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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煤炭运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上墙规程制度)编 制:_审 核:_批 准:_实施日期:_年_月_日煤炭运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上墙规程制度) 煤炭运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 煤炭运销部负责集团公司的煤炭销售、选煤、煤质、煤款结算、回收等工作,运销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副部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一系列指示、指令,坚持“安全第一”,坚决做到按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保障选煤、煤质、运销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2条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选煤、煤质、运销工作安全检查,查隐患、堵l (一)违章指挥,不按规程操作,出现事故的; (二)监督管理不力,矿井选煤、运销专业制定的制度不严,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及时制止和整改,出现事故的; (三)因人为因素,影响洗煤系统正常运行,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不执行照煤炭销售“四统一”规定,擅自销售煤炭,造成不良后果的。第 2 页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