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确认制度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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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确认制度问题及其解决办法摘要: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制度具有正当性,但实践中却产生了适用率过低的现象,究其原因,既有制度设计不合理的问题,也有人员素质和使用意愿的问题,我们需要通过完善法规、调整法院的管理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和加强宣传来改变这一现状,以落实其立法本意,推进法制建设。 关键词: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收支挂钩;协议模板;激励考核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明文规定了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制度,为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2011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对该制度的程序方面

2、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标志着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制度正式确立。这一制度确立的初衷一方面是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同时节约司法资源。但实践的效果却差强人意。理论上通过法制的完善,确认数量应当大量增加,直接诉讼应当有大幅的下降,从各地不完全的统计和情况了解却没有印证这样的反应,反而有逐渐消隐的趋势,这一现象值得详细研究。 一、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存在的问题及其后果 目前司法确认制度实践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司法确认适用率低,非诉案件总数与法院诉讼调解结案的总数对比,十分悬殊,完全无法体现立法本意,并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一是当事人权利难以落实。人民调解只有经过法院的司法确认程序后才具有强制执行力。若非讼案件未

3、经确认,当事人实践中经常反悔,对方权利就无法落实,调解不能发挥实际作用,结果仍然要走上诉讼程序。二是加重了司法资源负担。由于调解协议未经确认,当一方拒不执行时,案件仍然要再次通过诉讼来解决,经过两次程序不仅没有达到节约司法资源的初衷,反而加重了法院的工作量,造成了更大程度的司法资源浪费。三是降低了人民调解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未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存在大量的反悔和无法落实的情况,影响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制度的信任度,反过来诉讼当事人就会降低使用调解的解决途径,进而又增强了对人民调解制度不管用的负面看法,形成恶性循环,降低了人民调解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司法确认适用率低的原因 (一)司法确

4、认程序的规定不合理。人民调解法、若干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确认须由双方当事人两次达成共同意见才能完成,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达成协议后还得再次达成司法确认的共识,这就提高了双方协调的成本和程序,甚至个别当事人故意不申请司法确认,为其不履行义务争取时间,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二)申请时间太短。司法确认申请期限只有30天,并且没有其他可以顺延的法律规定,过期则不予受理,实践中,这条规定非常不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三)调解协议没有规范的模板。司法实践中,人民调解协议没有规范的模板,这就造成协议本身存在很多瑕疵,甚至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造成司法确认通过率不高,当事人和社会对司法确认的信任感

5、下降。(四)法院内部管理制度不合理。司法改革前法院实行“收支两条线”,但经费下拔实际上往往同上交的诉讼费挂钩,而法律明确规定司法确认不收费。目前法院系统的绩效考核,一般与诉讼案件挂钩,而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未纳入其中,很多基层法院对司法确认工作积极性不高。这些法院内部的管理制度都影响了司法确认的推广和使用。 三、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上述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应当更改司法确认的申请条件,只要协议当事人一方申请就应当许可。条款规定在当事人进入调解程序前就应当明了,杜绝当事人钻法律漏洞,利用调解争取时间的恶意企图,也避

6、免达成协议后再次进行诉讼程序,加重司法资源负担的现象;其次,放宽司法确认申请期限,出台相关详细规定对顺延期限的情况进行列示,以便更好地保护当事人权益;再次,出台规范的指导性调解协议模板,以提高制定调解协议的水平,保障调解协议的质量。(二)改进法院内部管理考核体制。从法院管理机制上看,根本上是要调整法院的经费管理机制,改变以收定支的不合理管理模式;同时,把整个调解案件计入法院考核内容,全面、科学地衡量法院的工作绩效。(三)提高基层组织的人员素质。基层调解组织的人员素质是提高调解达成的重要因素,要加强基层法院和调解组织的互相交流和信息沟通,加强法院对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加强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内部

7、工作流程的熟悉,以便使司法确认顺利进行,少走弯路,提高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确认的信任度。(四)加强执行力度。加强对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执行,把当事人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扩大司法确认制度的公信力和影响,进而加大其适用率,形成良性循环,实现立法本意。 四、结语 司法确认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特点和创新,其理论上的先进和正当性是确实可信的。在实践中发生适用率过低的现象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也是司法改革不完善的一种表现,我们要针对其发生机理进行完善和改进,以便充分发挥该制度的立法本意,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 参考文献 1张迪论我国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6(4):42 2朱腾飞人民调解协议完善路径之思考以司法确认机制为出发点J人民调解,2016(12):232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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