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2春《刑法》总论综合作业一答案参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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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2春刑法总论综合作业一答案参考1. 简述占有初始取得的概念和特点。简述占有初始取得的概念和特点。占有的初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占有为根据而取得对物的占有。其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占有的初始取得并非基于法律行为,而是基于事实行为、违法行为或者其他法律事实。因此,不要求占有人在取得占有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占有的初始取得,主要是针对直接占有而言的。对于间接占有能否初始取得,学界存在不同观点。 第三,占有的初始取得,不以取得人亲自进行为限,也可以指示辅助占有人代为进行。 第四,占有的初始取得的标的物既可以是无主物,也可以是有主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2. 累犯:( )A.

2、可以加重处罚B.应当加重处罚C.可以从重处罚D.应当从重处罚参考答案:D3.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的时效期为(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的时效期为()。A1年B2年C3年D4年C4. 根据劳动争议的性质不同,可将劳动争议划分为( )A.个别劳动争议B.权利事项争议C.调整事项争议D.集体劳动争议参考答案:BC5. 25( )是按应纳税额不足100%的加征,它是税率的一种延伸。 A加速征收 B加数征收 C加成征收 D加倍征25()是按应纳税额不足100%的加征,它是税率的一种延伸。A加速征收B加数征收C加成征收D加倍征收C6. 1980年3月,赵明

3、(男)与李敏(女)自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个女儿-赵秀(1982年出生)和一个儿子-赵林(1990年出1980年3月,赵明(男)与李敏(女)自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个女儿-赵秀(1982年出生)和一个儿子-赵林(1990年出生)。1994年8月,赵明与李敏在一起车祸中丧生。由于李敏父母年事已高,而且在农村生活困难,所以赵秀和赵林的抚养只能由赵明的父亲赵荣昌承担起来。但是赵荣昌重男轻女,不愿承担赵秀的抚养工作,无奈之下,赵秀只能由李敏的姐姐抚养。2005年,赵荣昌因中风,长期卧床不起对赵林已经无力抚养。此时,赵秀因为头脑灵活,做起了服装生意,生活富裕。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利问题并简述理由:(1)

4、赵林可否要求赵秀承担扶养义务?(2)如果赵荣昌要求赵秀承担赡养义务,赵秀能否因赵荣昌不抚养自己而拒绝?(1) 可以。根据婚姻法规定,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如下:一是兄、姐有负担能力;二是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三是弟、妹未成年。本案中,赵秀生活富裕,有负担能力;赵秀、赵林的父母已经死亡;同时赵林只有15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完全符合法定的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的条件。所以,赵林可以要求赵秀承担扶养义务。 (2) 不能。根据婚姻法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条件:一是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本案中,赵秀生活

5、富裕,有负担能力,同时赵荣昌的儿子(即赵秀和赵林的父亲)已经死亡。虽然赵荣昌因为重男轻女不愿抚养赵秀,但是孙子女依靠祖父母抚养长大并不是孙子女对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条件。所以,赵秀不能因赵荣昌不抚养自己而拒绝承担对赵荣昌的赡养义务。 7. 下列有关法学及其体系的解释哪一些是不正确的?( ) A法学的产生总是以近代法制构建为前提条件 B法学体下列有关法学及其体系的解释哪一些是不正确的?()A法学的产生总是以近代法制构建为前提条件B法学体系等同于法律学说体系C法学具有实践性和职业性D法学的发展规律与文学、哲学的发展规律完全相同BD本题考查对法学的性质的理解 法学的研究总是指向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因

6、此,法学的兴衰注定与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相关联,法制兴则法学繁荣;法制衰则法学不振。A项表述正确。法学体系不等同于法学理论体系,但又与一定的法学理论体系(法律学说体系)相联系。法学体系,就是法学分科的体系,即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学理论体系是建立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上的法律理论观点、思想和学说体系。在此意义上,它与一个国家法学的学科体系(法学体系)是有区别的,一个国家的法学分科体系大致统一,但却可以并存多个不同的法学理论体系(如不同法学派别的理论学说)。B项表述不正确。法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具有务实性。法学也是职业性知识体系,它所使用的语言是冷静的、刚硬的、简

7、洁的、合逻辑的,是经过法学家们提炼、加工和创造出的行业语言,因此,法学具有实践性和职业性。C项表述正确。由于法学自己独特的性质,法学有自身的发展的规律,法学的发展规律与文学、哲学的发展规律并不相同,D项表述错误。 8. 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时效:( )A.5年B.10年C.15年D.20年参考答案:B9. 甲酒厂主要生产经营粮食白酒、药酒等,此外还生产冰醋酸等产品。2007年10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甲酒厂主要生产经营粮食白酒、药酒等,此外还生产冰醋酸等产品。2007年10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20000(1-13%)+30000(1-10%)10%

8、40%+1800010%=5973.33+18000=23973.33(元)$(2)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000(1+5%)(1-5%)5%=5526.32(元)$(3)组成计税价格=100010(1+10%)(1-25%)=14666.67(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4666.6717%=24933.33(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4666.6725%+100020.5=4666.67(元) 10. 甲欲对楼层中自己的新房进行装修,需要在房屋所在的承重墙上打洞,甲认为在自己的墙上打洞,别人无权干涉。甲的甲欲对楼层中自己的新房进行装修,需要在房屋所在的承重墙上打洞,甲认为在自己的墙上打洞,别

9、人无权干涉。甲的行为违反了民法中的哪项原则?()A平等原则B自愿原则C公平原则D权利不得滥用原则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对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理解 甲在承重墙上打洞的行为将危害到整个楼房的安全,虽然是在自己的房屋墙上,但不得滥用自己的权利,所以,D项正确。 11.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B自治区的人大及常委会行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B自治区的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C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D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BC本题考查的是我国立法权的分配体系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

10、6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有类似的规定,所以,根据我国香港和澳门两个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成立立法会,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但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一个地方单位,所以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本质上是地方的立法权,而不是国家的立法权。所以,A项是错误的。 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宪法第115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

11、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由这两条规定可知,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所以,B项是正确的。 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根据这些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是国家立法权,昕以,C项是正确的。 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

12、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由此规定可知,自治州作为民族自治地方有民族立法权,但立法权的行使只能由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来进行,而人大常委会是不可以的,所以,D项是错误的。 12. 2004年1月,李某因爆炸罪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李某对判决表示服从不再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是2004年1月,李某因爆炸罪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李某对判决表示服从不再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是将本案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下列有关死刑复核程序的陈述中正确的是:()A死

13、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死刑案件还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B死刑复核程序在程序启动上具有自动性。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启动都遵守不告不理的原则,而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既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抗诉,也不需要当事人提起自诉或上诉C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在于,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D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ABCD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性。根据刑事诉讼

14、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刑事诉讼法的理论,题目中的四项陈述都是正确的。13. 过于自信的过失的特征包括( )A.行为人没有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发生B.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发生C.行为人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D.行为人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参考答案:BD14. 各国确定刑事管辖权的原则包括( )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原则参考答案:ABCD15.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参考答案:BCD16. 下列作品中,其著作权保护期自作品发表之日起计算的是( ) A文字作品 B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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