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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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淮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业务办事指南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 一、应提交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车辆应提供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原件;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7、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

2、件及复印件; 8、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和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膜; 9、属于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1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领表办证大厅12号照相照相处车辆拓号查验岗门前广场查验车辆查验岗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选号办证大厅3-8号窗口交费办证大厅10号领取牌证办证大厅22号 二、机动车变更登记 一、应提供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属于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更换发动机的,还应当提交机

3、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及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及相应的拓印膜; 5、属于变更车身颜色、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属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使用性质变更的,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2 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7、属于更换机动车整车的,还应当提交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和相应的拓印膜; 8、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更换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还需提交原机动车号牌; 9、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

4、、办理程序 、车身颜色变更 领表办证大厅12号照相照相处查验车辆查验岗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办证大厅3-8号窗口交费办证大厅10号领证办证大厅22号 、更换车身或车架变更 领表办证大厅12号照相照相处车辆拓号查验岗门前广场查验车辆查验岗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办证大厅3-8号窗口交费办证大厅10号领证办证大厅22号 、使用性质变更 3 领表办证大厅12号照相照相处查验车辆查验岗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更换号牌办证大厅3-8号窗口交费办证大厅10号领取牌证办证大厅22号 、更换整车变更 领表办证大厅12号照相照相处查验车辆查验岗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更换号牌办证大厅3-8号窗口交

5、费办证大厅10号领证办证大厅22号 三、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登记 一、应提供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4、机动车为两人以上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机动车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需提交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还应当提交原机动车号牌; 4 6、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办理程序 领表办证大厅12号查处违法信息并签章办证大厅15

6、、16号提交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办证大厅2号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办证大厅3-8号窗口交费办证大厅10号领取临时号牌办证大厅22号 四、机动车转入登记 一、应提供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档案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4、超过检验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和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膜; 6、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办理程序 领表办证大厅

7、12号照相照相处车辆拓号检测站查验车辆查验岗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选号办证大厅3-8号窗口交费办证大厅10号领取牌证办证大厅22号 五、机动车变更备案 、所有人住所在辖区内迁移、所有人姓名、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 一、应提供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还应当提交原机动车号牌; 5、相关事项的变更证明; 6、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6 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办理程序 领表办证大厅12号照

8、相照相处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办证大厅3-8号窗口交费办证大厅10号领证办证大厅22号 、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 一、应提供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 4、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办理程序 领表办证大厅12号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办证大厅3-8号窗口 、发动机号、车架号辨认不清或损坏变更 一、应提供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7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9、、行驶证; 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及相应的拓印膜; 5、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办理程序 领表办证大厅12号查验车辆查验岗打刻原号、拓号检测站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办证大厅3-8号窗口交费办证大厅10号领证办证大厅22号 六、机动车转移登记 一、应提供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转移证明或凭证的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和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膜; 6、属于海关监管

10、的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中华人民8 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7、属于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转移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办理程序 、辖区内转移 领表办证大厅12号查处违法信息并签章办证大厅15、16号提交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办证大厅2号照相照相处车辆拓号检测站查验车辆查验岗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选号办证大厅3-8号窗口交费办证大厅10号领取牌证办证大厅22号 、辖区外转移 领表办证

11、大厅12号查处违法信息并签章办证大厅15、16号提交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办证大厅2号车辆拓号检测站查验车辆查验岗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办证大厅3-8号窗口交费办证大厅10号领取临时号9 牌、档案办证大厅22号 七、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一、应提供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属于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5、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还需提交包含解除抵押内容的人民法院出具已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

12、通知书原件; 6、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办理程序 领表办证大厅12号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办证大厅3-8号窗口交费办证大厅10号领证办证大厅22号 10 八、机动车注销登记 一、应提供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3、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需要民警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4、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的还需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

13、动车灭失证明; 6、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7、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出境证明; 8、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还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9、属于非法拼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还需提交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10、属于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所需携带的材料同上。车辆所有人在报废地申请结束后,凭机动车所有人11 身份证明或者报废机动

14、车回收证明回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11、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办理程序 领表办证大厅12号查处违法信息并签章办证大厅15、16号提交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办证大厅2号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办证大厅3-8号窗口交费办证大厅10号领取注销证明办证大厅22号 九、机动车质押/解除质押备案 一、应提供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质押/解除质押备案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办理程序 12 领表办证大厅12号取号办证大厅叫号处业务受理办证大厅3-8号窗口交费办证大厅10号领证办证大厅22号 十、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 一、应提供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未销售的机动车或者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的特型机动车的,还需提交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原件; 5、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的,还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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