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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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试行)为加强和改进我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的总体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本细则的实施,旨在通过对研究生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的记实量化,为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提供一套较为科学、合理、全面的评价方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我院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一、 记实总分公式(一)一年级总分=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科研成绩+社会工作、文体项目等)50%(二)二年级以上(包括博士生)总分=科研成绩+社会工作、文体项目等二、加

2、分细则(一) 学习成绩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不包括选修课)。(二) 科研1、发表论文情况:(1)在人文社科权威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计80分;第二作者计40分,第三作者计5分。(以浙江大学人事处公布的权威刊物类别为准,网址:)。(2)发表论文被SCI、SSCI或EI全文检索一篇,计80分,第二作者计40分,第三作者计5分。(判定SCI、SSCI检索以ISI Web of Knowledge为准,网址:;判定EI检索以Engineering Village为准,网址:)。(3)在国内一级刊物或SCI刊源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计50分;第二作者计25分。(4)在核心刊物或

3、EI刊源上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计25分;第二作者计12分。(注:判定一级刊物、核心刊物以浙江大学人事处公布的刊物类别为准,网址:)。(5)发表论文被CPCI-S或CPCI-SSH检索一篇,计25分;第二作者计12分。(6)在国内一般正式出版杂志(公开或内部,均应有刊号)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计10分;第二作者计5分。发表非学术性论文一篇,计5分;第二作者计2.5分。(7)在报纸上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计5分,第二作者计3分。发表非学术性论文一篇,计1分;第二作者计0.5分。(8)参加学院论文报告会或诺奖竞猜案例分析赛,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7分,三等奖加4分,鼓励奖加2分;第二作者依次减半。同一

4、届论文报告会每人加分不超过两次,依次按最高分加。 (9)同一篇学术论文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值。2、参加学术竞赛活动:(1)参加“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学术活动,获全国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作者分别加120分、100分、80分、50分;第二作者分别加60分、50分、40分、25分;第三作者分别加30分、25分、20分、10分。(2)参加“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学术活动,获省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的,第一作者分别加60分、50分、30分、20分;第二作者分别加30分、25分、15分、10分;第三作者分别加15分、12分、7分、5分。(3)参加“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学术活动

5、,获学校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作者分别加40分、30分、20分、10分;第二作者加20分、15分、10分、5分;第三作者分别加10分、5分、2分、1分。注:以上参赛项目,如以团队名义参加的,排名第一位的视同第一作者,排名23的,视同第二作者,排名在第四以后的,视同第三作者。其中学校获奖项目,限排名前五作者,全国、省级获奖项目,限排名前八作者。3、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1)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视具体情况给予520的加分分值,具体分值由研究生科确定;在国际会议上提交论文被收录的,给予1040分的加分分值,具体分值由研究生科确定。(2)在国内会议上提交论文被收录的,视具体情况给予

6、1020分的加分分值,具体分值由研究生科确定。4、课题 已结题的课题,根据课题的级别以及参与者在结题报告中的作者排序相应记分。获奖课题的参与者,按原有分值加倍记分。课题结题要求提供正式的书面结题报告和浙大人文社科部关于课题结题的证明,并要求导师或课题负责人签名。要求对于参与课题加分,必须从班级评奖评优小组、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组两方面严格审定,认真确定并给予公示5天,接受同学异议。具体加分细则见下表:课题的级别排名次序记分国家级课题14105869位以后2省部委级重点课题1465637829位以后1省部委级一般课题1253435829位以后1地市科委级课题1233829位以后1横向课题(经费在5万

7、元以上)1223位以后1横向课题(经费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1213位以后0.55、出版专著、译著,加分细则如下:加分分值(分/万字)类别20万字以内部分超出20万字部分主编(主译)非执笔部分副主编(副主译)非执笔部分中央级出版社专著4.5310.5地方级出版社专著320.750.5中央级出版社的中译外(外译中)2.51.50.50.5地方级出版社的中译外(外译中)210.50.5注:第二作者减半加分,第三作者按三分之一分值加分。6、出版书籍,参与其中有关章节的写作,每人以5分计。(三) 社会工作、文体项目等1、社会工作(1)本考评细则采取研究生干部自评、研究生干部互评和研究生干部指导老师评

8、价,共计三个部分。(2)考核对象:任期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干部,包括校级学生干部、院级学生干部和班级学生干部。需要参加本学年考评的学生干部每学年初必须到学院研究生科进行备案,否则不予加分。(3)研究生干部自评、研究生干部互评和研究生干部指导老师评价的具体内容如下:内容描述分值策划活动情况主持、参与策划优主动参与策划合格基本不参与策划不合格组织活动情况主持、参与组织活动优主动参与组织活动合格基本不参与组织活动不合格参加活动情况积极参加活动优基本不参加活动不合格其他表现(4)根据研究生干部自评、研究生干部互评和研究生干部指导老师评价结果,得出总评得分。(5)具体加分情况,根据“总评得分”按照优,合格,

9、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应。院级各类学生干部加分细则见下表。其中优级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20%,合格,不合格等级不做限定。分团委、研会、博会、各小班分别作为一个参评单位,分团委、研会、博会在学院研究生科指导下开展评选,各小班在德育导师指导下开展评选。举例:某党支部甲为支部书记,乙和丙分别为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根据评选结果,如果甲为优级,乙和丙为合格级,按照加分细则,甲所获分值为30分,乙和丙所获分值为6分;如果乙为优级,甲和丙为合格级,按照加分细则,乙所获分值为12分,甲所获分值为15分,丙所获分值为6分。类别考核等级(职务)加分分值分团委、博会、研会主席团成员;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优秀30合格

10、15不合格0分团委、博会、研会部长;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副团支书优秀15合格8不合格0分团委、博会、研会副部长;党支委;班委、团支委优秀12合格6不合格0(6)校级学生干部本部门有考核的请将考核结果上交到研究生科,并由评奖评优委员会参照加分细则具体评定。没有考核的参照加分细则相关类别(院级和校级同等级别对待)统一以合格级加分。 (7)本细则没有列举到的学生干部可以向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注:担任多项研究生干部职务的同学,限加一项。2、文体项目及各项学校竞赛项目级别破记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全国20158866666省级15106633333校级864321111院级3

11、2100000(1)各类竞赛奖励加分分值(2)按照本条加分的校级项目有:学校运动会、DMB节、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征文比赛等等(3)同一项目或节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4)集体项目参照上述规定,在2分之内酌情加分。(四) 其他情况对于本细则规定的项目之外,其他需要加分的项目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比照上述规定,酌情给予加分,并由申请人本人承担举证责任。(如:抗洪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见义勇为的,长期照顾孤寡老人的,拾金不昧的,义务献血的,以20-50分,10-30分,10-20分,1-5分,2分的加分)。 三、实施办法1、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以班级为单位,每学年一次,在每学年初进行,由德育

12、导师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实施。2、 研究生申请奖学金,必须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如实填写申请条件和理由。3、 德育导师召集班委干部,逐个审议各研究生的学年记实总分,核实、修正各项目情况,根据班级记实总分名次,结合学校评奖评优具体要求,确定本班奖学金、荣誉称号的初评方案。并将上述材料在班级公布的同时,提交学院核准。4、 学院对全院各班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原则上同时评审,统一考虑,平衡调整。对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班级或年级,获奖名额可适当多一些。并将初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布。5、 新生奖学金的评选,由学院根据学校有关条件,推荐获奖的初评名单。6、 学院在公布初评结果的同时,应认真征求、听取研究生的意见。研究生对本人或他人的成绩、评奖结果有意见、异议的,应在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向学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学院负责给予复议,在一周内答复复议结果。7、 学院在复议期满后,将评奖评优方案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8、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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