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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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车辆登记、使用、维护、审验及违章处理等方面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的所有公务车辆和专用车辆。二、车辆证照档案管理1. 行政部是公司车辆的管理部门, 负责车辆档案的建立、 资料归档和管理。2. 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卡随车存放,由驾驶人员负责管理。三、车辆保险购置、规费缴纳及年审管理1. 公司所有车辆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要求, 购买相应的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如: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盗抢保险等) 。2. 车辆的保险由行政部负责, 购买保险时应到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3. 车辆的应缴税款和规费按相

2、关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缴纳。规定由税务部门代扣代缴的,由财务部负责办理;需要到车辆管理部门缴纳费用的由行政部安排人员办理。 上述费用如果在优惠期内缴纳可以享受优惠的,应在优惠期内办理。4. 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依时办理车辆的年审工作。在车辆年审前一个月内,安排人员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并按车辆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检测工作,保证车辆状况良好,符合年审要求。四、车辆使用管理1. 职责1.1 行政部对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车辆的有效使用。2. 车辆使用管理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2.1.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部门领导批准,经行政部审批并备案。2.2.

3、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行政部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 获得批准。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 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 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副

4、总监或车辆管理员批准。2.3安排公务车必须符合下列情况:2.3.1公司领导安排的重要工作和紧急事务需要用车的;2.3.2参加重要会议和商务活动需要用车的;2.3.3财务部办理大额现金业务;2.3.4路程较远,乘坐公共汽车不方便,影响办事效率的;2.3.5购买贵重物品或分量较重的物品,不便于携带的;2.3.6其他特殊情况。五、车辆用油管理1. 职责行政部主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2. 车辆油卡管理2.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加油卡损

5、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2.3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3 、充值申请流程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 100 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3.3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行政部。六、车辆维修、保养管理1. 职责1.1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

6、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 ;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2. 工作流程2.1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 收车的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店进行,并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2.2 定期保养2.2.1 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报行政主管安排车辆保养时间。驾驶员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 ,办理完

7、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2.3 定期保养操作流程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3. 特别事项3.1 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3.2 车辆保养、维修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3.3 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

8、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七、行车安全措施1. 严禁未取得驾驶证、 行驶证、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2. 严禁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 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严禁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3. 严禁驾乘人员行车中不系安全带以及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安全带失效的不安全行为。4. 严禁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行为。5. 严禁行车中强行超车、违规超车变道、强行会车、争抢车

9、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坡路超车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争道抢行行为。6. 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7. 严禁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8. 严禁饮酒后驾车,禁止疲劳驾驶。八、车辆违章管理1. 公司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是预防和处理车辆违章的责任人。.1.1 车辆违章管理责任人要每月及时了解公司车俩违章情况,保证及时办理违章处理手续(包括违章罚款缴纳等) 。2. 车辆违章管理责任人、驾驶员要适时了解新的交通管理法规,防止出现违章现象。3.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

10、全驾驶。超速、超载、任意停放及违反交通规则之一切罚款由驾驶人自行负责。 指定驾驶人如把车随便交由其他人驾驶而发生违规, 车损等之罚款或损修全部由驾驶人负责赔偿。九、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管理1.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员首先要积极抢救伤员, 报告交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 保护好现场, 待有关人员到达现场根据交通法规进行处理。不得擅自逃离现场,更不得在出事故后采取私了的办法。交通事故的处理应主动与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本单位领导联系,积极做好善后的处理工作。 事后要如实写出事故经过和检讨, 交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2. 驾驶员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

11、事人承担交管部门裁定的责任,其经济上赔偿办法如下:2.1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按事故全部费用(保险公司赔付后之余额)的40%至 50%处罚。2.2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全部费用(保险公司赔付后之余额)的30%至 40%处罚。2.3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按事故全部费用(保险公司赔付后之余额)的20%至 30%处罚。2.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全部费用(保险公司赔付后之余额)的10%至 20%处罚。2.5 事故无责任的,当事人应积极主动做好有关协调工作。3. 车辆事故理赔管理3.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

12、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 认真遵守交通法规, 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3.2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3.3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与驾驶员,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3.4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账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账号。3.5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3.6对因私用车产生的违章、事故和车辆损失等由用车人承担全

13、部损失。十、车辆防盗与丢失处理1. 车辆必须按时购买车辆综合保险, 车辆综合保险统一到政府规定单位购买。2. 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停车库或安全可靠的专用停车场。 违者丢失,责任自负。3. 车辆一经发现丢失,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公安局、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报案, 如实将情况书面报公司, 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找车辆,挽救损失。4. 车辆因保管不善及其他原因被盗的,属于新车的( 2 年内) ,当事人按该车车价损失 (保险公司赔付差额) 的 30%至 50%予以赔偿;属于旧车的( 2 年以上),当事人按该车车价损失(保险公司赔付差额)的 10%至 30%予以赔偿。十一、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处50200 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十二、本管理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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