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注桩基础机械钻孔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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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灌注桩基础机械钻孔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场地应能满足钻孔机作业的要求。旱地区域地基应平整、坚实;浅水区域应采用筑岛方法施工;深水河湖中必须搭设水上作业平台,作业平台应根据施工荷载、水深、水流、工程地质状况进行施工设计,其高程应比施工期间的最高水位高70cm以上。 2.同时钻孔施工的相邻桩孔净距不得小于5m;两桩(地下部分)之间净距小于5m时,待一桩所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5MPa后,方可进行另桩钻孔施工。 3.泥浆护壁成孔时,孔口应设护筒;埋设护筒后至钻孔之前,应在孔口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4.护壁泥浆原料应为性能合格的黏土或其他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现场应设泥浆沉淀池,泥浆残渣应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2、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泥浆不断循环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始终保持泥浆性能符合要求;泥浆沉淀池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 5.旱地和浅水域,护筒埋深不宜小于原地面以下1.5m;砂性土应将护筒周围50cm80cm和护筒底50cm范围内换填并夯实粘性土;深水域的长护筒,粘性土应沉人河床局部冲刷线以下1.5m;细砂或软土应沉入冲刷线以下至少4m。 6.护筒应坚固、不漏水,内壁平滑、无凸起;护筒顶端高程应高于地下水位或施工期间的最高河湖水位2.0m以上,旱地钻孔护筒顶端高程应高出地面30cm;护筒内径应比孔径大20cm以上。 7.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现场应划定作业区

3、,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2)钻孔应连续作业,建立交接班制,并形成文件;施工中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 (3)使用全套管钻机钻孔时,配合起重机安套管人员应待套管吊至安装位置,方可靠近套管辅助就位,安装螺栓;拆套管时,应待被拆管节吊牢后方可拆除螺栓。 (4)钻孔作业中发生坍孔和护筒周围冒浆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停钻;钻机有倒塌危险时,必须立即将人员和钻机撤至安全位置,经技术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5)成孔后或因故停钻时,应将钻具提至孔外置于地面上,关机、断电并应保持孔内护壁措施有效,孔口应采取防护措施。 (6)冲抓钻机钻孔,当钻头提至接近护筒上口时,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作业人员

4、不得靠近护筒,钻具出土范围内严禁有人。 (7)钻机运行中作业人员应位于安全处,严禁人员靠近和触摸钻杆;钻具悬空时严禁下方有人。 (8)钻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钻渣并与地质剖面图核对,发现不符时应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9)正、反循环钻机钻孔均应减压钻进,即钻机的吊钩应始终承受部分钻具质量,避免弯孔、斜孔或扩孔。 (10)施工现场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施工中应设专人监护,确认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1115204060100220距离(m)垂直方向1.53.04.05.06.0水平方向1.01.52.04.06.0 (

5、11)螺旋钻机宜用于无地下水的细粒土层中施工。灌注桩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从事挖孔桩的作业人员必须视力、嗅觉、听觉、心脏、血压正常,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人工挖孔桩施工适用于桩径800mm2000mm、桩深不超过25m的桩。 3.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根据桩的直径、桩深、土质、现场环境等状况进行混凝土护壁结构的设计,编制施工方案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4.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现场应设作业区,其边界必须设围挡和安全标志、警示灯,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5.施工前,总承包的施工企业应和具有资质的分包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合同中必

6、须规定双方的安全责任。 6.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对现场环境进行调查,掌握地下管线位置、埋深和现况;地下构筑物(人防、化粪池、渗水池、坟墓等)的位置、埋深和现况;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交通、地表排水、振动源等情况;高压电气影响范围。 7.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塌孔、地下水涌出、有害气体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孔内处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严禁擅自处理、冒险作业。 8.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工程项目经理部的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承担施工的专业分包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9.施工中孔口需用垫板时,垫板两端搭放长度不得小于lm,垫板宽度不得小于30cm,板厚不得小于5cm。

7、孔径大于lm时,孔口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扣牢保险钩,安全带必须有牢固的固定点。 10.施工前应检查施工物资准备情况,确认符合要求,施工材料充足,能保证正常地、不间断地施工;施工所需的工具设备(辘轳、绳索、挂钩、料斗、模板、软梯、空压机和通风管、低压变压器、手把灯等)必须完好、有效;系入孔内的料斗应由柔性材料制作。 11.人工挖孔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等级不得低于C20,厚度不得小于10cm,必要时可在护壁内沿竖向和环向配置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为200mm钢筋;首节护壁应高于地面20cm,并形成沿口护圈,护圈的壁厚不得小于20cm;相邻护壁节间应用锚筋相连。护壁强度达5MPa后方可开挖下

8、层土方。施工中必须按施工设计规定的层深,挖一层土方施做一层护壁,严禁超规定开挖、后补做护壁的冒险作业。 12.挖孔施工中遇岩石需爆破时,孔口应覆盖防护。 13.人工挖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孔必须两人配合施工,轮换作业;孔下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h,孔口作业人员必须监护孔内人员的安全。 (2)土方应随挖随运,暂不运的土应堆在孔口lm以外,高度不得超过lm;孔口lm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 (3)作业人员上下井孔必须走软梯;孔下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严禁孔口上作业人员离开岗位,每次装卸土、料时间不得超过lmin。 (5)孔口上作业人员必须按孔内人员指令操作辘轳;向孔内传送工具等必

9、须用料斗系放,严禁投扔。 (6)桩孔周围2m范围内必须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3m内不得行驶或停放机动车。 (7)料斗装土、料不得过满,每斗重量不得大于50kg。 (8)必须自上而下逐层开挖,每层挖土深度不得大于100cm,松软土质不得大于50cm。严禁超挖。 (9)暂停作业时,孔口必须设围挡和安全标志或用盖板盖牢,阴暗时和夜间应设警示灯。 14.两桩净距小于5m时,不得同时施工,且一孔浇筑混凝土的强度达5MPa后,另一孔方可开挖。 15.料斗和吊索具应具有轻、柔、软性能,并有防坠装置;每班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和工具,确认安全。 16.人工挖孔过程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

10、检查监控,掌握各桩孔的安全状况,消除隐患,保持安全施工。 17.人工挖孔作业中,应检测孔内空气质量,孔内空气中氧气浓度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具体规定;开孔后,每班作业前必须打开孔盖通风,经检测氧气、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范围内并记录,方可下孔作业;检测合格后未立即进入孔内作业时,应在进入作业前重新进行检测,确认合格并记录;现场必须配备专用气体检测仪器;孔深超过2m后,作业中应每2h对孔内气体至少检测一次,确认符合规定并记录;孔深超过5m后,作业中应强制通风。 18.当土层中有水时,必须采取措施疏干后方可施工;成孔验收合格后应立即浇筑混凝土至规定高程;桩顶混凝土低于现状地面时,应

11、设护栏和安全标志。19.孔内照明必须使用36V(含)以下安全电压;夜间不得进行人工挖孔施工。灌注桩基础钢筋骨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钢筋焊接前应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防火措施落实,符合消防要求,并签发用火证后,方可施焊,所有焊缝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碴、未填满弧坑和超出规定的缺陷;零部(杆)件的焊缝应在焊接24h后按技术规定进行无损检验。 2.钢筋骨架制作和运输应按照钢筋工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要求施工。 3.使用起重机吊装钢筋笼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就位后应采取固定措施;应使用起重机,现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配合吊运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

12、待吊钩和吊运物离就位点距离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 (2)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 (3)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1115204060100220距离(m)垂直方向1.53.04.05.06.0水平方向1.01.52.04.06.0 (4)钢筋笼吊装就位,必须待钢筋笼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5)吊装中遇地基

13、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7)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运施工。 (8)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吊运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吊装中严禁超载;吊装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4.钢筋骨架吊运长度超过l0m时,应采取竖向临时加固措施。 5.焊接作业应符合

14、下列要求: (1)作业时,电缆线应理顺,不得身背、臂夹、缠绕身体,严禁搭在电弧和炽热焊件附近与锋利的物体上。 (2)作业后必须关机断电,并锁闭电闸箱。 (3)电焊机、电缆线、电焊钳应完好,绝缘性能良好,焊机防护装置齐全有效;使用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要求。 (4)作业时不得使用受潮焊条;更换焊条必须戴绝缘手套;合开关时必须戴干燥的绝缘手套,且不得面向开关。 (5)焊工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防护面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穿焊接防护服,穿绝缘、阻燃、抗热防护鞋;清除焊渣时应戴护目镜。 (6)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验,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7)使

15、用中的焊接设备应随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维修后的焊接设备,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8)在狭小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通风措施,经检测确认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并记录后,方可进入作业;出入口必须设人监护,内外呼应,确认安全;作业人员应轮换作业;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 (9)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数控、自动、半自动焊接设备应实行专人专机制度。 (10)电焊机的电源缆线长不得大于5m,二次引出线长不得大于30m。 (11)作业中电机出现声响异常、电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关机断电,停止使用,维修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方可继续使用。 (12)电焊机的二次引出线、焊把线、电焊钳等的接头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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