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防震减灾局责任清单的主体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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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油市防震减灾局责任清单的主体责任表主体责任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防震减灾法、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行政区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二负责拟订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市防震减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行政区的地震监测工作,维护地震监测台网正常运行;负责震情跟踪、日常分析和重大宏、微观异常的核实、上报,提出震情趋势分析意见。四负责行政区的地震信息发布,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拟订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五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六负责承担市防震减

2、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履行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部门的职责。七负责行政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和管理。八负责对行政区重大工程和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农村安居工程的实施。九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十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十一负责指导全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职责边界江油市防震减灾局责任清单行政处罚类 序号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号年月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第六次会议修订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停止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二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三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责任主体综合股责任事项.立案阶段责任:地震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移送关于建设单位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行为,应予

4、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地震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与当事人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审查阶段责任:地震部门应当对案件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告知并听取意见阶段责任:地震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时,应当制作加盖有省行政执法机关印章的听证告知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阶段责任:地震部门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

5、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地震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容。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地震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决定;.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日送达当事人;.执行阶段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地震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责任事项依据地震行政执法规定第二十五条地震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和结案。.地震行政执法

6、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号第二十七条 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受理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有人和后果;有事实依据;属于地震行政处罚的围;属于本机关管辖。.地震行政执法规定第二十八条确定立案办理的案件,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由地震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确定立案日期和两名以上地震行政执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7、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地震行政执法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号 第二十九条对于立案办理的案件,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调查取证,查明事实。.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行为给予

8、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地震行政执法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号第三十三条 除适用现场处罚的案件外,承办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应当对行为的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合议并作好记录,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事实,依据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分别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确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依法提出予以地震行政处罚; 行为较轻,依法提出免于地震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的,依法撤销案件;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国行政处

9、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地震行政执法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号第三十一条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在进行地震行政处罚时,必须听取当事人的述和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依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地震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地震行政执法规定第三十条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地震行政执法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号 第三十八条 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告知当事

10、人听证的权利时,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当事人的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意见;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告知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受理听证申请的组织或者机构。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地震行政执法机关的印章。.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

11、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地震行政执法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号第三十二条对事实确凿,情节较轻,拟作出以下处罚决定的行为,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作出现场处罚:.地震行政执法规定第三十四条依据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地震行政处罚意见书,报地震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审批。地震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应当根据案件情节轻重依法提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地震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地震行政执法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号第三十五条 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地震行政处罚时,

12、应当制作地震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并加盖本机关的印章: 当事人的或者名称、地址;执法机关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理结论;处理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期限及受理机关的名称;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法定代表人以及作出决定的日期。涉及罚款的还应当载明收缴罚款的金融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罚款的法律后果。.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地震行政执法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号第三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

13、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或者在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并注明签收日期。受送达人不在的,由其指定的代收人、同住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签收。受送达人拒绝接受处罚决定书,则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其他人到场见证,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事由、日期、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将送达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或者单位收发部门。不能直接送达的,可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委托代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予以履行。.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14、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震行政执法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号第三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地震行政执法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号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用由被处罚人承担。.中华人民国防震减灾法第六十九条 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结果,制定清理保护方案

15、,明确典型地震遗址、遗迹和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与民族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围和措施。 对地震灾害现场的清理,按照清理保护方案分区、分类进行,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妥善清理、转运和处置有关放射性物质、危险废物和有毒化学品,开展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和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六十二条 地震灾区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地震遗址、遗迹,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负责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等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省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进行特殊保护。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对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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