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租赁合同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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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解除租赁合同合集7篇 解除租赁合同 篇1胡先生为开办浴场向某公司租赁了一处营业场所,双方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某公司将1300多平方米的房屋及相应公共设施出租给胡某开办浴场,租期为5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20万元,第一年租金进场时支付10万元,签订合同时支付10万元,第二年起于每年7月1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如果拖欠租金时间超过两个月,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另外,双方还在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限开始之前,给予胡某三个月的时间作为浴场的装潢、装修、预备开业期,此三个月为免租期。合同还约定,胡某不得对租赁物的结构装潢、装饰作改动,租赁期满,浴场应将保持完好的房屋及占据使用的土地全部退还某公司。合

2、同签订后,胡先生在承租房屋内开办了咖啡馆及浴场,前两年度的租金已付清。但从第三年起因欠外债,无力偿还,咖啡店及浴场停止经营,拖欠租金时间已达半年。为此,某公司将胡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被告偿付拖欠的租金,同时迁让出租赁房屋,搬走屋内的可移动物品,对租赁房屋内部不可移动的固定物及装修判归原告所有。本案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拖欠租金时间超过两个月,某公司就有权终止合同,现在,胡某拖欠租金已达半年,某公司终止合同是可以的,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也是可以的。关键是装修的处理,是否可以要求将房屋内部不可移动的固定物及装修判归自己所有。对于租赁合同终止,装修、装潢物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

3、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装修物构成附合时,其归属适用添附制度解决。承租人经出租人明确同意,或虽未经出租人明确同意,但出租人知道不反对,构成善意添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善意添附,合同终止,承租人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时,出租人享有了因承租人的添附行为而增加的租赁物的价值。通常情况下,该受益因缺乏法律或合同依据而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对此,可以分别处理:租赁合同正常终止,按房屋装修的现存价值为参考

4、给予适当补偿;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应根据违约责任原则,由出租人按装修的现存价值予以全额赔偿;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装修利益不能享有是承租人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这种损失应由承租人自己承担。这可视为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那么构成恶意添附。承租人的装修行为对出租人的房屋造成了侵害,需承担侵权责任。在承租人构成侵权的情况下,承租人非但不得要求出租人对其装修投入进行补偿,相反出租人却可以因恶意装修造成其损失而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是由于胡某自己的违约导致合同终止,装修利益不能享有是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的,这种损失应由胡某自己

5、承担。某公司要求将房屋内部不可移动的固定物及装修判归自己所有也是可以的。解除租赁合同 篇2甲方:乙方: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字第 号租赁合同,现因 ,使 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 (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一、乙方于20_年1月16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伍佰元(¥500.0)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解除租赁合同,合同范本解除租赁合同。二、乙方必需于20_年1月16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6、。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柒仟元(¥7000.0)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柒仟元(¥7000.0)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壹万肆仟元(¥14000.0)。四、双方再次证明,20_年6月1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正(¥2200.0),在此期间涉及金额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据均不作实,以防产生纠纷。五、甲方于乙方退租当日,一次性结清应付金额,乙方以收据收款。六、乙方不得损坏铺位内设施和装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租赁合同正本。八、20_年1月16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合同终止作废。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

7、力。十、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年 月 日解除租赁合同 篇3甲方:_有限公司(原_有限公司)乙方:_鉴于乙方依( )_号仲裁书,已成为_路_号_房屋的业主,并有意自用该处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与原房主_于_年_月_日签订的承租上述房产的租房协议于_年_月_日提前终止,甲方于当日退出承租房产。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来一直未能与其联系上,故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公证处。3.上述房租依乙方与原房主的转让协议,应全部或部分归乙方享有,但至今该房租仍在原房主_处,且_尚有_元押金未转交给乙方或

8、归还甲方,鉴于上述情况,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取得其应得的房租,乙方承诺尽快归还甲方_元押金。4.双方定于_年_月_日进行房屋交接手续,完成交接手续后在本协议上签章。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甲方:_有限公司(公章)签约代表:_乙方:_年_月_日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格式2甲方:_村委会法定代表人:_住址:_邮编:_联系电话:_乙方:_身份证号:_住址:_邮编:_联系电话:_鉴于:1.教育是立国之本,改善学校环境,美化学校场地,让村民的子女有个良好的学习场所是我们的愿望。2.乙方原租赁学校西侧地期限未满,但考虑到甲方的实际需要,表示大力支持。经双方认真协商,同时考虑到乙方的损失情况,

9、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合同如下:第一条 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据发展需要提出来的。(乙方原租赁场地合同签订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第二条 甲方一次性应补偿乙方基建投资额(人民币_元整)的六成计人民币_元,该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付清第三条 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生产设备投资额(计人民币_元)的三成计人民币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付清。第四条 乙方应按原合同规定缴交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规费,不得拖欠。第五条 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赁场地上建筑物及其内外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理,乙方不得干涉。第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原甲、乙双方签订租赁用

10、地合同解除。第七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份。甲方(盖章):_ 乙方(签字):_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解除租赁合同 篇4合同期限届满前任意解除条款的约定无效有期限的租赁合同中经常会见到类似于这样的条款“租赁期限届满前,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笔者暂称此为“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任意解除条款”。签订合同的双方大都在签订该条款的时候未想到该条款的法律含义、法律后果以及是否有效等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不想继续履

11、行合同,便以该条款为由欲解除合同,而另一方仍想履行合同,双方即发生争议。司法实践中对该条款的效力如何意见不一,该条款是否有效的认定,关系到双方是否均享有通知解除合同的权利,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是否构成违约,是否须承担违约责任等问题。笔者认为,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可任意解除”的条款应为无效。下面从几个方面具体分析。一、何谓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一般认为合同法第232条不定期租赁合同

12、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第268条承揽合同规定了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第308条货运合同规定了托运人的任意解除权;第410条委托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需要明确的是,任意解除权只能是法定的。二、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后果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既然法律规定有任意解除权,权利的行使显然不可能构成违约,无法按违约处理,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07违约责任的规定。因此行使任意解除权后的赔偿仅指实际损失,不含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预期利益)的损失,而且约定的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也无法适用。三、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约定任意解除权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在一份设立权利义务的合同中,同时约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条件的解除合同,这有违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明确的订立目的性,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民事主体订立合同,是为了追求预期的目的,即在当事人之间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某种法律关系,从而具体的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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