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 报告内容。按照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和省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办法的要求,积极主动如 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凡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 建、买卖住房,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子女婚丧喜庆事宜,购买汽(轿)车,因私出国(境)等事项都要事先报告。2. 报告形式和时间。一般采取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口头报告和 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事前报告为主。事后报告一般不能超 过一个月。3.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报告在报本单位党组的同时,要上报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4. 报告公开。总的原则是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公开的内 容应当公开,涉及廉政方面的事项一般予以公开,对涉及个人隐私的 报告内容予以保密。公开采取在班子会或全体会议上公开通报以及在 政务公开栏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