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地下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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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甲方:重庆石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通讯地址: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杨路15号25楼联系电话:乙方:重庆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创路4号6楼联系电话:86136366为有利于西部商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顺利,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证设施设备的稳定运行,根据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乙方与西部商城业主大会签订的西部商城物业服务合同,结合西部商城物业管理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对甲方所使用的地下车库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期限:同西部商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即(从2011年6月

2、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二、物业服务内容:(一)、共用部分设施的管理1、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屋盖、屋面、甲方所使用商场楼层范围以外与甲方有关的的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等;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具体包括供电系统、消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主给水、下水管道、污水管、发电机设备、共用照明、化粪池、雨水管等。3、保修期范围内的由(重庆石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承担,保修期范围以外的依照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执行。注:专有部分是指在建筑物中能够单独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该空间或区

3、域内为实现房屋使用功能而设置的相关管线设施;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建筑物相关业主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场所、空间、设施和设备。(二)清洁卫生甲方所使用车库场所以内的清扫、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清运。(三)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四)对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按甲方要求对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费。(五)对车库收费系统的管理以及承担200元/次以下的维护费用。(六)安全防范甲方所使用车库范围内外的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七)水、电等代收代缴。(八)乙方负责对车库

4、管理人员的聘用及全面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发放。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一)物业服务费:每月按每个车位75元收取。即:39575=29625(元)大写贰万久仟陆佰贰拾伍圆正(二)、 其他政府指定代收费用另行收取。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依法享有所租赁物业的权利;2、 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工作中不清楚事项进行询问,并得到答复;3、 有权依法使用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4、 有权知晓乙方向甲方分摊的共用水电费、代收费的合理计算方法和原则;5、 有权享有由乙方按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6、 有权监督乙方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7、

5、 认同并遵守本合同有关条款,有义务执行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8、 依照本合同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并及时承担相应的公用区域及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费用;9、 有义务协助其毗邻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妨碍乙方或相关单位维修工作;10、办理停车场的相关手续,保证对车辆收取停车费的合法性;11、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经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单位)正常经营、办公的影响;12、提供车库收费所需要的必要设施设备的配置或更换,包括(停车卡的增添);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公用

6、区域及共用的专项设备大、中修费用;2、有权利按照国家相关物业管理法规制定有利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公众管理制度;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3、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4、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5、及时向甲方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的监督;6、建立健全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内部制度并执行,为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7、制定停车场相关管

7、理制度,及车库管理员的工作岗位中职责、岗位工作流程;8、对车库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与管理并进行合理分工;9、按甲方要求对车库进行日常管理和对停放车辆进行收费;10、按系统显示车位使用情况控合理制关闭入口,确保车库的最大停放量;1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及义务。四、违约责任1、乙方因维修、保养甲方租赁房屋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时造成甲方物品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可要求乙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甲方不按期交纳本合同约定管理费及代收费

8、等,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交金额0.3%的违约金,并累计计算。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有多收费用,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2倍标准赔偿甲方五、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冷、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5)因业主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解聘乙方,乙方停止对西部商城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则本合同终止;(6)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设备、生命财产的损失。六、附则(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向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诉讼。甲方:重庆石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乙方:重庆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 代表人: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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