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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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1、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管理工作。 2、本医疗机构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3、需登记和报告的法定传染病病种:(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

2、、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国务院根据情况可增加或者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况可增加或者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遵循属地管理原则,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的报告方式通过有效途径尽快向辖区所在医院的防保科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 5、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中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疑似病人,报告时限为2小时;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报告时限为24小时。 6、法定传染病报告程序和方式:责任报告人仔细询问传染病疫情信息,详细登记有关内容,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立即报告机构负责人,同时,按照传染病疫情的类别,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尽快进行疫情报告,并上报传染病报告卡。已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使用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报告。 7、建立门诊工作日志和传染病登记簿,执业医师对所有就诊病人认真进行门诊登记,登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配备传染病疫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及时。 8、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传染病疫情。 9、本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为:XXX,主要负责收集、登记、核实本单位的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要求进行疫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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