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账自查报告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455113250 上传时间:2024-02-14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对账自查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银行对账自查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银行对账自查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银行对账自查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银行对账自查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银行对账自查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对账自查报告(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银行对账自查报告银企对账是银行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完善内控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为贯彻落实上级行社相关对账要求,我行按月对对公账户对账工作进展自查,从对账的组织、人员装备入手,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搞好对账的各项工作,对账质量和效率明显进步, 有效地防范了结算风险。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一、建立对账制度我行按规定建立了定期对账制度,确保记账与对账相别离,并将对账工作纳入了会计管理日常工作范围内进展考核。明确了记账员为综合柜员,对账人为会计主管,对账复核人为业务监视员。二、按联社要求对所有对公账户进展对账,我社指定人员打印对账单并签章, 坚持会计对账、有专人复核,在对账登记簿上签字并

2、当面获得对账回执.截至本月底,我社共有对公帐户_户。重点账户分户账的发放;负责配合对 账中心回收对账回执及处理未达账项、补制回单等相关对账工作;负责客户信息的 核实和维护;负责客户对账宣传推广;负责对账协议的签订、维护及效劳跟踪,及 时向本行运行管理部、对账中心上报签订中国工商银行银企对账协议以及验资 账户、集团二级账户、协定存款AB户的开立情况;负责搜集与反应客户意见。 第四章客户对账工作制度和对账方式第十四条客户对账包括银企对账、个人综合对账、信誉卡对账。第十五条银企对账是指我行根据与单位客户签订的协议以及内部风险防范的 需要,向其提供账户余额和交易明细信息并予以核对的过程。第十六条银企对

3、账范围包括单位客户结算账户、定期通知存款账户、其他存款账户、贷款账户及表内、外欠息账户等。第十七条银企对账分为余额对账和交易明细对账两种方式。第十八条余额对账是指银行定期或不定期向客户发出“银企余额对账单”, 供客户核对,以确认账户余额正确与否的过程。对账中心根据总行相关规定,采取按月、按季和按年的频次分别通过网上银 行、邮寄和面对面等方式进展余额对账。第十九条通过网上银行、短信、 、EMAIL等方式发送对账单的,应确 保对账信息准确和成功发送;遇网络、通信等问题发送不成功的,应及时进展对账 信息的再次发送。第二十条交易明细对账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满页、未满页的分户账,以便客 户核对交易明细的过

4、程。交易明细对账是我行向客户提供的根本效劳,开户行应及时向客户提供满页账 和未满页账。第二十一条除银行与客户另有约定外,对以下单位客户账户,可不再进展余 额对账。一存款类账户1日均余额在1万元不含以下的存款账户;2注册验资账户;3集团二级账户;4协定存款账户B户;5保证金账户;6对公存折户;7长期不动存款账户。二贷款类账户1贷款五级分类中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及表内外欠息账户;2银团贷款的参贷行贷款账户;3委托贷款。三其他经总行运行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不进展对账的账户。第二十二条除本方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可不进展余额对账的账户外,其他单位 客户账户应至少按季进展余额对账。第二十三条对余额较大、易发风险

5、的单位重点账户,各行应加大对账力度, 增加对账频率。本细那么所称单位重点账户,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日均存款余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存款账户;二上门结算效劳账户;三人行往来、存放同业账户;以上范围均含本、外币账户。第二十四条重点账户以上年末到达标准的账户为基数,对账数据根据客户对 账系统产生。按日均余额条件确认的重点账户,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其他条件确认 的重点账户,按月调整。第二十五条对日均存款余额在100万元含以上非网银对账账户、上 门结算效劳账户除应至少按月进展邮寄对账外,各行还应对以上账户按年与客户进 行面对面对账。人行往来、存放同业账户应按月进展面对面对账。同业存放账户按月邮寄对账 单

6、。面对面对账采取对账中心专职对账人员双人办理。面对面对账单送达客户时须 加盖“对账业务专用章”和对账经办人员名章。邮寄余额对账单发出时须加盖“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一对账业务专用章”。第二十六条日均存款余额50万元含以上的银企余额对账,应向客户收 回银企余额对账回执。我行可采用协议方式与客户约定如下类似条款:收到银企余 额对账单30天后,客户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核实无误并默认对账数据。假设协议客户在约定期限未反应对账回执,视同对账回执已收回。第二十七条对账中心应对对账回执进展审核,收回的余额对账单回执中,单 位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假设对账单回执客户签章不符时,对账人员应核实其签 章为客户在锒

7、行的预留印鉴,并在对账单回执上注明为“银行预留印鉴章”,确保 对账回执真实有效。收回的对账单回执需加盖对账中心审核员名章。第二十八条对账中心应在对账单发放、退信回收以及回执回收等过程中严密 交接手续,明确责任。委托邮政部门发送余额对账单的,对账中心应建立与邮政部 门的交接登记。第二十九条对账中心应对客户对账回执含余额调节表中记载的未达账项 逐笔核查,并在收到客户对账回执5个工作日内确认未达原因;发现异常情况应立 即向同级运行管理部门报告,不得与开户网点直接联络,重大异常情况可直接报本 级行领导。第三十条未达账项处理方法对单位已填写了未达账项调节表的对账单,对账人员应对未达账项进展逐笔核 查,查

8、清未达原因。对单位未填写未达账项调节表,但在对账单上注明了余额不符 或填写的单位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余额不一致的,对账人员应及时与单位联络,查清 不符原因。在核查未达账项的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不得与开户网点直接联络。有未达账项的余额对账单审核完成后,每份对账单上应有未达原因的描绘和落 实人签章,同时登记未达账项台账,并在客户对账系统中维护。第三十一条未达账项的落实应严格遵循“未达账项三级核实制度”。除对账 经办人员逐笔核实外,单个账户未达账项超过5笔含或单笔未达金额10万元 含以上的,须由对账主管再核实;单个账户未达账项超过10笔含或单笔未 达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须由对账中

9、心主任再核实。对由银行端记账迟于客 户端记账10天以上形成的未达账项,须由对账主管再核实。第三十二条对账工作中无法联络的疑难账户,各级对账中心应及时向运行管 理部提供客户清单,由运行管理部将该类账户在会计核算监测系统中进展监控,并 通知网点重点关注此类账户;该类账户发生业务时,预警监测人员根据预警信息及 时向网点核实,催促网点进展客户信息的维护,并将重新雒护过的客户信息反应对 账中心,对账中心核对账务无误后,通知运行管理部取消该账户的监控状态。本细那么所指疑难账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客户信息系统中没有客户信息、客户信息不全、失真、始终没有采集到 完好真实客户信息的账户。二对账人员在现有客户

10、信息根底上经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仍然无法联络客 户的账户。第三十三条对账中心发现并查实属银行记账过失账户,通过Notes向过失网 点、运行管理、监视等部门发出警示通知,并跟踪和监视网点整改。第三十四条对监视中心提供的异动或疑义账户,对账中心应及时采取上门对 账或其他措施跟进对账。第三十五条个人综合对账是指我行向个人客户提供涵盖其名下资产、负债的 信息和业务提醒信息,以便个人客户核对其在银行各类账户的余额和发生额。第三十六条个人综合对账的范围可包括本外币存款、国债、基金、黄金、理 财产品、信誉卡、个人贷款等个人客户在我行的相关资产和负债。我行仅为签订了个人综合对账效劳协议的个人客户提供对账效劳。第

11、三十七条我行提供银行户口对账和组合对账两种个人综合对账方式。银行户口对账是指客户以银行户口为对象,对其银行户口内的所有注册账户进 行的综合对账业务。组合对账是指客户根据需要,灵敏选择一个或假设干个个人账户所进展的对账业 务。个人客户可自行设定对账条件,将本人名下的账户进展自由组合。第三十八条我行应按月向客户提供个人综合对账信息。信誉卡对账的范围包括我行向单位或个人发放的牡丹国际卡、牡丹贷记卡和牡 丹准贷记卡账户。第四十条信誉卡对账应按照领用协议的规定,在客户发生收付交易的次月,向客户提供信誉卡对账信息。第四十一条对账单按生成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纸质对账单和电子对账单。纸质对账单可以通过邮寄、专

12、人送达等渠道发放。电子对账单可以由客户自行在网上查阅或由银行按照协议约定,直接发至客户 指定的邮箱。客户可与我行以协议形式约定获得对账单的渠道。第四十二条二级分行对账中心应在季后2个工作日内向省行对账中心和本级 运行管理部报送上一季度对账工作报告,省行对账中心应在季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 行运行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季度对账工作报告;各级行按年向上级行报送专项对账工 作报告。二级分行对账中心月度报表应在次月月初两日内上报省行对账中心。第四十三条对公、个人纸质对账单应集中到二级分行含以上的对账机构 统一打印或外包打印;对账单应统一加盖“对账业务专用章”。 第五章客户对账协议第四十四条我行提供银企对账效劳,

13、可与客户签订银企对账协议。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已约定对账条款的,无须另行签订银企对 账协议。属于贷款、单位定期存款等非结算类账户或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中未约定对账条款的,可与我行签订银企对账协议。第四十五条我行提供个人综合对账效劳,客户应与我行签订个人综合对账协 议。第四十六条我行提供信誉卡对账效劳,客户应与我行在领用协议中约定对账 条款。第四十七条网点负责纸质对账协议的签订。协议双方应在协议上签章,以保证协议合法有效。银企对账协议中,我行的签 章应为开户网点业务公章,客户的签章应为其公章。个人对账协议中,客户的签章 应为本人身份证件上的本名。对账中心根据协议在不抵触相

14、关管理要求的情况下,进展相应对账方式、对账 周期的维护。第四十八条客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自助终端签订自助对账效劳协议的,无 须另行签订纸质对账协议。第四十九条银企对账客户的对账协议,以账户撤销的当期自动终止。客户提早终止个人综合对账协议时,应通过网点或网上银行提出申请。当个人综合对账协议到期时,客户对账自动终止。 第六章客户对账系统与柜员管理第五十条客户对账系统(CACA)是我行统一的客户对账工作平台。第五十一条客户对账系统按照“分级管理、分级使用”的原那么,采取总行、一级直属分行、二级分行和支行管理形式,由上级行对下级行进展管理和控 制。第五十二条各级对账中心应按照事权划分的要求,在客户对账

15、系统中对各级 对账人员的业务角色及操作权限进展合理设置,严格操作风险管理。第五十三条各级对账中心应设置银企对账系统管理柜员,负责银企对账系统 的机构信息、柜员用户管理及相关参数的维护;设置银企对账系统对公维护柜员, 负责客户信息、账户信息的维护及对账结果的录入、修改和删除,并对未达账项进 行登记。设置银企对账系统主管柜员,负责对本级及辖内账户、银企信息及对特殊 事项进展受权处理;设置银企对账系统查询柜员,负责对对账结果、未达账项的信 息进展查询。数据下载由一级分行对公打印柜员完成,各二级分行不再下载对账数据。一级分行对公打印柜员和二级分行对账单打印人员均不得从事面对面对账工 作。不得管理“对账业务专用章”。第五十四条系统管理员、主管柜员不得兼任客户对账系统中对公维护柜员和 个人经办柜员。第五十五条各级对账中心应指定专人担住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不得超过 2名。支行只能设立1名对账查询柜员,并仅限对账结果查询功能。支行对账查询柜员采取向二级分行对账中心备案制。第五十六条客户对账系统柜员纳入总行统一认证系统柜员管理,各行在进展 柜员信息及权限变更时应进展登记。第五十七条各级对账中心应根据风险控制及业务管理要求,加强对系统需求 的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