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综合作业一答案参考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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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综合作业一答案参考1. 关于国际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在“劫机”问题上都规定( )。 A劫机是一种可引渡的关于国际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在“劫机”问题上都规定()。A劫机是一种可引渡的罪行,但劫机者所在国不负有引渡义务B劫机是一种可引渡的罪行,劫机者所在国负有引渡义务C劫机行为者是可以不被引渡的,由其所在国提请司法程序D劫机是一种不能引渡的罪行,劫机者不得被引渡A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都规定了非法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及其机场安全的罪行是可引渡的罪行。另外还规定了如两公约的缔约国之间未订有引渡条约,可根据这两项公约引渡罪犯。但两公

2、约都未规定强制引渡的义务,也就是说劫持者所在国并不负有引渡义务。上述两个公约都引入了“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发现嫌疑犯的国家如不将其引渡给有管辖权的国家,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一律应将案件提交主管当局,以便起诉。2. 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为( )。 A200海里 B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 C2500米等深线 D350海里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为()。A200海里B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C2500米等深线D350海里ABD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给大陆架的外部界限确定了新的标准。这可归为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全部自然延伸到大陆边的距离不足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二是如果全部自然延伸到大陆边的距离超

3、过200海里,则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3. 下列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有( )。 A国籍 B住所 C行为地 D法院地下列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有()。A国籍B住所C行为地D法院地AB4. 试评述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关于涉外遗产继承的规定。试评述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关于涉外遗产继承的规定。1985年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

4、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可见该法采用的是区别制,而且是一条双边冲突规范。对于该条规定的动产继承。最高人民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3条指出:“涉外继承,遗产为动产的,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从而明确了在这个问题上时际冲突的解决办法。此外,一般认为,继承法第36条的规定不仅适用于涉外法定继承,也适用于涉外遗嘱继承。 (2) 1986年民法通则虽仍然坚持区别制,但只规定了法定继承,其规定为“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3) 关于跨国

5、无人继承财产的问题,民法通则和继承法均无明确规定。不过,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第191条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义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遗产依中国法律即遗产所在地法处理。此外,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由此可见,对于跨国无人继承财产,凡与中国订立的条约有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处理;没有条约的,按照中国法律处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位于中国境内的跨国无人继承财产中的不动产,一般收归中

6、国国库;跨国无人继承财产中的动产,一般在互惠基础上交给被继承人的国籍所属国家处理。 5.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潜入乙家,搬走乙家1台价值2000元的彩电,走到门口,被乙5岁的女儿丙看到。丙问甲为什么搬我家的彩电,乙谎称是其父亲让他来搬的。丙信以为真,让甲将彩电搬走。甲的行为属于诈骗B.甲在柜台假装购买金项链,让售货员乙拿出3条进行挑选,甲看后表示对3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2条。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1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拿出2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1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甲的行为属于抢夺C.

7、甲在柜台购买2条中华香烟,在售货员乙拿给甲2条中华香烟后,甲又让乙再拿1瓶五粮液酒。趁乙转身时,甲用事先准备好的2条假中华香烟与柜台上的中华香烟对调。等乙拿出五粮液酒后,甲将烟酒又看了看,以烟酒有假为由没有买。甲的行为属于盗窃D.甲与乙进行私下外汇交易。乙给甲1万美元,甲在清点时趁乙不注意,抽出10张100元面值的美元,以10张10元面值的美元顶替。清点完成后,甲将总面额8.3万元的假人民币交给乙,被乙识破。乙要回1万美元,经清点仍是100张,拿回家后才发现美元被调换。甲的行为属于诈骗参考答案:C6. 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

8、具有法人资格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没有规定,由合作在合作企业章程中双方确定。()错误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7. 依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陈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将标的物提存,三周后,债权人乙前来领依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陈述中,正确的是:()A甲将标的物提存,三周后,债权人乙前来领取提存物,提存机关拒绝给予,理由是,据该提存机关了

9、解,乙欠甲5000元贷款,履行期限届满,乙既未向甲归还,也未向甲提供担保B甲向乙交付5万斤荔枝,但乙下落不明,甲将5万斤荔枝变卖得20万元,甲即将 20万元交给有关部门提存C甲于1996年3月1日将标的物提存,至 1999年3月5日,该提存机关决定在扣除相应的提存费用后,将标的物上缴国家D在上项B项条件下,如乙被法院宣告失踪甲应当及时通知乙的财产代管人BD本题考查的是提存。合同法第10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

10、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第102条: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第104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依以上法条即可得出答案。A项之错在于提存部门应当根据债务人的要求拒绝其领取提存物。8. 甲某因其丈夫在公安局看守所工作,所以与看守所的监管人员都很熟悉,一天,甲某收受在押重刑犯乙某

11、亲戚3万元钱甲某因其丈夫在公安局看守所工作,所以与看守所的监管人员都很熟悉,一天,甲某收受在押重刑犯乙某亲戚3万元钱,在没有和丈夫商量的情况下,利用自己出入看守所的方便,帮助乙某从看守所逃走。甲某的行为构成()。A受贿罪B私放在押人员罪C脱逃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受贿罪C甲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且其收受赃款的行为并没有和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丈夫同谋,所以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不构成受贿罪。甲某同时也不是监管人员,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甲某与乙某亲戚有同谋,其利用出入看守所的便利,帮助乙某脱逃的行为,符合脱逃罪共同犯罪的特征,所以应该构成脱逃罪。9. 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准据法,下列表述正

12、确的有( )。 A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中国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准据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B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C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D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本国法律,但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律msg:,data:,voicepath:1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某大学教授在 2007年6月份的下列哪些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A工资5000元 B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某大学教授在 2007年6月份的下列哪些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A工资500

13、0元B在外兼课取得报酬6000元C出版教材一部,获稿酬1.2万元D被评为优秀教师,获奖金5000元ABC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ABC三项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第4条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

14、、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因此D不正确。11. 简述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概念以及形式。简述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概念以及形式。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制度。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有两种形式: (1)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仅以生父母结婚为准正的要件。二是以生父母结婚和认领为准正的双重要件。 (2)因法官宣告而准正。法官宣告准正,是指男女订立婚约后,因一方死亡或有婚姻障碍存在,使婚姻准正不能实现时,可依婚约一方当事人或子女的请求,由法官宣告子女为婚生子女。 12. 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3万元与甲平分。关于本

15、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触犯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B.甲贩卖毒品的行为侵害了新的法益,应与盗窃罪实行并罚C.乙的行为触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转移毒品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对乙应以贩卖毒品罪一罪论处参考答案:C13. 有下列哪种行为之一,构成企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A.以非法销售为目的,不按规定的品种制造枪支的B.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枪支的C.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D.超过限额制造枪支的参考答案:ABCD14. 简述被告人自行辩护与辩护人辩护的不同。简述被告人自行辩护与辩护人辩护的不同。在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针对控方的指控的辩护权,然而这种辩护权又可具体分为自行辩护、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三种,其中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都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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