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养老院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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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一:养老院各项管理制度】养老院各项管理制度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敬老院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 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事业单位。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尊老、敬老、爱老”为老人奉献爱心,让老 人满意,让亲属放心。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瓯海区民政局 ;本单位的业务指 导单位是 瓯海区民政局。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温州市瓯海区街道 路号。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单位或两人以上自然人 。举办者享有下 列权利:一)了解

2、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 (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 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 元;出资者: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承担老人住养、护理、居家养老等养老服务。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 人(3-5人)。理事会是本单位 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 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一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

3、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和其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 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 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 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 1名。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或罢免。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5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

4、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 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一) 章程的修改;(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 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 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 可免除责任。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七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八条本单位院长(

5、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对理事会负责,并 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列席理事会会议。第十九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人。(3-5人)监事任期与 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二十条监事由街道(镇)纪检员某某、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某某、 某某等 人组成 。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不得 兼任监事。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或监

6、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本单位财务;(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违反法律、 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的行为损害 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 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 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第四章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

7、执行期满未逾 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的;(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 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 3年的;(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四)利息;(五)捐赠;(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 得分红。第二十七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 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

8、、真实、准确、完整。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 八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 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共 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 (温委发?2012?128号)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 度检查。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 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篇二:养老院各项管理制度】养老院各项管理制度工

9、作人员规章制度1、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 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6、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7、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8、值班的护理员,如有因失职而造成老人发生意外者,需视情节轻 重,追究其应负的 责任。9、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 便于安排人员代班。10、所有工作

10、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 外),并注意水、 电、煤气节约使用。护理员岗位职责1、面带笑容,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护理举止得体。2、穿戴护理工作服上班,对老人的护理均按护理流程进行,操作要规范到位。3、保持工作认真的态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4、照顾老人要周到,对每一个老人的护理要充满爱心。5、工作期间不准离岗,老人呼叫要及时回应,不得辱骂老人,不得 顶撞家属,不在工 作时间干私活。6、保持老人身体、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内清洁整齐。7、不准收老人及家属红包及物品,违者必究。8、对来访客人及老人家属要热情接待,反应情况要客观实际。9、实行全天 24 小时护理制,每十分钟巡视

11、一次。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 外),并注意水、 电、煤气节约使用。11、不拿院里的公共财物回家,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12、不允许与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斗角或不团结和争吵。卫生保健管理制度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老人公寓、厕所的卫生由 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 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 人员负责。2、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 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院民房间要 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 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 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

12、无纸屑、烟头、杂物、垃 圾等;水沟、 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3、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室内环境卫 生由院民自行打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坚持一天一小扫、 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 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 洗衣服。禁止随 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5、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 放。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 严禁购买和使用腐 烂、变质食品。7、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

13、。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8、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9、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 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环境卫生制度1. “讲究卫生”既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全体院民职责,造就 一个花园式的敬 老院是我们的目标。2. 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包干区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包干区由院 务管理委员会制定。3. 要求包干区内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每天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用扫 帚、拖把或布条拖 一次,做到不留污渣灰尘。4. 对供寄养人员的衣褥、鞋袜、床上用品做到无油渍,衣物清爽、干净、督促他们勤 洗脚、勤洗头、

14、勤剪指甲、勤晒被、勤擦身、勤 开窗。5. 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丢果壳、瓜皮、纸屑、不随便乱倒剩饭, 不随便乱解大小 便,各房间内的便桶每天按指定地点倾倒,冲洗。6. 各自的食用餐具要洗涤干净,食用食品、水果等要妥善放好,不 能同有害物品混 放一起,时间不宜存放过长,不准吃过期霉烂变质 的食品。7.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 指甲、勤换衣裤。食堂餐厅管理制度1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 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养老院,指定专人保管,进出 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15、3、保持食堂卫生整洁,生熟物品和餐具分开。4、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5、每天三餐按时供应,开饭时间保持半小时,每天保障院民的热水供应。6、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根据五保对象的饮食特点或医嘱安排好伙 食。7、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清洁卫生,做好防蝇、防鼠、 防霉变,预防食物 中毒和传染病。8、保护食堂财产,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9、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10、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11、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 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食堂管理制度 2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时检查身体,厨房内不准吸烟, 洗涤间和厨房周 围无卫生死角。污水桶,每餐清倒一次,不留弃物。下水道保持畅通。2. 严格做到生、熟菜分装、分存,用具分开使用,工作人员操作生 熟食品时必须清 洗、消毒双手及案板、刀具等工具。3. 严格做到食具消毒,做到一清、二刷、三冲、四消毒,餐具达到干净光洁。4. 购入食品原料要保持鲜活。严禁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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