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墙制度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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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砌 块制砖 厂 度目录一 、安全管理目标(一)安全生产目标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使企业全体员工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遵章守纪,遵守砖厂的各项规章制度,更加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实行 “安全第一 ”的原则。安全指标: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安全事故为零;轻伤不超过 2-3 人;微伤不纳入考核范围;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及矿山安全生产制度 ; 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在各自业务的范围内进行总体目标控制。(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1、根据安全生产法 第 4 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 6 条、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第 4

2、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2、本厂(以下简称砖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主持制定长远目标规划、短期目标计划和保障措施。3、每年根据砖厂的安全工作目标,结合安全生产具体条件和员工基本素质状况, 确定砖厂年度工亡控制指标,工亡控制指标要体现先进性、务实性和可操作性。4、年度安全标准化管理总体目标包括:年度工亡控制;重伤控制指标;职业危害防治计划指标。5、砖厂在进行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的策划时,按照砖厂生产对工亡指标控制 , 安全指标:重大安全事故为零;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不超过2-3 人;微伤不纳入考核范围;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及砖厂安全生产制度; 负有安

3、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在各自业务的范围内进行总体目标控制。6、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人员,对发生的事故负有直接的责任;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安全主管和当班长给予300 元的处罚,其他当班安全员(包括兼职安全员)和当班生产管理人员给予200 元的处罚;一类重伤事故安全管理员和当班管理人员给予500 元的处罚,其他当班安全员(包括兼职安全员)和当班管理人员给予300 元的处罚;二类重伤事故安全管理员和当班长给予800 元的处罚,其他当班安全员(包括兼职安全员) 和当班生产管理人员给予500 元的处罚;发生工亡事故安全管理员和当班长给予1500 元的处罚,其他当班安全员(包括兼职安全员)和当班生产管理人员

4、给予1000 元的处罚。7、为确保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逐级制定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和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8、健全和完善安全标准化管理目标经济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兑现。按年度、季度、月度、日常进行考核。经济考核政策在年度安全考核文件中明确规定。9、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对安全工作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10、砖厂权属单位依照本制度, 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使企业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遵章守纪,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砖厂的第一责任人对砖厂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主持召开定期、不定期的安

5、全会议,对砖厂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做好决策, 对重大安全隐患组织责任追究。发生重大事故必须负责指挥抢救。2、厂长是砖厂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砖厂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厂长必须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和组织安全大检查。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对重大安全隐患组织责任追究。发生重大事故必须负责指挥抢救。3、砖厂各管理人员是分管范围系统的安全工作责任者,对所管范围系统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组织所管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召开隐患整改专业会议, 研究决策所管系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为超前预防和控制事故提供保障。4、砖厂技术员对安全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对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负责重大措施和

6、规程的审批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5、各职能部室的正职是本部门业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专业(或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6、队长、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队长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对现场不安全问题,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及时解决。 做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7、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组织、责任、措施的全面落实。2、坚持 “以人为本 ”,做好人的工作,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3、

7、安全例会应紧紧围绕安全工作的中心,结合生产实际,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4、本制度适用于本砖厂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5、作业班组每星期应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例会,总结上星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指出生产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并结合下一阶段生产实际,提出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6、安全员每月应召开不少于两次的管理人员、作业班组长安全例会,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总结前段时间生产过程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 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改进措施,落实责任到相关人员。7、根据砖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时组织砖厂管理人员学习国家、省及

8、上级近期安全生产文件,提出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具体实施意见,并以安全纪要的形式下发各工段、班组组织实施。8、砖厂安全组织机构, 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 “安全生产月 ”等活动要求,召开专题安全例会, 提出各项活动目标和实施意见,使活动开展达到有领导、有组织、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果的目的。9、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及时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以进一步提高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水平。10、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应列为车间、班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安全例会充分起到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作用。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一是通过检

9、查,发现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二是利用安全检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三是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通过检查,可以相互学习,交流经验, 吸取教训;五是通过检查深入了解安全生产动态,为加强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2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生产、生产用电、伤亡事故的处理等等。3 、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车间对生产现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卫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

10、组织落实“三定 ”,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入档。 安全员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卫生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事故隐患,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生产现场各岗位要经常进行自检、自查、互检和交接检查。综合性的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对现场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有违章作业行为, 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检查记录是安全标准化的依据,因此,要认真对事故隐患的记录。 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

11、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4 、对事故隐患的处理: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凡是有突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 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受检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于违背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当场指出,立即纠正; 受检单位领导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 “三定 ”(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 ;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方可作业。5 、安全员每天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维修立即限期整改。巡回检查,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其维修整

12、改。6 、安全员,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对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7 、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生产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8 、各级安全员在雨期、 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促进砖厂生产经营的安全健康发展,重视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全员培训工作。第二条 车间的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对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行安全

13、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制度。第三条班组长以上的干部,必须经过安全员的培训,掌握了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了解车间的生产工艺流程、 具备了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任命。第四条 每年末必须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记录培训过程和培训评审。 每次安全培训和考试成绩, 责任部门都要留有记录,建立档案。第五条对新入厂的工人,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入厂安全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工作。第六条三级安全教育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车间安全教育的内容1. 本车间工作的性质、工艺流程、工作秩序、劳动纪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等。2. 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等。车间安全教育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二)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的内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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