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的特征及调解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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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邻关系纠纷的类型及调解技巧 大家好,今天我和在座的领导和人民调解员共同探讨一 下关于农村相邻纠纷的类型及调解技巧。各位人民调解员工 作在基层,对日常矛盾纠纷的调解有着丰富的实践调解经 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 。今天我的讲义如有 不足之处,请大家指正。今天我要和大家探讨的是农村相邻关系纠纷,各位人民 调解员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相邻关系纠纷很多,但是法律上 的相邻关系纠纷指的是什么呢?大家考虑一下,下面的纠纷 是不是相邻关系纠纷, 1、甲乙承包地相邻,甲种树遮住乙 承包地的阳光产生纠纷; 2、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 ,造成乙 的房屋地基下沉 ,墙体断裂 ,引起纠纷; 3、甲村为了取水浇地

2、 在相邻乙 ,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 ,引起纠纷, 4、甲新建 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 ,引起纠纷。其实以上的例子都是相邻关系纠纷,从这几个案例我们 可以看出相邻关系纠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纠纷双方主 体一定是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使用权人,比如说 农村的房基地邻居,承包地邻居。第二,一方在使用不动产 的时候侵犯到了另一方正常使用其不动产。比如,一方在自 己地上种树,导致遮荫,影响邻地种植;一方在自己家挖菜 窖,导致邻家房屋宅基地下沉,影响邻居对自己家房屋的使 用。第三,相邻关系是一种从属关系,纠纷当事人对不动产 本身并不发生争议,而是对行使不动产所有权、占有权、使 用权时引起的

3、与相邻方有关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纠纷。 第四,相邻关系的权利内容一般情况下是法定的,当没有法 律规定的情况下,适用当地的惯例。在民法通则及解释中, 相邻关系涉及到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邻地损 害的内容,物权法中又增加了邻地管线铺设、相邻有害物质 的排放的内容,可以说现在法律对邻里间纠纷的规定完善而 准确,为我们调解此类纠纷划清了路线,指明了方向。在把纠纷界定在相邻关系纠纷范围内后,可以看出相邻 关系纠纷的表现形式有很多。那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 的相邻纠纷都有哪些类型呢?经过总结,大概有如下五 种:1、相邻土地使用纠纷。 2、相邻防险、排污纠纷3、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滴水

4、纠纷。4、相邻采光、通风、噪音、排气纠纷。5、相邻树木归属纠纷。通过总结 2006、2007 年昌平区北七家镇相邻关系纠纷, 概括出各种纠纷类型的比重如下图:可以说,在农村各类纠纷中,相邻关系纠纷是最主要的 纠纷类别,也是最容易激化的纠纷,还是引发其他纠纷的主 要根源,如伤害纠纷、赔偿纠纷等,相邻纠纷还是最容易引 起矛盾激化、导致民转刑案件的民间纠纷。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必须遵守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例 如,公民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 道,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等。同时,我国法律对处理相 邻关系还规定了一些特殊原则。在民法通则中有明确而简单 的规定,即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

5、的相邻各方,应当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 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赔偿损失。但是,这些规定过于简单,在生活中针对不同类 型的相邻关系纠纷,适用不同的调解方法:一、 对相邻土地的使用纠纷 相邻土地的使用纠纷,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基本上是 使用相邻土地通行和在相邻土地埋设管线。在农村,由于占 用道路,阻碍他人出行的矛盾纠纷十分常见。比如一个死胡 同里, 住甲乙丙三家, 甲在最外面, 乙在中间, 丙在最里面。 丙只能从甲乙门前通过, 这条通道是历史上形成的, 俗称“官 道”,任何土地的使

6、用人无权任意堵塞或改道,以免妨碍邻 人通行。那么,怎么才是因相邻土地通行权引发的纠纷呢, 假设这条道路宽 3 米,丙通行最少用 2 米。一天甲在道路上 堆放杂物占用 0.5 米的沙土,这时丙无权要甲排除妨碍,因 为甲虽然侵占道路但未到妨碍丙出行的地步,而如果乙看甲 侵占道路,他心里不平,于是占用 1.5 米的道路堆放粮食。这时候,丙已经无法出行,可以请求乙排除妨碍。不仅仅是 通行,丙家在引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的时候,甲乙两 家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应当注意相邻土地的使用是基于生 产生活的必需。同样是以上的例子,如果丙还有其他出路可 以通行,其无权以相邻关系请求乙排除障碍。同样的道理,相邻人因

7、埋设管道、架设线路,需要经过 相邻方的土地时,相邻方应当允许,但相邻人应当选择损害 最小的地点及方法安设,相邻人还应对所占土地及施工造成 的损失给予补偿,并于事后清理现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解决此类纠纷时要把握两个重要 方:一方面,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使用土地提供 必要的便利。另一方面,在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 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 成损害,法律规定如果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二)相邻防险、排污关系。相邻一方在开挖土地, 如挖水渠、打水井、挖地窖等时, 建筑施工时不得使邻地的地基发生动摇,不得使邻地的建筑 物受到危害;相邻一方的建筑物有倾倒的危

8、险,威胁邻人的 生命财产安全相邻一方应当采取预防措施;相邻一方堆放易 燃、易爆、居y毒、放射、恶臭物品时,应当与邻地建筑物保 持一定距离,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和安全装置。相邻他方在对 方未尽此义务的情况下,有权要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以上是对于调解相邻防险、排污纠纷的责任认定原则, 可能听起来比较拗口,举个简单的例子:如张家在李家房后 一米处挖一个菜窖用于冬天储存大白菜,夏天到了没有及时 填埋,雨季时蓄满雨水,此时李家有权要求张家排除危险, 因为已经对李家的地基构成危险。两家(三)相邻引水、截水、排水、滴水纠纷。 水在相邻关系纠纷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是人们生产生 活的必需要素,又必须通过正当的途径

9、排出,由于引水、截 水、排水、滴水,邻里间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民法通则 以及物权法都给与了充分的重视。其中,引水、截水、排水 适用对上面讲过的对相邻土地的使用权纠纷的调解方法。而 滴水纠纷适用侵权的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 方损害的,应当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用个例子来说明,甲 和乙两家系邻居,甲家住房房檐比乙家房檐低 0.5 米, 住房相距较近,每逢天阴下雨,乙家屋檐流下的水总要滴到 甲家的屋顶上,造成甲家房屋四处漏雨,造成财产损失,甲 多次找乙协商解决办法,乙置若罔闻,不管不问。从而引发 纠纷。这个纠纷可以看出乙有明显的过错,甲有权要求乙排 除妨碍、赔偿损失。关于水的相邻关系纠纷

10、,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特别密切, 而且往往比较紧迫,如果不能及时调处,可能会导致比较严 重的后果,比如农业作业中,因引水发生纠纷会导致农业产 量的下降;雨季没有协商好排水纠纷,居民的生命财产将受 到威胁,等等,因此关于水的相邻关系纠纷,调解员们应当 尽量在第一时间调处,这也是诉讼程序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四)相邻采光、通风、噪音、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 染物等类纠纷的调解技巧。相邻人在建造建筑物时,应当与邻人的建筑物留有一定 的距离,以免影响邻人建筑物的采光、通风。相邻各方应当 注意环境清洁、舒适,讲究精神文明,不得制造噪音妨碍邻 人的工作、生活和休息。否则,邻人有权请求停止侵害。对 于排放污染物,我

11、们要注意,这里讲的是违反国家规定排放, 如果一方排放的有害物质比较小,没有超过国家规定,则不 在此范围。举个例子,农村几乎每家都养狗,狗到了晚上一 听到动静就要叫,邻居的睡觉受到了影响。如果要调解这个 纠纷,先要测量狗叫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噪声标准,但是这 个测定需要较高的专业性,比较难操作。但这也就给我们调 解员发挥了巨大空间,因为我们的调解工作是依据法律而不 拘泥于法律的。就针对狗叫扰民的纠纷,调解员是否可以告 诫侵害方焕只小狗来养,劝说受害方收回过分的请求?我想 我们的调解员会运用除了法律以外更多的方法解决问题,比 如道德、村规、家族力量等等促使矛盾的和解。(五)相邻树木归属纠纷调解方法。

12、相邻地界上的树木、分界墙、分界沟等,如果所有权无 法确定时,推定为相邻双方共有财产,其权利义务适用按份 共有的原则。对于相邻他方土地的竹木根枝超越地界的,应 根据是否影响自己对土地的使用来确定处理方式。举个例 子,如甲家与乙家是邻居,甲家的院内长了一棵“歪脖”枣 树,枣树是长的枝繁叶茂,但是延伸到乙家院内,一定程度 上也影响了乙家的采光,每到枣熟的时候,乙家就不让甲家 去院里打枣,两家各不让步,矛盾比较突出。在调解这个纠 纷时,我就采取了一种“后果阐明法”的调解方法,给两家 讲明如果双方都不让步,那对于两家都不利的后果。经过调 解,甲家主动提出每年打枣时分给乙家一部分,两家从此也 就和睦相处了

13、。还有一种常见的问题就是孳生物的归属引发纠纷。如 我曾调解过的一个纠纷,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院内靠近乙 家处有棵大杨树,年代久了,乙家院内孳生出一颗小杨树, 对于这颗小杨树的归属问题,弓I发了归属权的纠纷。在调解 这个纠纷时,我首先要求甲乙两家明确是不是都认可这颗小 杨树是甲家大杨树的孳生物,如果两家都认可这颗小杨树是 甲家的大杨树孳生的,我就以物权法中关于孳息的所有 权的规定为法律依据,明确所有权归甲家,但是甲家必须支 付乙家一定的费用。以上是调解几种主要相邻关系纠纷时要明确的责任认 定原则。各位调解员都了解,农村中相邻关系纠纷的当事人 往往是相互毗邻或者临近的不动产所有人、占有人、使用权

14、人。纠纷处理后,一般情况下他们仍将长期相邻共处。因此 我们在调解相邻关系纠纷时,还应该坚持以下原则:(一)、尊重历史和习惯原则农村的很多纠纷不是简单的能全部归结为完全依据法 律调解的范畴,很多情况下,纠纷的产生根源是历史遗留原 因或者是当地民风民俗原因,尤其是相邻关系中村民因历史 原因实际占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引发的纠纷,处理时不能完全 套用法律规定,而是应当按照尊重历史和习惯,发扬中华民 族“和为贵”的传统和“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正确处理 相邻关系(二)、方便生产生活原则相邻关系纠纷从属于相邻的不动产,解决纠纷的主要目 的是为方便相邻双方对不动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可以说 方便生产生活是解决纠

15、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我们调 解员必须从有利于生产生活的角度出发,正确处理村民之间 的相邻关系纠纷。(三)、公平合理原则。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平等的民事权利,处理相邻关系时涉及相邻各方的利益,为兼顾相邻 各方的合法权益,应当公平合理地处理相邻关系,一方权利 的延伸和另一方权利的限制都必须在合理、必要的限度内之 内;并且要求各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一定的义务, 体现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四)合法和及时处理原则所谓合法原则,就是指在调解相邻关系纠纷时,必须严 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明确双方的的责任划分,以法服人。相 邻关系纠纷,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特别密切,而且往往比较紧 迫,如果不能及时调处,可能会导致比较严重的后果,引起 矛盾的激化或者民转刑案件,因此关于相邻关系纠纷,调解 员们应当尽量在第一时间调处,这也是诉讼程序无法比拟的 优越性。(五)、确保稳定原则。稳定是大事情,建立和谐稳 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哪个部门或是 哪个行业的事情,而是涉及每一项工作,因此,我们人民调 解员在调解农村相邻纠纷的过程中,首要问题是在确保稳定 的前提下及时调解或作出处理决定,把握好每一个工作环 节,分清调解工作的轻重缓急。最后,让我用一句话来结束今天的授课;和谐社会呼唤和睦的相邻关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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