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上墙规程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通风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上墙规程制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编号:_通风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上墙规程制度)编 制:_审 核:_批 准:_实施日期:_年_月_日通风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上墙规程制度) 通风副总在矿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以及安全管理职责。 职责范围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协助总工程师建立健全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参与编制矿井安全生产计划。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组织
2、或参与矿井从业人员“一通三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督促落实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及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基础参数的测定工作。 7.负责审核矿井“一通三防”各类图纸、报表。 四、组织或参与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8.组织或参与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9.负责组织审查“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10.组织开展瓦斯日分析工作。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1.履行跟班带班职责,制止和纠正“三违”行为。 12.参与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3.监督落实事故调查关于通风专业防范措施。 14.监督落实监管监察部门关于通风专业监察指令,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六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第 3 页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