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定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464855379 上传时间:2022-09-0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38.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定(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关于规范乡镇教育财务管理的规定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及所属学校:按照“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根据我市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X政发20071号)精神,成立XX市教育财务核算管理中心,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教育财务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望认真贯彻执行。、收入管理一)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依法组织收费并同时加强代收费的管理。收费及代收费的收取,必须以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为依据,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省定“一费制”标准或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收费。

2、严禁巧立名目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搭车收费。所有收费及代收费由财务核算管理中心统安排,由学校收取。收取时应分别开具收据,分别进行核算。收费项目使用“非税收入缴款书”,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管理办法,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取代收费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按照有关规定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直接交存财务核算管理中心统管户,如有结余,学期末应据实、及时退还学生,学校不得计入收入或用于其他开支。二)各单位取得的其他收入(如社会捐赠等)和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款项,由学校收取。学校取得的其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管理办法

3、,收取时使用非税收入缴款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预收、代收款项,收取时使用“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直接交存财务核算管理中心统管户。严禁任何学校隐瞒收入,私自设置“账外账”、“小金库”,否则,将严肃追究校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三)对经营性和服务性项目,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不得违规操作。二、支出管理一)严格实行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单位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坚持“量入为出,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年末,各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制定下年度的收

4、支预算,预算编制的原则、方法、程序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的规定执行。市教育局本着“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于年初批复各单位收支预算。各单位根据市教育局批复的收支预算,每季每月定期向市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经教育局批准后,各学校方可报请市财政局拨付。各单位应按照市教育局批复的收支预算使用资金,不允许挪用或扩大适用范围。市教育局将把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列入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加大审计检查力度,切实将收支预算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乡镇(街道)学校的预算表报教育办,由教育办汇总后报计财科。二)严格实行支出审批制度各单位要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支出审批限额,大额支出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凡基建、维修项目

5、、一次性设备购置及大型活动支出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必须事前报教育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并接受教育局的检查。各种支出必须注明事由,由经办人、学校负责人、乡镇(街道)教育办负责人等3人(含3人)以上签字。三)严格控制招待费等费用支出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业务招待费支出控制在年度预算支出“公务费”的2%以内。在报销招待费、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等费用时,必须有明细项目清单或合同等作附件。四)严格控制奖金、福利的发放奖金、福利的发放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学校不得随意提高标准。奖金、福利的发放不得占用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级补助收入、专款收入、杂费经费以及

6、各项代收费,并同时要尽量降低福利发放比例。五)加强学校基本建设支出的管理学校基建及零星工程都要进行预、决算,工程技术资料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基本建设所有工程都要填写工程结算证明单并有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定,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工程竣工后必须实行工程决算审计。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工程,必须通过质检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方可交付使用。各项工程通过决算审计后,要及时索取发票,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帐簿,对工程欠款进行挂账处理。六)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坚持专项经费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或改变其用途。七)加强其他支出的管理各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科

7、学规范的单位报销制度,经教育局审批后,报教育财务核算管理中心备案。有关会议费、差旅费、手机费等经费的支出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符合开支范围但无文件规定的支出,需报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执行。A)加强票据管理发生收费行为时,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不能使用自制收据,或白条收费,更不能收费不开票。报帐时,对票据的合法性要进行审核,报销的各种发票必须有税务部门的监制章,收据必须有财政部门的监制章,凡不符合规定的票证,不得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财经法规据管理办法、票的规定和要求,项目真实完整、用途清楚、时间准确、摘要简明、大小写人民币金额相符;经办人签字、学校及乡镇(街

8、道)教育办负责人审批、报账人员签字等手续齐全。九)加强贷款及公款借支管理为了教育事业发展,确实需要贷款的单位,必须报教育局审批并备案。未经批准不得借贷。不准学校以福利性质等名义向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私人高息贷款。学校负债较大的,要严格控制支出,优先偿还贷款,减少学校负债。对确因特殊情况须借款的教职工,借款额未超出本人月工资额的,经领导签字审批后,财务人员方可借出。大额借支必须集体研究决定,由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并按计划分期还款。三、固定资产管理各单位应对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以及单位价

9、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按规定的固定资产类别、标准、建立固定资产帐,做到帐、卡、物相符。人员调动必须先办理完公有财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开出工资转移手续。学校每年要对固定资于闲置教育设备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各单位不准私自处置。产进行清查,对盘盈、盘亏、报废及闲置资产的处理按教育局关四、备用金的管理备用金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支出。具体范围包括:日常办公必需的小额零星支出。支付给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其他确需支付的小额现金支出。不得以“白条”抵充备用金。五、实行财务公示制度完善财务公示制度,实施“阳光工程”,各单位按月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予以公示;

10、每学年初,各单位对学生收费项目、标准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六、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各单位要在贯彻落实本规定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学校财务管理科学规范。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进行年度审计,对不按财务管理规定导致财务管理混乱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校长在任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明确校长的经济责任,加强对校长任期财务管理的监督。除本意见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单位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私存,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严禁小金库,违反规定的,将没收全部资金,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