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Ⅱ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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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精品文档第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1.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第七十六条的定义。2.属于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范围。3.注册申请人及申报资料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二、三、四章的规定。4.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规定。5.符合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144 号等文件要求。6.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相关附录的要求。一、 材料目录1、湖南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2、证明性文件。3、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4、综述资料。4.1 概述;4.2 产品描述;4.3 型号规格;

2、4.4 包装说明;4.5 适用范围和禁忌症;4.6 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情况(如有);4.7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5、研究资料。5.1 产品性能研究;5.2 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5.3 有效期和包装研究;5.4 临床前动物试验;5.5 软件研究。6、生产制造信息6.1 有源产品生产过程信息描述;.精品文档6.2 生产场地。7、临床评价资料(原件)。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9、产品技术要求。10、产品检验报告(原件)。10.1 注册检验报告;10.2 预评价意见11、说明书和标签羊羔。11.1 说明书;11.2 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样稿。12、符合性声明。1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申请资料

3、(可在申请时一并提出、分册装订)。二、材料说明:(一)申请表申请人需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在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等项目应与所提交的已完成预评价的产品技术要求、检测报告等纸质申报资料内容一致。网上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带有核对码的申请表,申请人再打印下载。(二)证明性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样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供受托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协议。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涵盖申报产品类别(电子体温计为类,6820)。3、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及授权书。(三) 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说明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有

4、效基本要求清单各项使用要求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证明其符合性的文件。对于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中不适用的各项要求,应当说明其理由。对于包含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文件,应当说明其在申报资料中的具体位置;对于未包含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文件,应当注明该证据文件名称及其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编码备查。(四) 综述资料1、概述.精品文档描述申报产品的管理类别、分类编码及名称的确定依据。2、产品描述( 1)有源医疗器械描述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结构组成(含配合使用的附件)、主要功能及其组成部件(关键组件和软件)的功能,以及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特征等内容;必要时提供图示说明。3、型号规格对于存在多种型

5、号规格的产品,应当明确各型号规格的区别。应当采用对比表及带有说明性文字的图片、图表、对于各种型号规格的结构组成(或配件)、功能、产品特征和运行模式、性能指标等方面加以描述。4、包装说明有关产品包装的信息,以及与该产品一起销售的配件包装情况。5、适用范围和禁忌症( 1)适用范围:应当明确产品所提供的治疗、诊断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定义的目的,并可描述其适用的医疗阶段(如治疗后的监测、康复等) ;明确目标用户及其操作该产品应当具备的技能 / 知识 / 培训 / ;说明产品是一次性使用还是重复性使用;说明预期与其组合适用的器械。( 2)预期使用环境:该产品预期使用的地点如医疗机构、实验

6、室、救护车、家庭等,以及可能会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功率、压力、移动等)。( 3)适用人群:目标人群的信息,患者选择标准的信息,以及使用过程中需要监测的参数、考虑的因素。( 4)禁忌症: 如适用,应当明确说明该器械不适宜应用的某些疾病、情况或特定的人群 (如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6、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应当提供同类产品(国内外已上市)或前代产品(如有)的信息,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的。对于同类产品,应当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同时列表比较说明产品与参考产品(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在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标、作用

7、方式,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异同。7、其他需说明的内容。对于已获得批准的部件或配合使用的附件,应当提供批准文号和批准文件复印件;预期与其他医疗器械或通用产品组合使用的应当提供说明;应当说明系统各组合医疗器械间存在的物理、电气等连接方式。.精品文档(五)研究资料根据所申报的产品,提供适用的研究资料。1、产品性能研究应当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包括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如电气安全与电磁兼容、辐射安全)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2、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应对成品中与患者和使用者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的生物相容性进行评价。生物

8、相容性评价研究资料应当包括:( 1)生物相容性评价的依据和方法。( 2)产品所用材料的描述及与人体接触的性质。( 3)实施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 4)对于现有数据或试验结果的评价。3、产品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1)有效期的确定:如适用,应当提供产品有效期的验证报告。( 2)对于有限次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供使用次数验证资料。( 3)包装及包装完整性:在宣称的有效期内以及运输储存条件下,保持包装完整性的依据。4、临床前动物试验如适用,应当包括动物试验研究的目的、结果及记录。5、软件研究含有软件的产品,应当提供一份单独的医疗器械软件描述文档,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实现过程和核心算法,详尽程

9、度取决于软件的安全性级别和复杂程度。同时,应当出具关于软件版本命名规则的声明,明确软件版本的全部字段及字段含义,确定软件的完整版本和发行所用的标识版本。(六)生产制造信息1、有源医疗器械应当明确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可采用流程图的型式,并说明其过程控制点。2、生产场地有多个研制、生产场地,应当概述每个研制、生产场地的实际情况。(七)临床评价资料.精品文档按照相应规定提交临床评价资料。(八)产品风险分析资料产品风险分析资料是对产品的风险管理过程及其评审的结果予以记录所形成的资料。应当提供对于每项已判定危害的下列各个过程的可追溯性:1、风险分析: 包括医疗器械适用范围和与安全性有关特征的判定、危害的判

10、定、 估计每个危害处境的风险。2、风险评价:对于每个已判定的危害处境,评价和决定是否需要降低风险。3、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和验证结果,必要时应当引用检测和评价性报告,如医用电气安全、生物学评价等。4、任何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定。(九)产品技术要求医疗器械产品要求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规定编制。产品技术要求一式两份,并提交两份产品技术要求文本完全一致的声明。(十)产品注册检验报告提供具有医疗器械检验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注册检验报告和预评价意见。(十一)产品说明书和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样稿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十二)符合性声明1、申请人声明本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

11、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声明本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有关分类的要求;声明本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2、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境内产品由申请人出具,进口产品由申请人和代理人分别出具)。3、声明本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4、声明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三、经办人员和申请材料要求1、经办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原则上应为企业注册申报人员。2、申请表为湖南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系统自动生成的打印版,申请表仅需一份,企业应在申请表.精品文档中签字盖章。3、生产企业在提交注册申报资料时,

12、应同时提交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产品技术要求及说明书的电子文本( word格式),其内容须与纸质文件的内容相一致。电子文本可通过移动存储设备(U盘)形式提交。4、申报资料应按材料目录排列有序,装订整齐。 首页应为材料目录,包括每项资料的一级和二级标题。每项资料应单独编制页码,并加封页,疯页上注明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注明该项资料名称。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每项资料超过2 页的加盖生产企业骑缝章。5、申请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6、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使用A4 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不得涂改。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并加盖公章。7、申报资料受理后,企业不得自行补充申请。8、企业应自行保存1 份注册申报资料备查。一、受理(一)责任部门:省局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电话: 0731-88635903 ,传真: 0731-88633389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行办理程序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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