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安管人员安全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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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安管人员安全题库风险点、(风险类型)、管控单位、(排查日期)、解除日期等信息。30.风险点台账应根据现场实际及时(更新),汇总更新完成后,报送本战线业务科室汇总审核。31.煤矿安全风险一般按照可能导致的事故和伤害类型划分为:水灾、(火灾)、(瓦斯)、煤尘爆炸、冒顶(片帮)、放炮、机电、运输、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淹溺、灼烫、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职业病危害及其他。32.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要充分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下的危险有害因素。33.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要充分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下的危险有害因素。34.风险等级从高到

2、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风险点的等级按照风险点内风险的最高级别确定。35.重大风险必须建立管控档案,明确不可容许的危险内容及可能触发事故的因素,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应急措施。36.2021年12月23日,时任代省长尹弘,签发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公布了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并于2021年1月31日起施行。37.安全风险管控分为(矿井级)、(战线级)、区队级和班组(岗位)级四个安全管理等级。38.重大风险(红色)的控方案应当包括(人员)、(技术)、资金保障等内容,并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39.区队负责(一般风险)的管

3、控,由基层区队主要负责人组织班组、岗位进行管控整改。40.基层区队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每日)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41.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1次专项风险辨识。42.依据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可能导致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将隐患分为四级,用A级、B级、C级、D级表示。(A、B)级为重大隐患,( C、D)级为一般隐患。43.隐患治理应制定并落实治理措施,在治理过程中对伴随的风险进行管控,存在B级及以上风险的,应有专人现场指挥和监督,并设置

4、(警示标识)。44.隐患应根据管理层级,实行(分级治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实现闭环管理。45.隐患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排查、(专业排查)、(专项排查)、季节排查、重大节日活动排查、专家诊断检查等。46.隐患清单内容主要包括:(风险点)、(隐患类型)、排查日期、隐患描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期限、销号日期、验收销号人等。47.重大风险报告应当包括风险点的基本情况、(风险类型)、风险描述、(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内容。48.重大隐患报告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整改难易程度分析、(治理方案)、(治理责

5、任)和治理期限等。49.风险分级管控模块应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分析和上报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50.每年对全矿干部职工开展双重预防体系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学时不得低于(4学时),使其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双重预防体系职责的知识与能力。51.风险是指发生危险事件和危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严重性的组合。52.2021年12月23日,时任代省长尹弘,签发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91号,公布了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并于(2021年1月31日)起施行。53.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依法监管的

6、原则。54.(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55.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明确各方的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并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5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5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风险管控制度。5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艺)、(设备)、设计等环节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5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纳入年度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从业人员

7、熟悉掌握相关知识技能。6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风险管控清单,并建立(预报预警)机制。6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送重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等基本信息。6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63.对重大风险应当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建立包含风险部位、责任部门、责任人、风险评估情况的档案,档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完善。64.对存在风险的工作场所、岗位和有关设备设施,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6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事故隐患治理)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6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

8、、治理、(奖惩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本单位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的事故隐患治理责任。6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6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及时治理,并将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向从业人员通报。6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7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71.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影响)和管理上的缺陷。7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73.一般事故隐患,

9、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7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进行专项隐患排查。75.复工复产、发生事故或者出现险情应当进行专项隐患排查。76.汛期、森林防火紧要期、地震风险影响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应当进行专项隐患排查。77.经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当确定(治理措施),当场或者限时治理。78.生产经营单位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应当对治理效果(组织验收)。79.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识),80.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时,应当及时采取停

10、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措施。8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的(级别)和具体情况。8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的(人员)及其签字。83.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84.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举报。85.应急演练计划、方案、记录和总结评估报告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86.安全避险系统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有效性评估。87.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88.(班组长)应当具备兼职救护队员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发

11、生险情后第一时间组织作业人员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险。89.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和应急基本知识)培训,掌握自救器使用方法,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入井。90.煤矿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井下人员应急按(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指令)撤离险区,在撤离受阻的情况下紧急避险待救。91.巷道交叉口必须设置(避灾路线标识)。92.矿井应当设置井下(应急广播系统),保证井下人员能够清晰听见应急指令。93.矿井应当根据需要在避灾路线上设置(自救器补给站)。94.矿山救护队出动执行救援任务时,必须穿戴矿山救援防护服装,佩戴并按规定使用(氧气呼吸器),携带相关装备、仪器和用品。95.新招收的矿山救护队员,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

12、度。96.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台账,健全其储存、维护保养和应急调用等管理制度。97.在重特大事故或者复杂事故救援现场,应当设立地面基地和井下基地,地面基地应当设置在靠近(井口)的安全地点,配备气体分析化验设备等相关装备。98.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99.任何人不得调动矿山救护队、救援装备和救护车辆从事与应急救援无关的工作,不得挪用(紧急避险设施内的设备和物品)。100.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101.煤矿一优三减具体包括优化(系统)、减(水平)、减(头

13、面)、减(人员)。102.四化建设具体包括(机械化)建设、(自动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建设。103.全省煤矿到2021年底,矿井生产系统进一步优化,生产工效明显提升,采掘机械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机电设备实现(自动化)运行和(远程监控)、(无人值守),实现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全面共享。104.到2021年底,生产能力6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基本完成智能化建设,采煤工作面回采工效达到(70)吨/工以上。生产能力60万吨/年以下煤矿淘汰(炮采)工艺,全面实现(机械化)生产,采煤工作面回采工效达到(50)吨/工以上。105.到2021年底,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原则上(1)个水平

14、组织生产;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以上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不超过(2)个。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实现一矿一面;120-300万吨/年矿井,实现(一矿两面);300万吨/年以上矿井,不超过(3)个采煤工作面。106.到2021年底,省骨干煤炭企业骨干矿采煤工作面回采工效达到(70)吨/工以上;煤巷掘进工效达到(0.25)米/工以上;岩巷掘进工效达到(0.12)米/工以上。兼并重组煤矿和地方主体煤矿采煤工作面回采工效达到(50)吨/工以上;煤巷掘进工效达到(0.17)米/工以上。107.矿井机电设备实现自动化运行和远程监控、无人值守。2021年(6)月底前所有矿井完成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二、判断题(92题)1.煤矿企业按照隐患闭环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验收销号等闭环管理。()2.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不必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3.煤矿企业建立分级管控机制,上一级负责管控的安全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及时治理,并将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向从业人员通报。()6.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过程中,岗位人员可以不参加,但是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后,岗位人员应参加。()7.经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当确定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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