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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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检查的过程到达检查现场后,*、*向经销商*出示了执法证件,讲明来意,在当事人陈*在场的情况下开场对该食品批发商店进展了现场检查。按照分工*、*查验陈*的各类证照及食品平安各项规定制度、各类台帐的建立完善情况;*、*、*及城区分局局部工作人员对陈*所销售的食品进展逐个检查;*拍照、录像。现场检查中应注意的事项一、对经销商主体资格的检查重点查验证照1查看是否办理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查看是否按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3查看证照是否有效。指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过期未年检、未换证、是否涂改、伪造等违反证照管理规定的行为。4证照类罚则:无证无照:处分依据:食品平安法第八十四条;流通

2、环节食品平安监视管理方法第五十四条。有证无照:处分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等登记法律法规处理。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处分依据: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许可证管理:处分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方法第三十四条。二、现场检查中对食品质量的检查1内在质量。食品平安法第二十八条及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视管理方法第九条对经营者制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做了具体规定。在日常检查中我们主要应注意以下几.z.-项:1、四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2、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视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3、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

3、、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5、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平安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2包装质量1、食品平安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平安标准,并符合以下要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平安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2、食品平安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以下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

4、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z.-六贮存条件;上述六项问题查处比较明显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上述两项需查询相关资料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平安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的检查是我们日常检查的重点。3、罚则:1内在质量的罚则食品平安法第八十五条;2包装质量的罚则食品平安法第八十六条;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视管理方法第五十六条;3法律法规对与食品质量问题有关环节的罚则食品平安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

5、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撤消许可证。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视管理方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食品经营者聘用未取得*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视管理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食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要求进展食品运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撤消许可证。三对经营者自律制度情况的检查:主要指对经营者经销货台帐两联单的执行情况等内容的检查。罚则:.z.-1、进货查验。根据食品平安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

6、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撤消许可证。2、进货台帐。根据食品平安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食品经营企业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撤消许可证。3、销货台帐。根据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未记录、保存销售信息或者保存销售票据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撤消许可证。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视管理方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企业没有向购货者开具销售票据或清单的,责令改正,拒不改

7、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4、出具凭证。食品经营者未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或者拒不履行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5、食品退市。食品经营者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顿经营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顿经营的,没收*所得、*经营的食品和用于*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缺乏一万元的,并处二.z.-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许可证。6、拒绝监视检查。流通环

8、节食品平安监视管理方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食品经营者拒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开展监视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三、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及在调查中应取得的证据一询问笔录应查明的事项:应当查明经营涉案产品的总体情况(起止时间,涉案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批次及执行的标准等,涉案产品的来源、数量、进销价格、销售情况、*所得、库存情况等)、是否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是否纳税、是否被其他行政机关处分过等。二查办此类案件应取得的证据:1、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载明经营主体及地点、经营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标价、批次等以及库存产品的数量等2、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应当拍摄经营现场、销售的产品及库存情况等。3、当事人询问笔录。4、与涉案产品有关的合同、票据、帐册以及经当事人确认的产品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货值、*所得及纳税情况统计清单。5、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6、其他相关材料。.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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