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征地赔偿制度历史变迁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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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征地赔偿制度历史变迁和创新 提要中国征地赔偿制度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没有明确标准阶段、要求年产值标准阶段和辅助参考区片综合价阶段。现行征地赔偿制度源于计划经济时期,存在很多缺点:产值倍数法不科学、赔偿范围过窄且分配方法欠妥和赔偿标准模糊。经过几年的创新探索,2021年确立的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域取得了一定的改革结果。以后应不停完善征地赔偿制度,赔偿方法采取“公平赔偿”、扩大赔偿范围、建立合理的赔偿费分配机制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关键词:征地赔偿;历史变迁;创新探索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张,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必定趋势,所以土地征收是各个国家或地域普遍存在的一个制度(张全景、王万茂,2

2、021)。在征地过程中怎样给失地农民合理的赔偿、保障她们的正当权益早已成为管理部门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本文首先回顾中国征地赔偿制度的历史变迁,指出中国征地赔偿制度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进而论述了始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征地赔偿制度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暴露出的缺点。最终研究了多个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域的创新探索结果,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有关征地赔偿制度的若干改革构想。一、中国征地赔偿制度历史变迁中国征地赔偿制度的历史变迁,三个阶段的关键政策及其关键内容详细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53年12月5日中央政府出台了新第一部较完整的征地制度法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措施。要求首次提出了以年产值为标准的赔偿概念,

3、强调“评议约定”和“公平合理”。1958年实施的新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措施,赔偿标准的年限发生改变,赔偿范围有所扩大,对赔偿费的发放也做了具体要求,而且提出了安置失地农民的问题。这一阶段制度的特点是:赔偿标准很低,灵活、不含有强制性,符合当初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随即的10年文革,土地征收制度的发展基础停滞。(柴涛修等,2021)第二阶段: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出台,明确要求了征地赔偿费包含土地赔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赔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赔偿费,并对各项费用的赔偿标准和赔偿主体做出明确要求。1986年6月25日取得经过的土地管理法中有关赔偿的要求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相同。1998年修订后

4、的土地管理法则提升了赔偿标准,同时还提出了“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赔偿标准。在这一阶段,伴随改革开放号角的吹响,中国的市场经济开始蓬勃发展,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赔偿制度在这种环境下引发了很多问题。第三阶段:1999年国土部成立“征地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新一轮征地制度改革拉开帷幕。2021年、2021年国土部前后共确立19个城市(区)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土地管理法再次修订实施,但未对赔偿标准做改动。2021年10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有关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指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赔偿做到同

5、地同价”。2021年11月3日、2021年7月23日又相继出台了有关完善征地赔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有关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域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对决定做了补充。2021年9月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再次展开。在这一阶段,各界已充足认识到“赔偿标准低、范围窄”等制度问题,而且主动探索着征地赔偿制度的改革方向。征地赔偿制度从建立伊始至今,在赔偿内容、标准上全部有较大的进步,但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首先,“产值倍数法”的弊端表现在多方面,比如作物年产值的不确定性;倍数法无法表现土地的市场价值和“涨价归公”的赔偿思想无法让农民分享到土地增值收益;其次,赔偿范围过窄且分配方法欠妥。土地承包经营权

6、是农民所拥有的主要权利之一,却未纳入到征地赔偿范围中。其它部分国家(地域)还对征地过程中产生的诸如邻接地损失、营业停止等内容进行了赔偿。(林玉妹,2021)在征地赔偿费的分配上,据相关教授调查,征地费的约60%为农村集体和农民所得,40%为地方政府所得。(陆红生、韩桐魁,2021)这使得本身就偏低的赔偿费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上时已经所剩无几;最终,标准的模糊性:中国征地赔偿制度所遵照的标准是“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这一标准出发点是好的,乍看也合乎情理,但在实践过程中会产生这么的问题:到底怎样才算是生活水平不降低?用什么来衡量?二、征地赔偿制度的创新探索经过几年的改革探索,国土部确

7、立的试点地域不停完善着其当地的征地赔偿机制。各地做法展现出的普遍特点是:赔偿标准有很大提升,愈加重视失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部分地域开创了创新的赔偿安置措施,如嘉兴的“土地换社保”、温州的“留地安置”和南海、昆山的“第三种模式”。现选择三个地域介绍其征地赔偿制度改革的创新探索。1、区片综合赔偿及要求统一年产值温州。2021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了有关加强和改善土地征用工作的通知,强调要提升年产值和推行区片综合价。2021年4月1日温州市市区征用农民集体全部土地管理措施(旧措施),要求了赔偿的三项标准:(1)采取片区综合赔偿标准,区分不一样地段,给不一样赔偿;(2)区分被征用前的不一样地类,

8、给不一样赔偿;(3)依据不一样的地类依法合理确定年产值。2021年新的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全部土地管理措施取得经过,该措施在征地赔偿方面有两方面的改革:第一,区片的划分由原来的三类改为以黄海标高为界划分为两类。实际上,伴随城市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设施的改进,使得原来划分的三类地域之间差异逐步减小,而赔偿标准不一样的话显失公平。第二,开始实施统一年产值标准。市区统一年产值标正确定为每亩0.2万元。一类区片农用地和二类区片耕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采取法定最高标准,达成10倍和20倍,这么每亩土地赔偿费达成2万元,安置补助费达成4万元。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温州市区经济发达程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9、、土地域位等原因,且均达成法定最高限,提升了对农民的赔偿。2、以综合平均年产值作为计算标准佛山。广东省佛山市于2021年6月23日公布的佛山市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对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测算做出了创新的要求。新的测算方法采取综合平均年产值作为计算标准,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再和各详细地块的年产值直接挂钩。经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知道产值倍数法的不合理性。最主要的是新的要求考虑了土地的区位、各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地价的原因,使得计算的赔偿费愈加靠近公平的市场价格。同时,通知还明确要求一些经济发达的区域按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高级次的赔偿标准,尽可能地提升被征地农民的赔偿费。3、征地赔偿费保

10、障长远生活南京。南京市2021年4月20日颁布的南京市建设征用土地赔偿和安置措施(已废)要求:“土地赔偿费用依法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的南京市征地拆迁赔偿安置措施改变了这种一次性的支付方法,建立起征地农民的基础生活保障制度。从土地赔偿费中取出70%,作为被征地农民基础生活保障资金的一部分;其他30%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公积金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同时,2021年9月1日,江苏省征地赔偿和被征地农民基础生活保障措施开始实施,其要求政府要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纳入被征地农民基础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南京市征地赔偿分配一改以往的一次性货币支付方法,充足考虑了农民的长

11、远利益,还有效避免了各级政府层层截留赔偿费问题的产生。农民能够分享到一定的土地增值收益,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极具创新性的举措。三、结论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是城市化的必定结果,土地征收是政府所以代表国家而实施的权利。中国现行征地赔偿制度源于计划经济时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暴露出很多缺点,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所以遭受损失。新的土地管理法出台在即,征地赔偿标准应逐步向公平的市场价格转变,做到“同地同价”;同时,应扩大赔偿范围,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赔偿项目。完善的征地制度不但能够实现对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还能够保障大批失地农民的生活及其正当权益。这是一个国家法制化建设的主要表现,也是实现社会友好发展的主要部分。关键参考文件:1张全景,王万茂.中国土地征用制度的理论考察及改革思索J.经济地理,2021.23.6.2柴涛修,刘向南,范黎.新征地制度变迁评述和展望J.土地科学,2021.2.2.3林玉妹.土地征收范围和赔偿机制的国际比较及启示J.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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