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校教职工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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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崇州市上元小学校教职工工作手册2020年8月目录第 一 部 分 章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序 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一 章 总 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三 章 学 生.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四 章 教 职 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 学校德育.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六 章 学 校 教 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学校与家庭、社会.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九 章 附 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部分教职工工作条例.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一 章 劳 动 纪 律.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二 章 德 育 工 作.

2、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三 章 教 学 工 作.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四 章 安 全 工 作.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住读部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六 章 继 续 教 育.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部分岗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班主任岗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学科教师岗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四、专职体育教师岗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学科教研员岗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六、功能室管理员岗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七、食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部分各类考核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登记管理

3、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教学常规检查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三、班主任岗位考评细则.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学科教师岗位考评细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五、教师评优评先管理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六、教育科研课题考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七、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考评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一 部 分 章 程序 言崇州市街子镇上元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创办于一九。六年,位于成都市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一一街子镇。学校环境优美,设备设施齐全,育人氛围浓厚,是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而又正充满青春朝气的农村小学。学校践行“点滴进步见成长”的办学理念,坚 持“每天进步一点点”,以质量提升为主线,突出班级建设

4、和过程管理两个重点,建立并完善了队伍管理、班风建设、质量考核、常规督查四项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校本研修,丰富创新德育活动。在全校师生努力下,上元小学正以良好的校风校纪,严谨的教风学风,向社会展示自己蓬勃向上的风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 二 条 学 校 名 称:崇州市街子镇上元小学校(简 称“上元小学”),英译表述为 Shangyuan Primary School;地址:组

5、。第三条 本校由国家举办,经崇州市教育局登记机关批准,属公益全民类事业单位。本校是一所实施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 为12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 四 条 校 徽说明:1、路 是“S”的变形,“雏鹰”是“Y”的变形,“上元”拼音的第一个字母。2、路喻意“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雏鹰喻意“展翅奋飞的学生”,太阳是集体的温暖和智慧,雏鹰才会飞得更高更远。3、展示上元小学是“奠学生成长之基、铺教师成长之路”的和谐乐园。第 五 条 办 学 理 念:点滴进步见成长校训:每天进步一点点校风:诚信 做 人踏实做事学风:我自信 我努力 我进步我成功一做学习的小主人教风:博 爱 博

6、闻 博 思 一 做 教 育 的 有 心 人第六条 办学目标:构建文明的校园 培养人才的学园发展个性的乐园陶冶情操的花园第七条师生培养目标学生培养目标:志存高远 脚踏实地 自信快乐身心健康多元发展教师培养目标:为 人 师 表 与 时 俱 进 赏 识 合 作阳光和谐携手奋进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八条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科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形成依法办学的发展机制。第九条学校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依法依规招收学生;(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批评教育;(五)聘用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六)管理、使用本

7、单位的设施和经费;(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三)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供便利:(四)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五)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

8、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校长、副校长的聘用(任命)原则或程序按照崇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校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一)校长依据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和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享有学校管理的决策权、人事权、财经权、奖惩权;(二)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四)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按教育部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从学校实际出发,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为学校创造良好、安全的育人环境。第十三条学

9、校建立健全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其成员由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中层干部及教师代表等组成,对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教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决策。第十四条 校长办公会的决策程序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 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

10、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六条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校党支部设书记工人,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同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引领学校行政、工会、团支部、少先队、学生团体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方针政策。第十七条 学校设办公室、德育办、教导处、总务处等中层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按教育局人事部门核定岗位设主任1 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由校长提名,教育局考核、任免,对分管副校长和校长负责。(一)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协调各处室工作,具体负责学校安全

11、工作。(二)教导处在校长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价奖惩机制,开展校际教育数学活动,落实校本研修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信息化技术运用。(三)德育办负责学校德育、宣传和寄宿管理工作;学生会在学校德育办指导下参与学校班级、学生常规管理,对学校管理和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自主自律加强校凤建设;学生社团须在校党组织的领导和校团委、少先队的指导下开展活动。(四)总务处负责人事工资、基建采购、校产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支部会、行政会、教代会、教职工例会、班主任工作会、安全工作会议、教育教学和德育管理专题会等制度。(一)支部会由全体党员参加,进

12、行党务学习,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二)行政会由校长、副校长和党、政、工会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讨论、贯彻落实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要事项,研究布置学校常规事务的具体措施、方案、方法。(三)教代会由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选出的教师代表组成,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四)教师例会由全体教职员工组成,主要讨论、布置学校常规事务、选举教职工代表和组织各种专题学习、展示、分享活动。(五)班主任工作会议由全体班主任组成,主要开展班主任培训、讨论班级常规事务、学生品德教育等。(六)安全工作例会由全体教职员工组成,进行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促进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与意识提高

13、。(七)教育教学和德育管理专题会由校长、副校长、部门负责人、年级分管领导、班主任、教研组长、任课教师组成,贯彻落实行政会决定的重要事项,研究布置学校常规事务的具体措施、方案、方法,优化年级组管埋。以上会议按照日程定期举行,如遇到重大或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校长对学校规章制度废、立、改工作负总责,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一)梳理归类,建立制度立、改、废清单责任部门:办公室(二)审定审核,形成立、改的学校制度讨论稿责任部门:各处室(三)审议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审议新的规章制度责任部门:教代会(四)汇总编印,汇总教代会通过的学校制度体系

14、责任部门:办公室第二十条学校依法依规实行校务公开,制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主动公开的事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对于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校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和信息公开。第二十一条 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科利益

15、纠纷;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第二 十 二 条 依 法 自 主 办 学,建立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一)建立健全学校校务委员会制度,制定校务委员会章程,增强校务委员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二)健全与校务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功能。(三)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学校工会、教代会、家委会、学生会的监督,听取社会各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三章学生第二十三条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

16、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第二十四条学生享有下列权益:(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使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获得在校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条件保障;(二)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公正获得学业和综合素质评价;(三)公平获得国家政策支持的校内外学习、交流和困难补助的机会;(四)知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对学校德育、教学活动、校园文化、管理服务等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五)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六)对于纪律处分和涉及其权益的相关决定表迭异议时,提出申诉并按照合法程序于20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享有申诉权,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向学校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七)学校保护学生个人身心、财产、名誉、隐私安全,定期召开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维护学生权益;(八)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五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珍视学校声誉,维护学校权益,自觉维护学校社会秩序,爱护公共财物;(二)尊敬师长,勤于学习,约束行为,自觉遵守课堂与学校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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