力光学常数,取2.6 X 106 ( MN/m2 ) -1。6.5 霰弹袋冲击性能试验按 GB/T 9963-1998 中 5.7 进行。6.6 耐热冲击性能试验将300mnX 300mm 钢

13、化玻璃试样置于 200 C 士 2 C的烘箱中,半钢化玻璃试样置于100C士 2C的烘箱中,保温 4h以上,取岀后立即将试样垂直浸入0C的冰水中,应保证试样高度的 1/3 以上能浸入冰水中,并观察玻璃是否破坏。6.7 抗风压性能试验抗风压性能试验按 JC/T 677 进行。7 检验规则7.1检验项目7.1.1型式检验:技术要求中全部检验项目。7.1.2岀厂检验:外观质量、尺寸及偏差、弯曲度。若要求增加其他检验项目由 供需双方商定。7.2抽样与组批规则7.2.1产品的外观质量、尺寸及偏差、弯曲度按表9的规定进行随机抽样表9外观质量、尺寸及偏差、弯曲度检验抽样表块批量范围抽检数合格判定数不合格判定

14、数18212915312162551226508235190133491150205615128032782815005010117.2.2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若用制品进行检验时,根据检测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备的试样。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500块时,以每500块为一批分批抽取试样,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试验时可用其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测7.3 判定规则若不合格品等于或大于表 9 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外观质量、 尺寸及偏差、弯曲度不合格。其他性能也应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否则,认为该项不合格。 若上述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