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大一期末考试-(简答-论述-)重点

上传人:m**** 文档编号:455136200 上传时间:2023-06-19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49.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理学大一期末考试-(简答-论述-)重点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法理学大一期末考试-(简答-论述-)重点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法理学大一期末考试-(简答-论述-)重点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法理学大一期末考试-(简答-论述-)重点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法理学大一期末考试-(简答-论述-)重点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理学大一期末考试-(简答-论述-)重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理学大一期末考试-(简答-论述-)重点(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选文档 -一、简答题1 法有哪些的基本特征答: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 ( 2 分)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 2 分)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 ( 2 分)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 分)3 、法的产生有哪些共同规律(理解,易考选择题)答: 1、对人的行为的个别调整逐步发展到规范性调整,即不是对特定的人和事的调整,而是对一般人和事的调整。 ( 2 分)2、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到成文法。(2 分)3、从法律、道德和宗教三种规范混为一体逐渐转化为各个相互独立的不同社会规范。( 2 分)4 、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答: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5分)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

2、律为准绳(1.5分)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5 分)4、国家赔偿与司法责任( 1.5 分)5 、法的规范性作用可分为哪几种作用答: 1、指引作用。又对本人行为的指引,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 2 分)2 、评价作用。( 1 分)3 、教育作用。( 1 分)4 、预测作用。( 1 分)可编辑-精选文档 -5 、强制作用。( 1 分)6 、如何理解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理解,易考选择题)答: 1、法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 1.5分)2、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1.5 分)3、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性的矛盾。( 1.5分)4、法律所要适用的事实无法确定。 ( 1.

3、5分)7 、我国法律在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矛盾时应遵循哪些准则答、 1、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1.5 分)2、兼顾多数利益与少数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 1.5 分)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 1.5 分)4、善于选择最佳方案。 (1.5 分)8 、简述法产生的条件和原因(理解即可)答: 1、经济原因:法的产生是由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但这些因素又是在阶级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法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 2 分)2 、阶级原因:是当时阶级划分、阶级斗争的结果,产生了私有制、国家和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奴隶主,利用国家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

4、统治。( 2 分)3 、其他原因: 随之社会的发展, 社会公共事务比以往的原始社会复杂,为了处理这些事务,原始社会中的简单的习惯不能适应,因而需要一种新的行为规则即法律。还有人的独立意识的成长也促进了法的产生,人文、地理等因素也有影响。( 2 分)可编辑-精选文档 -9 法的适用的特点答: 1、合目的性原则(1 分)2 、从实际出发的原则(1 分)3 、适当平衡的原则(1 分)4 、相对稳定的原则(1 分)5 、重点论原则(1 分)6 、辩证发展的原则(1 分)10 、法律关系客体和分类答: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3 分)分类:物、精神财富和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3 分)11 科

5、技进步为什么需要法律的保障和推进答: 1、科技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需要法律加以确认(1.5分)2、科技活动引起的社会关系需要法律调整(1.5分)3、参加国际科技经济的竞争与合作需要法律的保障(1.5分)4、对科技成果的非道德使用可能造成的社会危机需要法律加以防治(1.5 分)12 法的执行的特点答: 1、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1.5 分)2、法的执行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1.5 分)3、法的执行具有国家强制性(1.5 分)4 、法的执行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1.5 分)可编辑-精选文档 -13 、立法的特征答: 1、是一项国家机关的活动,是同国家权力紧密联系

6、的活动(1.5 分)2、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权活动,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专门国家机关的职权活动(1.5 分)3、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1.5分)4、是一项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活动。( 1.5 分)14 、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答: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观念层面,法律观念和道德观念基本是同一的。(1 分)从秩序层次来看,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是很难区分的。 ( 1 分)从阶级本质看,阶级本质相同的法律与道德的功能是一致的。(1 分)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 ( 1 分)表现形式不同。( 1 分)体系和结构不同。(1 分)作用范围不同。 ( 1 分)作用机制不同。 ( 1 分)保障实施力

7、量和制裁方式不同。(1分)15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答:结构上的相关关系。 ( 2 分)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2 分)功能上的互补关系。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 ( 1 分)16 、法律与宗教的区别答:产生的条件不同。 ( 1 分)创制的主体不同。 ( 1 分)调整的范围不同。 ( 1 分)适用的对象不同。规范的内容不同。(1 分)实施的方式不同。 ( 1 分)17 、权利本位法的特点可编辑-精选文档 -答: 第一,社会成员皆为法律上平等的权利主体。( 2分)第二,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2分)第三,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或强制的情况下,可以作出权利推定。(2分)第四,权利主体

8、在行使其权利的过程中,只受法律所规定的限制。(2分)18 、法产生的一般规律答: 第一,法律制度是在私有制和阶级逐渐形成的社会背景下孕育、萌芽,并与国家组织相伴发展和确立起来的。 ( 2 分)第二,法律制度形成过程是一个行为的调整方式从个别调整发展为一般调整的过程。( 2分)第三,法律制度的形成经历了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成为成文法的长期过程。( 2分)第四,法律、道德和宗教等社会规范从混饨一体逐渐分化为各自相对独立的规范系统。( 2分)19 、法的价值的特征答:社会性与阶级性的统一。(1 分)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1 分)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 1 分)目的性与手段性的统一。( 1 分

9、)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统一。( 1 分)二、论述题1 、论述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构成要素答: 1、法律监督的主体。指由谁来实施监督,主要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我国的法律监督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和多元性。(2 分)2、法律监督的客体。指监督谁或谁被监督,法律监督的客体主要是立法、司法和执法可编辑-精选文档 -结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 分)3、法律监督的内容。指对有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2 分)4、法律监督的权力与权利。指监督主体监视、察看、约束、制约、控制、检查和督促客体的权力与权利。 ( 2 分)5、法律监督的规则。包括法律监督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 2

10、 分)2 、如何理解法的本质。答: 1、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2 分)任何国家政权都是由一定的阶级掌握的,在阶级对立的社会,国家意志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的第一层次的本质是意志。( 2 分)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物质生活条件(2 分)无论是法或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都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而这种社会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所代表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一阶级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这是法的第二层次的本质。(2 分)3、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的影响(2 分)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内容还要受到阶级以外的各种因素的不同程度的影响,法和这些因素归根到底由阶级因素起决定性作用条件下

11、相互作用。( 1 分)3 、法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理解)答: 1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目的是维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法的作用的核心。 ( 2 分)可编辑-精选文档 -2 、确认和维护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经济体制以及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2 分)3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由于被统治阶级的斗争,统治阶级也可能被迫做出让步,在自己的法律中规定一些保护被统治阶级利益的条款。这些法律既反映了被统治阶级的斗争的结果,也体现了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而暂时缓和阶级矛盾的一种手段。( 2 分)4 、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统治阶级中个别成员也可能因为违法犯罪而受到惩治。( 2 分)5 、法在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和统治阶级及其同盟者之间的习惯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 2 分)4 、如何理解法决定于经济基础(考的几率不大)答: 1、法的产生决定于经济基础。 ( 1 分)2 、法的性质决定于经济基础。( 1 分)3 、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经济基础。( 1 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毕业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