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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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裁量标准一、违反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违反第十三条规定的,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依附于建(构)筑物违法搭建附属设施。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进行外部装修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依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违法情形及裁量标准:1.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恢复原状,能在期限内恢复原状的。处罚标准: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 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未能在限

2、期内恢复原状的。处罚标准:处以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罚款。U!3.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拒不恢复的。处罚标准:处以四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在其他区域进行露天烧烤经营的,应当使用无烟烧烤炉或者油烟净化设施,保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整洁。违法情形及裁量标准:1.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能在期限内改正的。处罚标准: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2. 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未能在期限内改正的。处罚标准:处以

3、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3.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标准:处以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十二、违反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因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迁移、拆除、改动城市照明设施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在采取防护、设立临时照明设施等必要措施后方可

4、动工。工程竣工时,应当恢复或者新建城市照明设施。违法情形及裁量标准:1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能在期限内改正的。处罚标准:(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2.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未能按期限改正的。处罚标准:(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标准:(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七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三、违反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商丘市城市市容和

5、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的次日起,按照原定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现场作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规定标准设置围墙、硬质密闭围挡,保持临街立面整洁违法情形及裁量标准:1. 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能按规定期限改正的。处罚标准: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标准: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

6、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的次日起,按照原定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十四、违反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的次日起,按照原定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现场作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车辆进出道路实行硬化处理,进出口安装车辆清洗设施、设备,保持车辆清洁;违法情形及裁量标准:1.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工地、垃圾消

7、纳场所占地面积在五百平方以下,车辆进出道路未实行硬化处理,未在进出口安装车辆清洗设施、设备,未能保持车辆清洁的。处罚标准:处以二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2. 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占地面积在五百平方以上一千平方以下,车辆进出道路未实行硬化处理,未在进出口安装车辆清洗设施、设备,未能保持车辆清洁的,或者二次违法的。处罚标准:处以四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3.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占地面积在一千平方以上,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或者三次以上违法的。处罚标准:处以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的次日起,

8、按照原定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十五、违反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现场作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物料堆放整齐,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垃圾消纳场所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湿法作业等防尘、防污染措施;违法情形及裁量标准:1.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

9、所占地面积在五百平方以下,经责令限期改正,能按规定期限改正的。处罚标准:处以二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2. 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占地面积在五百平方以上一千平方以下,经责令限期改正,未能按期限改正,或者二次违法的。处罚标准:处以四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3.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占地面积在一千平方以上,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三次以上违法的。处罚标准:处以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十六、违反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的行政处罚U

10、!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违反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现场作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设置沉淀池,按规定排水,不得污染路面和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违法情形及裁量标准:1.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占地面积在五百平方以下,经责令限期改正,能按期限改正的。处罚标准:处以二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2. 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占地面积在五百平方以上一千平方以下,

11、经责令限期改正,未能按期限改正,或者二次违法的。处罚标准:处以四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3.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占地面积在一千平方以上,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三次以上违法的。处罚标准:处以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十七、违反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项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

12、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现场作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现场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和垃圾,平整场地,保持周边环境清洁;违法情形及裁量标准:1.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占地面积在五百平方以下,经责令限期改正,能按期限改正的。处罚标准:处以二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2. 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占地面积在五百平方以上一千平方以下,经责令限期改正,未能按期限改正,或者二次违法的。处罚标准:处以四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3.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工地、垃圾消纳场所

13、占地面积在一千平方以上,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三次以上违法的。处罚标准:处以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十八、违反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违反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临街建(构)筑物的外立面、房顶、阳台、平台、外走廊,不得堆放、拉扯、吊挂、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违法情形及裁量标准:1.

14、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能在期限内积极改正的。处罚标准:予以警告。2. 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未能按期限改正的。处罚标准: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3.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处罚标准: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十九、违反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行政处罚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违反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外立面破损、污损的,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十二条第二款 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建

15、(构)筑物的责任人应当定期对建(构)筑物的外立面进行清洗、修饰,对破损、污损的外立面进行整修。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建(构)筑物的责任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违法情形及裁量标准:1.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后,能在期限内改正的。处罚标准:予以警告。2. 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后,未能按期限改正的。处罚标准:(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3.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标准:(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二十、违反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行政处罚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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