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460043299 上传时间:2023-10-07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2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规定阐明白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方式,电能计量装置分类,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前后的管理,低压居民生活用电技术规范,资产管理,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周期检定(轮换)和计量印证的使用管理等内容。1.2 本规定适用于*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区域。2 引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3 电能计量方式3.1 高供高计范围3.1.1 35kV供电,单台变压器受电容量在3150kVA及以上或者受电变压器为两台以上者,应在35

2、kV侧计量电能。3.1.2 10kV供电,单台变压器受电容量在630kVA及以上,或者受电变压器为两台以上且合计容量在630kVA及以上的,或者受电变压器为两台及以上且选用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应在10kV 侧计量电能。3.1.3 其他已具备在高压侧计量条件的客户。3.2 高供低计范围3.2.1 35kV供电,单台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0kVA以下,可在10KV侧计量,对35/0.4kV的变压器,亦可在0.4kV侧计量电能。3.2.2 10kV供电,单台受电变压器容量在630KVA以下,或虽然变压器在两台及以上,但变压器合计容量小于630KVA或非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可在0.4kV侧计量

3、电能。3.2.3 高供低计的客户,在计算有、无功电量及最大需量时,应折算到高压侧。3.3 低供低计范围凡在公用配电变压器或公用低压网路上供电的客户,均可在进户点四周装置电能计量设备。4 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4.1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为五类 :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

4、高压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上发电机、供电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县级160kVA)及以上的计费用户、100MW以下发电机、发电企业厂(站)用电量、供电企业内部用于承包考核的计量点、考核有功电量平衡的110kV及以上的送电线路电能计量装置。 类电能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kVA(县级160kVA)以下的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注:月平均用电量是指用户上年度的月平均用电量。4.2 各类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应符合表一、二

5、要求:表一4.3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对、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不大于额定二次电压的0.2%,其他电能计量装置应不大于额定二次电压的0.5%5 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5.1 贸易结算用的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设置在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处,但对3.2款所列的情况,宜在低压侧计量。5.2 贸易结算用的电能计量装置一般均按电价类别分别安装。5.3 、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绕组。电能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绕组及其二次回路不得接入与计量电能无关的设备。5.4 35KV以上贸易结算用电压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帮助接点,但可

6、装设熔断器;35KV及以下贸易结算用电压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和熔断器。5.5 安装在客户处的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按下列原则配置:5.5.1 35kV 电压供电的客户,宜配置标准的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计量用的CT、PT必须独立且专用,二次回路应接受电缆连接且中间不得有接头,专用计量屏及二次回路两侧接线端、PT操作手柄应能够加封。对原有电能表与互感器分装且无保证计量平安措施的计量装置,应逐步进行技术改造。5.5.2 10kV侧计量的客户一律接受高压计量柜,并装有电压监视装置。5.5.3 10kV及以下电压供电的高供低计客户和受电容量在50kVA及以上的低供低计客户,一律装设

7、专用低压计量柜;5.5.4 受电容量在50kVA以下的低供低计客户装设低压专用计量箱。5.5.5 住宅小区或幢式房屋的居民用电应接受集中装表,并接受合适的定型计量箱。5.5.6 低压计量柜一律为第一柜。5.6 凡高压供电受电容量在100kVA及以上和低压供电受电容量在100kW及以上的大工业、一般工业客户,应装设具备复费率有功电能表及双向无功电能表功能的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5.7 凡高压供电受电容量在100kVA以下和低压供电受电容量15kW100kW(含15kW、不含100kW)或负荷电流在30A及以上的一般工业客户,应装设复费率静止式有功电能表。5.8 凡低压供电受电容量15kW以下的一般

8、工业客户,应装设静止式有功电能表。5.9 凡高压供电受电容量在100kVA及以上和低压供电受电容量在100kW及以上的商业、非工业客户,应装设具备有功电能表及双向无功电能表功能的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上述受电容量范围以外的其它商业、非工业客户应装设静止式有功电能表。5.10 农村综合变客户除农业生产用电及路灯用电独立装设静止式电能表外,其它各类用电以生活照明用电为总表,另几类电量以二级分类电量为依据接受定比或定量方式计算电费。5.11 对高供高计客户,当存在两种或以上电价分类贸易结算时,以客户用电设备容量大的一组为总表,装设具备有功电能表及双向无功电能表功能的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另几类电量接受定

9、比或定量方式计算电费。定比定量值依据客户用电设备变化情况,由营业部负责确定,每年至少调整一次。5.12 居民生活用电装设一户一表。5.13 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按受电变压器(容量)量电侧的额定电流、电压配置。5.14具有正、反向送电的计量点,应装设计量正向和反向电量的有功(或复费率有功)、无功电能表。5.15专用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的确定,应保证实际二次负荷在25%-100%额定二次负荷范围内;专用电压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的额定功率因数应与实际二次负荷的功率因数接近;专用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功率因数应为0.8。 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

10、右,至少应不小于30%。当实际负荷电流小于30%时,应接受二次绕组具有抽头的多变比电流互感器,或0.5S、0.2S级电流互感器、或具有较高额定短时热电流和动稳定电流的电流互感器。为保证低负荷时计量的精确性,必须选用过载4倍及以上的电能表。5.16互感器二次回路的柜内连接导线应接受铜质单芯绝缘线。对电流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确定,至少不应小于4mm2;对电压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允许的电压降计算确定,至少不小于2.5mm2。5.17 计量电能表接线相序必须是正相序关系;用电流互感器扩大电能表量程的二次回路宜使用联合接线盒,并接受色线敷设或标志套敷设。6 计量装置

11、管理的其它规定6.1 计量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必须有明显的倍率标志,无明显倍率标志不得领发或装接。6.2 计量表计、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的领退必须做到“三核对”,(即工作传票与计量表计核对,明显的倍率标志与铭牌核对,工作传票和计量档案核对)6.3 高压计量客户发生新装、改装、调换或重接二次回路的电能计量表,应在投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检查二次回路及表计接线,并支配现场特校。低压计量客户发生新装、改装、调换或重接二次回路的电能计量表,应在投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检查二次回路、表计接线及表计运行情况,以保证正确计量。6.4依据省电能计量技术管理规程宣贯会精神,对长寿命、双宝石单相电能表实行

12、只检不调,对三相电能表初检时实行只检不调,有效期过后可打开封印进行检修的原则,经检定合格的电能表有两套合格证和两套铅封,即生产厂家合格证、公司检定合格证和生产厂家铅封、公司检定铅封,两样不全的工作人员可拒绝安装或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准时进行检定(三相电能表过一个轮换周期后除外)。6.5资产管理6.5.1各供电所应建立微机“四到户”电能计量装置资产档案, 专人进行资产管理并实现与相关专业的信息共享。严格执行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档案文本应有牢靠的备份和用于长期保存的措施。保存地点应有防尘、防潮、防盐雾、防高温、防火和防盗等措施。6.5.1.1 资产档案应按资产归属和类别分别建立,并能便利的分类

13、、分型号、分规格等进行查询和统计。6.5.1.2 每年应对资产和档案进行一次清点,做到档案与实物相全都。7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前的管理7.1 用户供电方案中的电能计量方式(计量点,电能表与互感器的接线方式、电能表的类别、装设套数的确定),应按本规定及有关用电营业管理制度确定。 7.2 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审定7.2.1 用电业扩工程中的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应符合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全国供用电规章、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方法、GBJ63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SDJ19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和其它电气平安、土建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7.

14、2.2 电能计量装置设计审定的基本内容包括用户的计量方式(计量点,电能表与互感器的接线方式、电能表的类别、装设套数的确定)、计量器具的型号、规格、精确度等级、制造厂家、专用互感器及二次回路、专用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及额定功率因数、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电能计量柜、电能表的安装条件、高压互感器及其高压电气设备的电气间隙和平安距离。7.2.3 全部用于电力企业贸易结算和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办理新装、迁址、暂停恢复、暂换恢复、暂拆复装、移表业务时必须经电能计量中心检定合格,方可领用装出。7.2.4凡电能计量装置设计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部分,应由原设计部门进行设计改进。8 电能计

15、量装置的安装8.1 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8.1.1接入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接受三相四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接入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接受三相三线有功、无功电能表。8.1.2 接入中性点有效接地的高压系统的三台电压互感器,应按Y/Y方式接线。接入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10kV及以下高压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宜接受两台电压互感器,应按“V/V”方式接线。接入中性点非有效接地35kV及以上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宜接受三台电压互感器,按Y/Y方式接线。8.1.3 低压三相供电,负荷电流在50A及以下时,宜接受直接接入式电能表;负荷电流为50A以上时,宜接受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的接线方式。对单相供电原则上接受直接接入式电能表,对负荷电流大于50A的应考虑接受三相供电。8.1.4 对三相三线制接线的电能计量装置,其两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宜接受四线连接。对三相四线制连接的电能计量装置,其三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宜接受六线连接。8.2低压居民生活用电技术规范8.2.1本规范是依据*的实际情况,对民用住宅在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工程中电能表的安装、电表箱的制作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少新的问题,将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和完善。8.2.2电能表的安装技术标准8.2.2.1电能表应安装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