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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贴牌成品的验收方法及验收指标(试用)1.验收方法1.1对贴牌成品米采取随机抽包检验的方法,以随机抽包的样品检验的结果 作为整批产品的判定依据。1.2对贴牌生产的成品米按国标要求的检验方法进行项目检验,对净含量、 缝口质量、合格证情况等指标进行检查,并备注说明情况。2 .质量验收标准2.1贴牌生产的精品米,加工精度达到特等要求,达不到特等要求,作为不 合格产品。2.2贴牌生产的精品米不完善粒要求2.5%,大于2.5%但小于3.5%的可让步 接收,每超0.5%扣价0.3%,超过3.5%的作为不合格产品。2.3贴牌生产的精品米碎米要求10%,大于10%但小于12%的可让步接收, 每超1%扣价0.5%
2、。超过12%的作为不合格产品。2.4贴牌生产的精品米水份要求15.5%;大于15.5%但小于15.7%的可让步 接收,每超0.1%扣价0.1%,超过15.7%的作为不合格产品。2.5贴牌生产的精品米黄粒米要求0.2%大于0.2%但小于0.3%的可让步接 收,每超过0.1%扣价0.2%,超过0.3%的作为不合格产品。2.6贴牌产品的净含量要求均为包装要求净重正偏差(0.5-1%),不允许有 负偏差。2.7各类贴牌产品的包装缝口状况要求良好,在卸车过程中抽查,跳线,破 损,漏米现象所占比例不允许超过0.5%,否则视为整批质量不合格。2.8 “原阳大米”品种要求同方欣贴牌精米要求一致。2.9贴牌万家乐产品标准待定。FXMY/QJ-03-2006标准东北原粮水分在16.5%以下正常接收不实行扣 斤;在16.5%17.0%间实行超1%扣1%;在17.0%17.5%间停止卸车, 根据研发中心、采购部门、生产部及销售部门的评审结果,可让步接 收;超过17.5%拒收。