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退税的三种常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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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税退税的三种常见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例如:缴纳契税的房产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承受房产契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豫财办农税20094号)规定:“为规范契税征收依据,防止出现多征、漏征税款,在契税征收过程中,凡是购房合同或发票上注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并按实际面积套用适用税率征收

2、契税。已经按照购房合同或发票征收契税税款的,在征收机关发现所购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或发票上注明的面积不一致时,应按实际面积套用适用税率计算税款,对所征税款予以追征或退税。”二、退房退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 32 号)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三、无效产权转移退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效产权转移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 2008438 号)规定:“对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后,已纳契税款应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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