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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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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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令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有效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单位财产损失,本单位特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编制了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是本单位实施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本单位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年 月 日批准发布,年月日正式实施。本单位内所有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污水处理厂 主要负责人: 2018年 月 日目 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31.4 应急预案体系31.5工作原则51.6突发环境事件分级62 基本情况72

2、.1厂基本情况介绍72.2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83 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163.1 风险等级确定163.2环境风险源分析163.3环境应急能力评估224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54.1 组织体系254.2职责265 预防与预警机制285.1 环境风险源监控285.2预防措施295.2预警分级305.3事件预警应急响应图315.4报警发布后的行动315.5 预警发布、调整与解除335.6报警、通讯联络方式346、信息报告与通报346.1事故报告基本要求与内容346.2 信息通报357、应急响应与措施367.1分级应急响应机制367.2应急措施387.3 应急救援、疏散及隔离447.4防止次生灾害

3、487.5现场保护497.6现场洗消497.7应急监测497.8应急终止517.9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518后期处置528.1善后处置528.2 调查与评估539应急培训和演练549.1应急培训549.2应急演练5510奖惩5711保障措施5811.1经费保障5811.2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5811.3应急队伍保障5811.4通信与信息保障5811.5 治安保障5911.6 医疗保障5911.7 其他保障5912附则5912.1 术语和定义5912.2 制定与修订6012.3 应急预案实施611 总则1.1 编制目的 (1)通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针对可能的突发

4、环境事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现场环境应急处理、处置,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2)能够使本厂充分意识到采取应急措施的意义和重要性。提高我厂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反应、应急能力,随时做好应急准备。(3)能够促进我厂规范化管理,提高我厂应急能力,采取最佳事故救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厂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3)中

5、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6年11月7日修订版);(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1.2.2 法规性文件(1)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3)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

6、201135号);(4)危险化学品目录(十部门公告2015年5月);(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8)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1号修订);(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10)厂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11)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2)关于印发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434号)

7、;(1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4)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312号);(15)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0号);(16)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导则;(17)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89号);(1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68号);(19)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415号);(20)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413号);(

8、21)市长清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区政府办公室2018.4.20)。1.2.3 技术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 (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9、-2001)及修改单标准;(1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12)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13)。1.2.4其他相关资料(1) 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技术资料。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过程中由于长时间停水、停电、设备故障等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出

10、水严重不达标的污染事故;(2)暴雨、高温、低寒、雷击等气象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对设备设施、构筑物破坏导致污水超标排放环境危险;(3)原辅材料、化验中危化品的储存、使用以及运输环节产生的环境危险;(4)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1.4 应急预案体系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总纲,现场处置方案是具体行动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服务于综合应急预案,我厂未单独编写现场处置方案,本预案中对现场处置方案进行了说明。当发生事故,涉及到对环境的污染问题时,污水处理厂在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的同时,一同启动突

11、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厂内产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次生污染,立即展开环境应急救援。污水处理厂应加强与应急预案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确保上下级应急预案之间和同一层面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协调,增强应急预案体系的协调性。下级应急预案与上一级应急预案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上一级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负责协调修订;必要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修订。1.4.1内部应急预案体系本应急预案为污水处理厂内部应急预案,主要处置以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部体系框图见图1。图1.4-1 本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部体系框图1.4.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外部支援体系污水处理厂位于长清区,市长清区已编制市长清区突发

12、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厂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首先启动厂内部应急预案,对发生的环境事件对厂外环境造成危害的环境事故,我厂应立即报告市长清区相关部门,启动市长清区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应急指挥部通知市长清区相关部门,报告市长清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落实巡查、监控措施;如隐患未消除,应通知相关应急部门、人员作好应急准备。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外部支援体系见图1.4-2。图1.4-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外部支援体系框图1.5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

13、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系统成为区域应急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实行“总经理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以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3)坚持以厂为主,先期处置的原则。当厂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厂在及时上报情况的同时,迅速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4)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

14、,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习,应急工作应常备不懈,为本厂和其它厂及社会提供服务,做到应急快速有效。1.6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分类:根据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本应急预案不包括第二、第三类)。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1)特别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 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以上中毒的;(2) 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 万人以上的;(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 亿元以上的;(4)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 因环境污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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