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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支行案件防控工作自查报告为实现人民路支行平安生产,杜绝各类案件发生,根据青岛银监局、分行营业部关于落实案件防控工作要求的规定,人民路支行现对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情况进行自查。1. 我支行严格执行交叉领用尾箱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营业结束后由业务主管核对现金、凭证种类、数量及登记情况,并盖章。2. 对交接班登记本、凭证使用登记本等台账进行核对,保证当面交接、登记正确。3. 每日早晚双人进出营业室,并登记,无单人临柜的现象。4. 支行长、柜员认真学习“50个严禁及“七不准、四公开,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5. 我支行全体员工认真执行授权制度,柜员、业务主管妥善保管各自钥匙、密码及章戳,每次代理授权都做好了登记。6. 支行长对网点现金、凭证定期进行检查,并留有书面记录。7. 组织学习金融系统案件成功案例,认真总结经验,防止发生同类问题。8. 严格执行银监局下发的文件,切实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人民路支行202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