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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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科生(业余)毕业论文(设计)题 目 工程合同 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办学学院 教学部(校内/校外) 四川自修大学 专 业 工程管理 年 级 14秋 指导教师 学生姓名 学 号 2016年 8月19日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专业:工程管理学生: 指导教师: 摘 要 伴随当前城市化步伐的推进,建设工程的结构、形式与环境,逐渐显现出其复杂性,开发建设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进而迫切需要特定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控制监督,而最为有效的方式便是采用工程合同管理,来加强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合同的管理也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目前合同的管理却是建筑工程项目中的一个薄

2、弱环节。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菅理法已出台,但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工程建设的参与双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又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必须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加以规范,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关键词:合同纠纷 合同管理 控制 目录 1工程项目概况1 1.1项目介绍1 1.2项目特点及目前合同管理的情况1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2.1 合同订立不规范,易产生合同纠纷12.2管理与实践相脱节,监管效用力不强32.3管理者素质参差不齐,合同管理的功

3、效不足32.4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法治执行相对滞后4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对策研究43.1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4 3.2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53.3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53.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53.5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53.6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6 3.7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6结 论7参考文献8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1 工程项目概况1.1项目介绍 位于 东大街延线和地铁2号线塔子山公园站,于 二环与三环之间。占地面积: 71322平方米,建筑面积: 303637平方米,项目楼层6+1层、31层、33层、34层,地下室三

4、层为整体开挖,开挖最深为-12米,最浅为-7米。房屋整体为板式结构,采用新古典样式,高层平屋面多层坡屋面挂沥清防水瓦,外墙保温系统采用聚苯乙烯保温板与中空玻化微珠保温系统,高层外墙面上部均采粘贴纸皮砖下部为干挂石材,多层上部采用外墙涂料下部粘贴文化石。1.2项目特点及目前合同管理的情况该项目位于城市干道边又紧邻生活小区及公园施工地段特殊,工程由于施工工期紧、施工面积大、施工相互交叉作业多同时周边环境可变因素多,包括天气、交通、闲散人员等各种不可控制的事件可能直接影响到项目施工的正常进行。项目地势整体位于斜坡上整体土方量大同时项目临近沙河地下地质情况复杂,且工程施工场地狭窄,还需占用市政道路应和

5、交通、市政、绿化部门协调防治在交叉配合中影响工期。由于工期紧张经常需要夜间施工还要与周边小区做好协调工作,重视施工单位的自身形象,避免与群众纠纷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工。项目工期紧生产任务重整体项目均以形象进度为目标在合同管理上都较为落后,使得合同管理工作一度陷入瓶颈。项目上资料室未统一管理合同,合同签订、评审、履行、验收、监督、归档比较混乱,使得合同签订与履行出现不统一,签订主题出现错位,合同管理与现场实施不符出现先施工再后续补充,先期合同与施工中内容较多分歧、漏项,与周边机构签订合同未认真履行造成投诉与索赔多,发生纠纷的处理等环节未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合同管理没做到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6、。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2.1 合同订立不规范,易产生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纠纷的类型有:工程价款纠纷、质量纠纷、工期纠纷、工程结算纠纷、工程价款支付纠纷以及工程索赔纠纷等。现实建设过程中往往是多种纠纷类型揉合在一块,需要我们去认真思索、分析和对待。 2.1.1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 合同纠纷,又称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应该履行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当履行产生的争议,或对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所产生的不同看法。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然而,实践中常常出现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当使双方

7、当事人产生纠纷的现象。通过对合同纠纷和分析,通常产生纠纷的原因有以下几种:2.1.2是发包人资金准备严重不足 发包人没有足够的资金或仅有少量资金,却要上规模较大的项目,建设资金从何而来?一是靠银行贷款,二是靠收取购房客户预付款,三是靠承包方垫付资金,四是靠集资。这四条融资方式都有很大的风险。一旦银行贷款收紧;预付款由于政策调整难以收取;承包人又无力垫资,都会导致矛盾立即凸现。此项目中甲方开发公司在立项时的资金安排存在不足,但是2012年后全国整体楼市兴旺银行信贷宽松,使得公司对项目期望值较高对于自身的资金短板也未有充分的认识,这也为以后项目的资金问题埋下了重大隐患。工程在立项后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8、,2014年全国楼市开始急转直下,中央对于楼市也开始大力调控,此时银行贷款收紧,项目只有前期贷款到位,项目也已经上马进行中,开发公司对于合同付款开始拖延,承包方垫资压力加大向下层层转移,整个项目陷入资金困难的泥潭。 2.1.3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一.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建筑市场处

9、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此项目总承包在分包分项目合同时都带有一定的霸王条款首先将自己以后在分项目工程中所要承担的责任先捌开例如:分包方在分项工程中所有安全所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其次在合同中对于资金划拨的条款均也是提出要待开发公司工程款到位后再进行支付。 二.合同文本不规范。 国家工商局和原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

10、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三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

11、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本项目于2014年分项工程竣工2015年整体项目竣工并交付使用但是开发公司与总承包方均未按照约定合同付款,甲方提出让总承包用项目房产抵扣工程款,总承包方不愿意但是又无资金向其它分包商支付工程与材料款,现在三方都成胶着状态。 四 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再次转包给其它公司或个人,在工程的防水项目中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以低于市场价的金额中标后,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又将项目转包给了某私人包工头,防水项目在交工后纰漏不断投诉量多,而总包方也以此为由拒不支付公司后期工程款,前

12、期工程款也由私人包工头领取并未发给工人,现工人封堵小区大门要工程款,而私人包工头也去向不明。 2.2管理与实践相脱节,监管效用力不强工程合同的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但实际工程施工中,基于管理人员与现场调度人员之间的协调脱节,容易造成时效性与监管效益的欠缺。首先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合同管理是互相衔接的,某些地方与单位在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上,划分不同科室或部门管理,独立区分对待,容易造成项目合同管理的脱节;招投标时建设单位过度要求定价包干、不计工程风险、忽视周期性与政策性价格调整,导致订立的合同与招标文件存在较大差异,最终影响了合同管理的综合效益。由于此项目靠近沙河地下地质情况较为复杂,但是在建

13、设单位前期招标过程中均要求定价包干,各单位自行勘察地形进场后不再调价。土方单位在进场施工后发现地下返水严重,大型机械难以进行大面积施工,向建设单位提出调价或增补降水机械,建设单位均以降水设备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中标合同签订不给予调价。双方又因为合同问题开始拉锯战使工期延后两个月。2.3管理者素质参差不齐,合同管理的功效不足建设工程项目包含的分部、分项任务较多,涉及的学科门类与业务种类较多,其工程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也呈现多样化的特征。以上特征对合同管理者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既要有较好的法律理论修养,又要具备专业的造价管理、会计核算相关的专业技能,因而专业化的管理者相对匮乏。同时,建设主

14、管部门与建设单位对于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认识存在偏差,往往将其定位于事务性的合同文本管理,因而对其资金设备投入与技能培训相对较少,当发生工程项目经济纠纷的情况下,仅凭合同管理者本身难以快速从合同内容发现问题,而多是向外部法律机构进行专项求助,影响了合同管理在优化企业资源管理、监督工程建设流程方面的效力。2.4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法治执行相对滞后当前国内建设工程市场相对不完善,对合同管理的认知不充分,制度建设存在漏洞。长期以来,建设工程合同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授权与部门化管理,缺乏相应的有力管理机构,造成对合同双方程序订立的不够严谨、资质审查相对不够严格、风险核算与评估不够科学,对合同管理的监管能力相对匮乏;合同制定之后,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责任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当出现履行条款变更时,承发包双方往往以私下另行签订新合同的方式,来适应条款变更的问题,但这种新立合同的有效性在合同法中并未作出清晰界定,因此当出现“私立合同”纠纷时,往往现行法律无法根据合同效力维护受损方的利益。工程总承包在与各分项单位签立合同时都后期有所谓补充协议,实际上补充协议均是双方项目经理签字确定没有盖公司公章也未到公司备案。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对策研究3.1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3.1.1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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