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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绩效考评制度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职员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一、考评的目标和用途1、考评的最终目标是改善职员的工作表现,以达成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升职员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2、考评的结果关键用于工作反馈、酬劳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二、考评的标准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改变,最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含有一致性;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应职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为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职员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4、公开性:职员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三、考评的内
2、容和分值1、考评的内容分以下三部分:(1)关键任务:本季度内完成的关键工作,考评的工作不超出3个,由任务布署者进行考评;(2)岗位工作:岗位职责中描述的工作内容,由直接上级进行考评;(3)工作态度:指本职员作内的协作精神、主动态度等。由部门内部同事或被服务者进行考评。2、分值计算标准上,总分满分180分,关键任务满分90分,岗位工作、工作态度分别为45分。对于没有“关键任务”项的岗位,标准上其它两项的分数乘以200%为总分。四、考评的通常程序1、职员的直接上级为该职员的考评责任人,具体实施考评程序;2、职员对“岗位工作”和“工作态度”部分进行自评,自评不计入总分;3、直接上级通常为该职员的考评责任人;4、考评结束时,考评责任人必须和该职员单独进行考评沟通;5、具体考评步骤在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中具体要求。五、保密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责任人、被考评人、人事责任人、(副)总经理公开;2、考评结果及考评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3、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六、其它事项1、企业的绩效考评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2、考评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标准上在3月、6月、9月、12月下旬进行;3、考评责任人在第一次开展考评工作前要参加考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4、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在本制度基础上由人力资源部、考评责任人及被考评人共同制订。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