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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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撰写人:_日 期:_电气安装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版 本:第一版XXX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二一年七月目 录电气安装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检查制度7工程“三检”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8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9工程每周例会制度10现场材料管理制度11计量管理制度14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编制和审批制度16施工图纸阅审及设计技术交底制度20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4质量回访和保修制度25电气安装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 目的对工程安装全程进行质量管理。2 范围适应于对产品实现过程持续满足其质量管理体系预定目的的能力进行确认,对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和施工过程进行管理。3 职责3.1质

2、检部负责对本程序的归口管理负责质量管理。3.2质检部负责材料进货检验。3.3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紧急放行的审批。4 工作程序4.1原材料的管理进货原材料的管理常规产品(配虬柜、电焊条等)的进货检验荛,由质检部质检员负责,包括数量清点、规格、型号、外观检查,合格证确认等;质检员不得由采购人员担任,质检员应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送主管电力部门根据国家规定检验或试验,产品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技术资料应同时保存;外购机械配件要有出厂合格证,自加工配件要有检验合格证明;进货检验期间及检验结束后,应按规定进行标识;进货检验及试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置;质检部每季度对工程部的进货检

3、验和试验荼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监督整改;质检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每季度应组织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及时制止,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伤亡事故善后处理工作。4.2施工过程的管理质检部负责识别需要管理的实现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及公司根据产品特点,策划的各过程和子过程,特别是施工、服务运作的全过程。与质量相关的各过程应根据公司的质量目标进行分解,转化为本过程具体的分目标或指标。为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需进行相应的管理。工程部负责选定工程监视、测量记录表格,经业主或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工程部在施工方案中应依据工程项目的合同和计划要求,提出

4、该工程采用的主要检验和试验规程规范,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报质检部备案;班组或施工人员在施工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自检和互检,按质量要求和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检验、试验、标识和记录;工程部、施工技术人员或质检员根据质量控制点的要求在自行检查后,通知顾客或监理工程师按时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办理签证手续;在所要求的工序检查和试验末签证确认合格前,一般不得将工程(产品)转入下道工序,不准例外放行;特殊情况下由负责人批准实施,但要经顾客同意;隐蔽工程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办理签证手续后才可进行隐蔽;检查和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查和试验)应按技术标准要求、验收规程

5、规范要求执行、并填写好所要求的各种质量记录,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查和试验)状态主要是以质量记录作为标识;在下述情况下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以工程记录表格、悬挂标签、涂色、印记、分区堆放等方式进行标识,以防止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1、施工过程中需进行检验和试验的同类型且无唯一性标识的批量产品;2、虽有唯一性标识,但处于动态中的产品。检验和检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置;质检部应对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当发现不合格的潜在原因或不合格项时,提出处理意见。分项工程的管理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填写动工报审表,方可施工。检查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工程部组织负责人、施工班组长一起进行验

6、评,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评表,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规范评定质量等级。工程部对不合格品要做出标记,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理。特殊、关键过程的检验应有质检部的有关人员在场参加验评。分项工程完工后应填写竣工报验单,经监理单位单位确认后合格方可进入下一分项工作施工。隐蔽工程的检验和试验对分项工程和隐蔽部位,除按条组织验评外,还要会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进行验评,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办好验证手续。4.3分项工程的检验和评定分部工程的检验评审评定是在分项工程验评优良或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由工程部组织工程部有关人员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定。4.4所有未经检验合格的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不得转序,如因施

7、工急需,某些过程未检验而特殊转序的,须由工程部报质检部负责人批准,作好标识的记录后先行转序,但其例行检验必须在最终检验前完成,并按结论意见办理。4.5工程竣工收前自检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检查合同规定的承包内容是否已全部完成,工程技术资料完整是否齐全有效,产品保护是否符合规定,施工过程符合质量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要求,并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为工程验收作好准备。4.6工程竣工验收参加最终检验人员由质检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工程部应对工程整体质量进行自检,包括:对工程整体进行实测实量;对外观进行检查;竣工资料的搜集、核查、整理、对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正确

8、性和符合性予以确认。工程部自检工作完成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书(或其它规定的表格)报送工程部。质检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其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竣工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可靠和符合规定要求;检查是否以规定的检查和试验(包括进货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要求;对自检的实测实量数据进行抽查;当条所列各项工作结束后,参加最终检验和试验的人员并没有在规定的质量记录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或(其它规定的表格)上签署检查意见。质检部根据最终检验和试验的结果,确认工程质量满足规定,具备交付条件后,可正式向顾客(建设单位)申报工程验收和交付。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原始记录除作为交工资料向顾

9、客(建设单位)提交的那一部分以外,各部门均应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在商定期内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价和查阅。5 不合格项整改不合格项目内容5.1 安装设备、原材料等,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试运行中没有按技术规程使用的项目。5.2 凡是施工过程(包括调试)中,不符合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要求;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项目。5.3 凡是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以及国内外设备资料要求的项目。5.4 根据施工验评标准评为不合格的项目。不合格项处理,一般分口头通知和文件通知两级,口头通知属一般缺陷处理项目,由项目监理部提出,通知受理单位质检部门或设计代表、设备制造商(含外方)代表处理。当口头通

10、知无效,或缺陷较大时,应进行文件通知处理,不合格项通知单如附表。对不合格的处理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受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单后,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经项目监理部、项目法人审核后交承包商进行处理。 b) 承包商在收到不合格项目通知单后,属停工处理类别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继续施工,项目法人、项目监理部有权令其停工。 c) 处理工作完成后,应填写处理报告(包括自检结果)交项目监理部、项目法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下道工序施工。处理后仍不合格者,应隔离作废处理。6、隐蔽工程质量检查6.1、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6.2、各项隐蔽工程在隐蔽施工前

11、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制度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6.3、各项隐蔽工程在自检合格后,应由项目工程部技术人员通知监理或甲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6.4、如果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必须立刻进行整改,由项目工程部组织“自检”,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及甲方验收,直到合格通过。6.5、资料员应认真整理隐蔽工程的相关资料,妥善保管,以备日后的查阅。7其他事项7.1 不合格项目一般指缺陷处理,当构成事故时,应按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办理。7.2 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能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不合格项目属设计问题时,按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执行。7.3 不合格项目增加的费用,按承

12、发包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无规定,由责任方承担。7.4 处理项目涉及第三方时,在受理栏中必须有第三方的会签意见。7.5 各有关单位应按每月对已发生的不合格项进行统计、分析、呈报技术负责人和副总经理。8 记录(1)紧急放行申请表(2)不合格品/项评审和处理记录(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质量检查制度1、项目部的全体职工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对每项工作工前认真做技术交底,工后进行自检,对不合格的项目及时进行更正,总结经验,避免再发生同样的错误。3、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各班组长组织施工,在自检的基础上,进行互

13、检。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有严重问题,必须及时上报。4、当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由专业工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接检查,并由专业工长填写自检资料。在交接检查中,如发现不合格项目,必须及时纠正,只有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时,专业工长必须将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定期上报工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5、施工过程中,质量员必须对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会同专业工长制定处理措施,并视情况严重程度,按照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6、项目部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成立一个检查小组,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评定,制定整改措施。7、各

1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工后,由项目部会同监理及建设单位对各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工程“三检”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 工程“三检”制度是指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始终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其目的是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要求工序质量,将工程质量通病和不足之处消除在分项工序之中。“三检”制度应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1、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每个工序施工完成,班组必须自检,自检要有文字记录。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在内部自行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方可通知监理进行验收。 2、本工种工作完成后,在不同工种间还应进行互检,检查对方施工工序与本工种工序衔接的正确性、与设

15、计图纸、国家规范的符合性,若有不符,应及时向对方班组质检员或项目质量员提出。 3、在上一道工序完成并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时,还应由施工员或质量员组织上、下道工序施工班组长和工种负责人进行不同工序施工检查交接,上一般人员必须对接班人员进行质量、技术、数据交接(交底),并做好交接记录。 4、项目质量员还应通过抽检等实测实量的手段,把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及时加以纠正和更改。同时加强隐蔽工程验收、技术复核等过程验收,分项、检验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按照验收评定标准进行 ,专职质量员负责质量评定。 5、各项目应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层层把关,上道工序未经验收或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对质量员对该工序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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